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中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选聘拍卖辅助机构的公告中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中印物资”或“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一中院”)于2022年07月11日作出(2022)京01破申4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印物资破产清算案(下称“本案”),并于2022年08月04日作出(2022)京01破167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实现中印物资财产价值最大化,为债权人争取更多的偿债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经过本案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管理人拟对中印物资的债权启动网络拍卖程序,公开选聘拍卖辅助机构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中印物资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中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3972L法定代表人唐怀鹏营业期限2006-01-24至2026-01-23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16号5号楼三层注册资本3800万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目前中印物资处于存续状态二、拟纳入拍卖范围的财产拟纳入拍卖范围的财产,包括中印物资对13家主体有权主张的相关应收款项、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相关情况如下:序号公司名称应收款项数额(元)科目形成时间1北京胜蓝彩色印刷有限公司33,517.06应收账款2007-20082长沙添能纸业有限公司1,315,397.32应收账款2007-20113浙江安吉山川纸业有限公司(2019年5月9日已更名为“浙江吉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860.73应收账款20084黑龙江省亚澳经贸有限责任公司14,400.00应收账款20095天津文涵科技有限公司27,650.21应收账款2013-20146高碑店市双捷包装制品有限公司243,425.05应收账款20147广东粤景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9月7日)852,878.33预付账款2007-20118江苏射阳县黄沙港镇盐淮芦苇加工厂300,000.00预付账款2007-20089安乡县鹏程水陆联运有限责任公司230,000.00预付账款2007-200810南宁单行道贸易有限公司136,616.30预付账款2008-200911玉田县腾达纸业有限公司9,139.80预付账款201312上海戴盟贸易有限公司51,900.00其他应收款暂无材料13内蒙古上都纸业有限责任公司72,869,002.40预付账款2008-2009107,780.37其他应收款2008-2009合计——76,222,567.57————表:中印物资对外债权一览表对于上述财产的拍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前述款项的追索权等权利
三、服务要求1.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协助管理人与相关部门、机构进行沟通,提供建议、招募适格竞买人等;2.协助管理人对标的物拍卖所涉一切事宜提出建议并提供全流程服务;3.制作拟拍卖标的物的照片、视频、VR等,做好宣传推介;4.根据管理人提供的信息、指令、要求草拟制作标的物文字介绍及风险揭示对标的物已知现有及可能的风险进行充分披露;5.指导竞买人参与竞买;6.标的物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各项债权资料纸质版原件(如有)及复印件、电子版文件;7.其他与财产变价、拍卖相关的服务
四、资格要求1.参与竞选机构系合法注册成立的、有合法拍卖资质的法人、非法人组织;2.参与竞选机构近三年来,未受到相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司法、行业监管机构)所给予的处分
五、服务期限与质量1.服务期限:自与管理人签约生效之日起,至管理人终止履行职务之日止
2.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以及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
六、竞选期限与文件编写1.竞选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18:00前,向管理人提供竞选文件
竞选文件提供纸质版壹式贰份(收件地址同管理人联系地址),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zhangrongke@zlwd.com、luozilai@zlwd.com
2.竞选方案应围绕服务方案、报价、资质、承诺四部分展开,具体如下:(1)服务方案:要求方案对本案工作重点、难点理解到位;方案对拟拍卖的中印物资债权具有较高的针对性;方案应科学、合理、可行;执行拍卖人员配置合理,具备明确的分工;具备处置类似项目经验并提供案例;其他可作证其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具备亮点之材料
设置分数为55分(2)报价:报价应科学合理,系对本案现状情况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所作的报价结果
设置分数为15分(3)资质:应具备合法有效的承办拍卖工作之相应资质
设置分数为15分(4)承诺:竞选人应承诺满足竞选文件的服务要求与范围、服务质量及未受到处罚
设置分数为15分七、评选程序1.管理人将成立评选组对各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在综合考虑报名机构的服务方案、报价等因素后确定中选机构,并通知中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未正式签订委托合同前,非经管理人许可或要求,中选机构不得径行开展本案相关工作
2.提交竞选文件后,如仅有一名竞选人参与竞选的,经评选组认可后直接作为中选机构
3.如有两名以上竞选人参与竞选的,由评选组评审并发布中选机构信息
未中选机构,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提交材料亦不予退还4.最终选聘结果,管理人将报人民法院备案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竞选人对拟拍卖财产,或对竞选方式、要求等有任何疑问的,可联系管理人
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15600166796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9号华贸中心2号写字楼28层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特此公告!中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