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标的,特申请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信息并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开展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隐藏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本次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转让标的,符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涉及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受让方确定后,我方按照规定期限与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7.我方承诺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江西金开混凝土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荆路步行街西4、5栋301室(第3层)所在地区360000-360100法定代表人丁昌鹏成立时间2024-05-22注册资本(万元)500.000000(人民币)实收资本(万元)0.000000企业类型A19002经济类型A05003所属行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60108MADLW2N30P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泥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职工人数3人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股东数量(个)3债权金额(万元)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1江西东鑫混凝土有限公司402南昌金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03江西路投实业有限公司30主要财务指标(万元)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39.9873173.2463523.084034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278.848966275.7649323.084034审计机构江西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02-28352.4585838.7624468.762446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1143.7642281134.7891288.975100其他披露事项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不放弃)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是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企业的重大事项揭示及资产瑕疵详见南昌中源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源华评报字[2024]第068号)
2.本项目挂牌期间,凡有意向受让标的企业股权的意向受让方,可与转让方江西路投实业有限公司接洽,或对标的企业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将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3.标的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其中:江西东鑫混凝土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认缴额200万元,实缴额0元,持股40%;南昌金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认缴额150万元,实缴额0万元,持股30%;江西路投实业有限公司认缴额150万元,实缴额0万元,持股30%
4.转让方本次转让标的企业30%股权包括其未实缴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比例
受让方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须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章程约定履行注册资本150万元实缴义务
5.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江西东鑫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南昌金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具有优先购买权
6.受让方在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需支付股权实缴到位保证金150万元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标的完成变更登记证明文件及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实缴到位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标的企业账户,作为受让方对标的企业的实缴出资
7.自评估基准日(2024-10-31)至股东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8.本项目标的企业于2024年5月22日成立,本项目披露的2024年审计数据来自江西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江西金开混凝土有限公司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的2024年10月31日资产负债表及2024年1-10月利润表
9.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核实,明确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及标的公司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书面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不涉及
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不涉及
5.【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不涉及
6.【损益调整】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
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8.【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后,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9.【交易税费】(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
(2)本次转让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并按以下标准收取:对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规定标准的50%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最低不少于450元;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受让方除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须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前述通知中竞价交易方式的标准减半收取,交易服务费最低不少于1350元
(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10.【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经营现状及其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保证金账户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保持一致),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11.【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项目概述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江西路投实业有限公司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西路63号(省公路局科技大楼)一、二楼法定代表人聂磊注册资本(万元)10,000.000000经济类型A05002企业类型A19002所属行业N78/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60103MA35L68M9Q经营规模中型持有产(股)权比例3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0.00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转让方内部决策情况其他江西路投实业有限公司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国资监管机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监管机构属地360000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单位名称江西省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批准文件类型批复批准日期2024-12-04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江西省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江西路投实业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江西金开混凝土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批复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转让底价(万元)债权金额(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价款支付要求:1.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2.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变更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及标的公司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书面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不涉及
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不涉及
5.【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不涉及
6.【损益调整】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
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8.【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后,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9.【交易税费】(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
(2)本次转让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并按以下标准收取:对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规定标准的50%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最低不少于450元;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受让方除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须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前述通知中竞价交易方式的标准减半收取,交易服务费最低不少于1350元
(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10.【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经营现状及其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保证金账户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保持一致),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11.【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受让方资格条件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允许房产基本信息楼盘名称楼层房产总面积房产实用面积建筑年代装修情况使用状况使用年限绿化率小区均价朝向户型配套设施房产特点详细地址房产简要介绍房产周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