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标的调查情况表<\/td><\/tr>标的名称<\/td>凯里市韶山南路6号中银港大厦3层商业用房<\/td><\/tr>权证情况<\/td>法院执行裁定书<\/td>(2024)黔2601执2196号<\/td><\/tr>房屋所有权证号<\/td>201002657<\/td><\/tr>土地产权证<\/td>\/<\/td><\/tr>标的所有人<\/td>彭某某、陈某某<\/td><\/tr>评估基准日<\/td>2024年10月9日<\/td><\/tr>标的现状<\/td>房屋用途<\/td>商业服务用房<\/td><\/tr>土地用途<\/td>出让<\/td><\/tr>是否已腾空<\/td>未腾空<\/td><\/tr>租赁情况<\/td>租赁期自2020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16日止,租赁期内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为60.28元\/平方米,租赁期内租金不做调整<\/td><\/tr>落户情况<\/td>不详<\/td><\/tr>经营情况<\/td>经营<\/td><\/tr>钥ÂÂ匙<\/td>无钥匙<\/td><\/tr>权利限制情况<\/td>查封<\/td>由凯里市人民法院查封<\/td><\/tr>抵押<\/td>\/<\/td><\/tr>提供的文件<\/td>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td><\/tr>标的物介绍<\/td>建筑总面积<\/td>1277.3平方米<\/td><\/tr>公摊总面积<\/td>\/<\/td><\/tr>土地总面积<\/td>\/<\/td><\/tr>房产年龄<\/td>2007建成<\/td><\/tr>装修情况<\/td>估价对象已出租或曾出租过的部分已进行过装修,地面铺设地砖,墙面刮瓷,部分顶棚有石膏吊顶,未出租部分为毛坯,买受人需实地确认<\/td><\/tr>房屋户型<\/td>买受人需实地确认<\/td><\/tr>所在层\/总层数<\/td>3层\/共23层,<\/td><\/tr>房屋朝向<\/td>买受人须实地确认<\/td><\/tr>周边配套<\/td>该标的位于凯里市韶山南路6中银港,所在区域道路、给排水、电力、电讯等基础设施较完备,周边金融机构;中国银行凯里分行营业部、农业银行黔东南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大十字营业所等;教育机构;凯里市第五中学、凯里市第四中学、凯里市第七小学;医疗机构;黔南东南州人民医院、凯里市第一人民医院、黔东南州中医院;凯里国贸购物中心、凯里方圆荟购物广场;区域内金融机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机构较完善<\/td><\/tr>其他介绍<\/td>请意向竞买人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交易环节所涉及的税、费按税法规定双方各自承担<\/td><\/tr>标的物估值<\/td>评估价<\/td>14777084元<\/td><\/tr>费用总价<\/td>以实际产生为准<\/td><\/tr>税费情况<\/td>1、买方税费<\/td><\/tr>契税:实际产生为准<\/td><\/tr>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td><\/tr>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td><\/tr>测绘费:实际产生为准<\/td><\/tr>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td><\/tr>2、卖方税费<\/td><\/tr>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td><\/tr>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td><\/tr>营业税:实际产生为准<\/td><\/tr>个人所得税:实际产生为准<\/td><\/tr>其他费用情况<\/td>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td><\/tr><\/table><\/p><\/span><\/div><\/div><\/div><\/div><\/div><\/div>';凯里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8日10时至2025年6月27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凯里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凯里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855/02),现公告如下:特别提醒:本标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标的调查情况表》及评估报告一、拍卖标的:凯里市韶山南路6号中银港大厦3层商业用房【不动产权证号:201002657,建筑面积:1277.30㎡】评估价:14777084元,起拍价:11969438元(预缴款),保证金:110万元,增价幅度:3万元/次(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展唐助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展唐助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819-9090或0855-8069406预约看样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环节所涉及的税费按税法规定双方各自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也由买受人承担,将由“展唐助拍”代为通知买受人办理标的物过户、办证事宜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25日17:00时前与本院联系
本次变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五日内缴纳,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凯里市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收款账号:6232610580039758855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以及上述机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十四、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凯里展唐助拍科技有限公司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819-9090或联系电话:400-819-9090或0855-8069406预约看样
过户、办证事宜由“展唐助拍”代为统一通知,联系电话:400-819-9090
按揭贷款咨询:19018618580贵阳银行代经理法院联系电话:0855-8609406法院监督电话:0855-806940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凯里市凯丰一号3号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凯里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凯里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8日10时至2025年6月27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凯里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凯里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855/02)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凯里市韶山南路6号中银港大厦3层商业用房【不动产权证号:201002657,建筑面积:1277.30㎡】评估价:14777084元,起拍价:11969438元(预缴款),保证金:110万元,增价幅度:3万元/次(或整倍数)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凯里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凯里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4月25日17:00时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4月25日17:0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不可参加竞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次变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1407.0996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五日内缴纳,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展唐助拍”,交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凯里市人民法院(地址:凯里市凯丰一路3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后,过户、办证事宜由“展唐助拍”代为统一通知,联系电话:400-819-9090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凯里市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收款账号:6232610580039758855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或权利承受人自行办理,交易环节需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欠费按税法规定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以及上述机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二十、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联系电话:0855-8069406法院监督举报电话:0855-806940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819-9090或0855-8069406预约看样
过户、办证事宜由“展唐助拍”代为统一通知,联系电话:400-819-9090
按揭贷款咨询:19018618580贵阳银行代经理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凯里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