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6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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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金山镇世纪大街龙城国际小区17栋-1层、17栋1-3层房产证号:云(2021)禄丰市不动产权第0002155号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920408

54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06
起始日期
742.5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727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540万元
  • 单价:0.7272万元/平米
  • 区域:云南省 楚雄彝族自治州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5-06
  • 结束日期:2025-07-05
  •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金山镇世纪大街龙城国际
  • 评估价:54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742.5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被三门峡市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大街龙城国际
    竞价周期: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转让方:三门峡惠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的名称禄丰惠泉房地产开发
    楼栋总数:7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禄丰惠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金山镇世纪大街龙城国际小区17栋-1层(建筑面积742.58平方米)、17栋1-3层(建筑面积2041.33平方米)权证号为云(2021)禄丰市不动产权第0002155号总面积2783.91平方米标的所有人三门峡惠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所有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差异,以标的物实际情况为准,请竞买人实地看样!';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6日10时至2025年7月5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户名: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第一条变卖标的:担保人禄丰惠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金山镇世纪大街龙城国际小区17栋-1层(建筑面积742.58平方米)、17栋1-3层(建筑面积2041.33平方米)权证号为云(2021)禄丰市不动产权第0002155号

第二条变卖价格信息:议价:6000000元、起拍价:5400000元,保证金:500000元,加价幅度:25000元第三条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示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买受人资格、标的物买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2: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须在2025年4月23日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第四条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第五条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按照增价幅度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与变卖价全额等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第六条对上述变卖对象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开始前七天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第七条特别提示5: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咨询时间: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5393759770(河南一合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需要预约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网拍标的物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5393759770(本短信仅作预约登记,不予回复)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法院统一安排或自行前往)

第八条特别提示6: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

(注:对无证建筑物及在建工程能否办理相应权证请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本院不作任何担保)第九条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4月23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变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第十条与本标的物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第十一条变卖标的物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变卖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本次变卖标的物评估价格不包括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

第十二条本次司法变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

(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已征询税务局相关纳税标准,竞买人有疑问的,需在竞买前自行了解成交后相关纳税标准

因处置标的物产生的税费应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前依法缴纳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标的物成交价格或以物抵债价格计算确定本次处置标的物应缴税费的种类、税率、金额,并通知相应主体依法申报

被执行人逾期未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如需法院协助征收被执行人应缴税费,申请从标的物处置成交价款中扣缴的,由本院从本次变卖款中划缴至税务机关指定账户

(2)不动产的买受人或者承受人应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其自行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3)不动产司法变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如被执行人拒不缴纳应缴税费或下落不明的,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垫付被执行人缴纳税费的,本院作出以物抵债裁定时,将在抵债金额中对申请执行人垫付的税费予以扣除

如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接收抵债财产的债权人不愿垫付被执行人应缴税费的,导致不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的法律后果和相应法律风险应由其承担

(4)最终应缴税费以变卖成交(以物抵债)后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金额为准

(5)本案变卖款抵扣顺序为:1.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公告费等变卖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执行费;2.被执行人本次变卖应缴税费;3.本次变卖标的物上的担保物权;4.其他无担保债权

除本次司法变卖形成的税、费以外的其他税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备注:对被处置不动产的历史欠缴税费,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向纳税人追缴

)(6)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第十三条注意事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变卖成交后买受方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方不得参加竞买重新变卖的成交价低于原变卖价款的,该差价与原变卖佣金及实际产生的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

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变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司法变卖因变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第十五条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变卖标的物页面)缴纳变卖预缴款

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变卖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后七日内将高出部分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永兴街支行,账号(411207010140041201000151)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第十六条特别提示7: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的真实身份并公示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于工作时间向本院咨询

执行法院: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看样电话:15393759770法官咨询电话:18539817839(李法官)监督电话:0398-296748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税务局24小时热线电话:12366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6日10时起至2025年7月5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河南省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变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低于保留价不成交

本次变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买受人资格、标的物买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4月23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按照增价幅度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与变卖价全额等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不低于540万元)缴纳变卖预缴款

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变卖公告中作了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本变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等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本院对土地结构调整、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土地结构及面积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负担,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注:对无证建筑物及在建工程能否办理相应权证请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本院不作任何担保)九、本次司法变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

(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已征询税务局相关纳税标准,详请请咨询当地税务局),竞买人有疑问的,需在竞买前自行了解成交后相关纳税标准

因处置标的物产生的税费应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前依法缴纳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标的物成交价格或以物抵债价格计算确定本次处置标的物应缴税费的种类、税率、金额,并通知相应主体依法申报

被执行人逾期未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如需法院协助征收被执行人应缴税费,申请从标的物处置成交价款中扣缴的,由本院从本次变卖款中划缴至税务机关指定账户

(2)不动产的买受人或者承受人应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其自行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3)不动产司法变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如被执行人拒不缴纳应缴税费或下落不明的,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垫付被执行人缴纳税费的,本院作出以物抵债裁定时,将在抵债金额中对申请执行人垫付的税费予以扣除

如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接收抵债财产的债权人不愿垫付被执行人应缴税费的,导致不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的法律后果和相应法律风险应由其承担

(4)最终应缴税费以变卖成交(以物抵债)后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金额为准

(5)本案变卖款抵扣顺序为:1.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公告费等变卖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执行费;2.被执行人本次变卖应缴税费;3.本次变卖标的物上的担保物权;4.其他无担保债权

除本次司法变卖形成的税、费以外的其他税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备注:对被处置不动产的历史欠缴税费,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向纳税人追缴

)(6)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变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应于变卖成交后七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超出部分变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永兴街支行,账号(411207010140041201000151),并在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到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三门峡市河堤路与上官路交叉口)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

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时间会延长

十一、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十二、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变卖的成交价低于原变卖价款的,该差价与原变卖佣金及实际产生的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

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者撤回

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待影响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继续或重新变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于工作时间向本院咨询执行法院: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看样电话:15393759770法官咨询电话:18539817839监督电话:0398-296748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税务局24小时热线电话:12366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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