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5 23:37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债权 >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五一路北段1-1-601室成套住宅房地产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五一路北段1-1-601室成套住宅房地产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919184

19.376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9
起始日期
87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22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4.220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9.3766万元
  • 单价:0.2227万元/平米
  • 区域:河南省 周口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19
  • 结束日期:2025-05-20
  •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五一路
  • 评估价:24.220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8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简装
    钥匙:不祥钥匙不祥配套情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601室
    小区:据相关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不动产标的物情况调查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网拍拍卖不动产标的物情况调查及审批表拍品名称位于周口市川汇区五一路北段1-1-601室成套住宅房地产拍卖依据(2025)豫1602执恢251号拍品权证情况1、法院裁定书拍品所有人王学东名下

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使用性质市场化商品房租赁情况不祥钥匙不祥配套情况简装权利限制情况1、被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位于周口市川汇区五一路北段1-1-601室成套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87平方米,该房地产属简装,交通便利

2、限购情况:根据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竞买人参与竞拍的,应当具备购房资格,否则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3.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水、电、气等更名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自人民法院确权裁定送达后30日内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双方(财产所有人、买受人)依法承担

原产权所有人可能存在物业、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找相关部门协商解决,竞买人可事先向相关部门确定;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如需登报注销权证的(房产证、土地证及契证),该登报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注:过户情况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所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起拍价193766.4元,保证金为20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拍卖情况详见:网址:http://www.taobao.com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18至2025年5月19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水、电、气等更名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自人民法院确权裁定送达后30日内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双方(财产所有人、买受人)依法承担

原产权所有人可能存在物业、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找相关部门协商解决,竞买人可事先向相关部门确定;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如需登报注销权证的(房产证、土地证及契证),该登报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网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5月2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户名: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77700030002766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河南兆华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7639460078(李法官)法院监督电话:0394-8173106联系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中州南路网址:http://www.taobao.com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15日拍卖须知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19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10时在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taobao.com,户名: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5月19日1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和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2025年5月23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户名: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777000300027668),并在5月23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中州南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十三、买受人付款以后应当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后果

车辆以现状进行拍卖,修理及补漆等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者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者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94-817310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7639460078(李法官)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五一路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