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5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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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文峰区海河大道121号欣和苑住宅小区1号楼5单元15层1502号房产一套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919194

96.224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7
起始日期
185.4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518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06.915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96.2243万元
  • 单价:0.5189万元/平米
  • 区域:河南省 安阳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17
  • 结束日期:2025-05-18
  •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海河大道121号欣和苑(北2门)
  • 评估价:106.915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85.4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全。装修(毛坯),
    户口:涉及户口迁入迁出的
    钥匙: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17日
    户型:4室2厅2卫1厨
    电梯:有电梯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已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5单元
    居室数:4室
    卫生间数:2卫
    小区:1号欣和苑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经济类型:国有
    座位数:坐北朝南,4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调查表依据京东、阿里大数据询价平台网络询价报告拍品名称安阳市文峰区海河大道121号欣和苑住宅小区1号楼5单元15层1502号房产权证情况不动产权证号:20230032017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牛**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成套住宅/土地权利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185.45平方米租赁情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已抵押提供的文件1、协助执行通知书;2、执行裁定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拍卖对象坐落于安阳市文峰区海河大道121号欣和苑住宅小区1号楼5单元15层1502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20230032017)

该房总层数27层,所在层15层,建筑面积:185.45平方米坐北朝南,4室2厅2卫1厨

规划用途:成套住宅水、电、气、暖齐全

装修(毛坯),有电梯,1梯2户2.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者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对于社会上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等行为,或者以承诺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或者承诺看样、腾房等,要求支付代拍费用的行为,均与法院无任何关系,竞买人、买受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起拍价为962243.73元,保证金为50000元,增价幅度为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买,但必须在竞买开始前三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并同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进行委托

竞买成交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物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5月16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372-2097431董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确认,责任自负(2)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拍卖物若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5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及拍卖前通知情况: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及权利人,无法通知的本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予以公示

十、本次司法拍卖所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

1.标的物过户登记、退税费等手续由买受人在收到法院成交确认裁定书后10个工作日(该时间段可由各法院视情掌握)内自行办理

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先行垫付依法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后凭纳税费凭证到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相应税费

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又向法院申请退还税费的,法院依法审查后决定是否退还相应税费

2.不动产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如被执行人拒不缴纳应缴纳费或下落不明的,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垫付被执行人缴纳税费的,法院作出以物抵债裁定时,将在抵债金额中对申请执行人垫付的税费予以扣除

如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接收抵债财产的债权人不愿垫付被执行人应缴税费的,导致不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的法律后果和相应法律风险应由其承担

3.关于原产权人在标的物上的历史欠缴税费(不含被拍卖房屋历次权属变更中产生的应缴未缴税费),本院不负责从本次拍卖款中予以支付

最终应缴税费以拍卖成交(以物抵债)后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金额为准

4.本案拍卖款抵扣顺序为:(1)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公告费等拍卖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执行费;(2)标的物原产权人本次拍卖应缴税费(含被拍卖房屋历次权属变更中产生的应缴未缴税费);(3)本次拍卖标的物上的担保物权;(4)其他无担保债权

除本次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以外的其他税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5.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十一、注意事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方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二、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5月2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开发区支行,账号:622840135722062596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四、法院负有交付财产的职责,但依法不能移交的除外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执行程序终结前,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

非因竞买人原因导致拍卖撤销的,竞买人已支付的保证金及余款全额返还,但保证金及余款支付后直至返还期间,不计利息、违约金等相应损失,仅返还竞买人已缴纳款项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0372-2097344监督电话:0372-2097406联系地址:河南省安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黄河大道网址:http://sf.taobao.com/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网络司法拍卖须知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17日10时至2025年5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机构名称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以实物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如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类型的房屋,在办理过户时产生的税、费、差价等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5月10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实际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房产的面积、土地的面积仅供参考,其准确面积待按规定完善全部的不动产登记一系列的相关手续后,以测绘、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测绘数据为准,若有出入,以权属登记管理部门确认为准,且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请竞买人高度关注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5月25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开发区支行,账号:6228401357220625966),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地址:河南省安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黄河大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特别提醒:(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限购情况:具体以当地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三)关于不动产涉及户口迁入迁出的问题,不属于法院办理范围,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等相关单位了解

(四)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若存在无证建筑被相关部门限制过户,需按相关部门要求整改后办理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无证建筑交付后存在的拆改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五)本次司法拍卖所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

1.标的物过户登记、退税费等手续由买受人在收到法院成交确认裁定书后10个工作日(该时间段可由各法院视情掌握)内自行办理

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先行垫付依法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后凭纳税费凭证到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相应税费

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又向法院申请退还税费的,法院依法审查后决定是否退还相应税费

2.不动产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如被执行人拒不缴纳应缴纳费或下落不明的,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垫付被执行人缴纳税费的,法院作出以物抵债裁定时,将在抵债金额中对申请执行人垫付的税费予以扣除

如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接收抵债财产的债权人不愿垫付被执行人应缴税费的,导致不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的法律后果和相应法律风险应由其承担

3.关于原产权人在标的物上的历史欠缴税费(不含被拍卖房屋历次权属变更中产生的应缴未缴税费),本院不负责从本次拍卖款中予以支付

最终应缴税费以拍卖成交(以物抵债)后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金额为准

4.本案拍卖款抵扣顺序为:(1)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公告费等拍卖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执行费;(2)标的物原产权人本次拍卖应缴税费(含被拍卖房屋历次权属变更中产生的应缴未缴税费);(3)本次拍卖标的物上的担保物权;(4)其他无担保债权

除本次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以外的其他税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5.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六)法院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拍卖标的物如涉及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要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对于拍卖标的物为暂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法院处置成交后,买受人应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按照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办理;对于拍卖标的物为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法院进行“现状处置”,买受人取得房屋后,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2-209740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72-2097431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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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海河大道121号欣和苑(北2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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