拍卖公告
债权转让公告一、转让方承诺我方拟将持有的对湖南华隆行投资有限公司等4户不良债权包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在其网站上公开披露债权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债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债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债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我方转让债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债权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二、资产简况资产公告信息本次转让标的为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对湖南华隆行投资有限公司等4户不良债权包
截至基准日2024年7月20日,本次转让债权的本金、利息及费用如下表所示:序号债务人担保人本金(元)利息(元)垫付费用(元)合计(元)1湖南华隆行投资有限公司慈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东兴投资有限公司、国际稻都投资经营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隆兴智慧农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智慧农业技术研究院、黄崎、黄尚平、喻小华72,429,999.991,818,289.97074,248,289.962湖南奇博士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国际稻都投资经营集团(湖南)有限公司4,499,458.90971,646.3505,471,105.253湖南希望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丁新才、易国良、陈焕然、舒小平12,738,986.142,674,062.79015,413,048.934湖南合力热电有限公司朱为民3,636,460.2112,619,158.70260,544.0016,516,162.91债权资产小计93,304,905.2418,083,157.82260,544.00111,648,607.06上述债权担保、诉讼情况以转让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资料为准
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在《湖南日报》发布上述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重要信息披露其他披露内容1、相关情况及瑕疵:(1)湖南华隆行投资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长沙县春华镇开元东路一段23号长沙农资(种子)仓储中心一期2套工业房产、仓储中心二期共12栋工业房产、5栋-7栋的地下在建工程(停车场)以及建筑物对应工业用地为上述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该抵押担保原为在建工程抵押,后由在建工程抵押转为现房抵押,未单独办理土地抵押登记
抵押物土地为一本总证,面积95,248㎡,用途为工业用地;63115.57㎡抵押物房屋用途均为工业
抵押物中间的非临街房屋2期11栋已销售部分房产并已办理变更登记,1期3号仓库原面积10,000余平方米,除抵押登记面积外其它面积已销售并已办理变更登记
各仓库有专门的运输电梯,地下停车场仅限二期5、6、7栋地下面积
另依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湘民终56号《民事判决书》,长沙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对此项目案涉工程折价和拍卖价款在11,266.20万元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2)湖南奇博士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湖南华隆行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沙县春华镇开元东路一段23号13栋101,面积2,154.88㎡的工业厂房在700万元内提供抵押担保
(3)湖南希望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湖南华隆行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沙县春华镇开元东路一段23号长沙农资(种子)仓储中心2号仓库101,面积10,475.82㎡的工业厂房在3500万元内提供抵押担保
(4)湖南合力热电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邵阳市双清区龙须塘面积为111,102.24㎡土地使用权在2000万元最高额度内提供抵押担保,但该抵押物现已由中信银行处置完毕,该债权项下已无抵押物
(5)湖南华隆行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8月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24年7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认可《湖南华隆行投资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管理暨变价方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方案尚未执行
2、上述标的信息仅供参考,最终标的信息以转让方提供的最终资料所记载的内容为准
相关资产信息以实物现状为准,房产及土地实际状况以产权证件记载为准
对于转让标的资产的瑕疵情况,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作出判断3、债权权利实现存在不确定性,抵质押资产出租、查封、冻结或受到其他限制等情况以及债务人/保证人存在破产的可能性等相关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其他信息意向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以下特别申明:1、转让方仅就标的债权进行现状转让,不对标的债权之法律上的有效性(含本债权相关担保之有效性)和商业价值提供任何有约束力的判断和承诺
受让方应承担受让标的债权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等相关风险,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转让方依法办理债权转移相关手续
3、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自行承担债权转让标的的后续手续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维权、变更登记等)及承担后续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如受让方不能办理上述后续手续而导致的损失,概与转让方无关
4、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应承担一切可能存在的风险,不得以权利部分不能实现或全部不能实现等要求转让方返还部分或全部价款;同时,不得向转让方(包括分支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权利追索(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实物资产)
5、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在转让方处全面了解本次债权转让相关资料并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和所有瑕疵
6、《债权转让合同》为受让方必须接受之内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视为完全同意接受本公告及《债权转让合同》中的全部内容
《债权转让合同》文本可至湖南联交所查询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转让底价人民币5080万元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意向受让方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原债务人、保证人、抵押人及其关联人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
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转让采取网络竞价(动态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则上述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受让方应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合同》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4、受让方应在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如受让方未按期付款,则其交纳的款项在全额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债权转让合同》在受让方的全部价款支付完毕后生效,受让方的全部价款未支付完毕前,债权不转移
5、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将与本债权处置相关法律文书移交给受让方,并依法办理债权转移相关手续
6、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自行承担标的债权的后续手续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刊登转让公告、维权、变更登记等)及承担后续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如受让方不能办理上述后续手续而导致的损失,概与转让方无关
7、本次债权转让应向湖南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交易标的作为底层资产违法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9、转让标的相关资料查阅安排:因转让标的涉及相关方商业秘密,意向受让方需按转让方相关制度至转让方处查询标的详细资料,并开展尽调,本公告期满日为尽调申请截止日
如转让标的《资产处置公告》与本次转让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转让公告内容为准
联系人:贺女士,联系电话:18811322110,邮件地址:hemeiqi@hnchasing.com,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15楼
10、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债权所涉及资产现状、资产瑕疵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债权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债权转让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债权
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债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人民币800万元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期满日17:0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四、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MA4L2E9E4W注册地(住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T4栋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内部决策形式其他五、挂牌信息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8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17:00时止);若公告期内只征集到1个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将于本公告期截止日的次个工作日补登公告,补登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交易方式本次转让采取网络竞价(动态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1.转让公告期内只征集到1个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的: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后备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将于本公告期截止日的次个工作日补登公告,补登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补登公告期内如没有其他意向竞买人报名,则后备受让方须参与报价,其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则后备受让方为受让方
补登公告期内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名的,则各意向受让方及后备受让方根据交易安排要求参与竞价,报价最高者且其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成为受让方
2.转让公告期内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的:则各意向受让方须根据交易安排要求参与竞价,报价最高者且其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成为受让方
3.竞价安排:自由报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竞价方式竞价阶梯(元)公告期内(如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意向受让方)2024年11月8日9:00至2024年11月15日10:00120加价50000补登公告期内(如需补登公告)2024年11月15日9:00至2024年11月26日10:00120加价50000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延时竞价
注:如若出现延期,竞价时间以系统中确定的时间为准竞价规则: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发布媒体名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毛女士,13755197121;彭女士,15907319698
送达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楼)23A楼对湖南华隆行投资有限公司等4户不良债权包(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