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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代理]药房智慧化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信息时间:2025-04-15信息来源:政采云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项目概况药房智慧化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M-2025-03-00225(2025ZCZB0303);2.项目名称:药房智慧化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次);3.预算总金额(最高限价):52.80万元;4.包段划分:包号分包编号分包名称采购需求预算金额(万元)3包JM-2025-03-00225-3(2025ZCZB0303-3)医用冷藏、冷冻冰箱、生物安全柜(二次)医用冷藏冰箱9台;医用冷冻冰箱3台;医用冷藏冷冻冰箱2台;生物安全柜1台39.84包JM-2025-03-00225-4(2025ZCZB0303-4)中药房煎药机(二次)煎药机5套13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均签订合同后30天之内交货;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资格要求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4月16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25年04月23日下午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05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平台(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四开标室;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解密);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体: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西五马路555号联系人:孙成兴联系方式:0431-829037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庆南路钜城上景A3-2栋806室联系方式:13394306657(曹波)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曹波电话:13394306657(办公电话)4.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来源:吉林省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初审:曹波复审:刘佳佳终审:孙丽萍市级信息公开政府采购采购公告查看采购文件我要报名关联采购公告关联更正公告关联结果公告关联合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