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6 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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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校园路196号蜀州大厦1#办公楼-101室至-108室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920749

413.439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5
起始日期
606.54平方米
建筑面积
0.681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13.4399万元
  • 单价:0.6816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乌鲁木齐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15
  • 结束日期:2025-05-16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校园路(公交站)蜀州大厦
  • 评估价:590.628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606.5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匙无装修程度不详户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不详户口不详权利限
    钥匙:况无钥匙无装修程度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等工作(节假日除外),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一日
    建筑类别:大厦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房屋朝向:东西朝向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有抵押
    居室数:101室
    小区:有欠费(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2
    装修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2、有抵押3、对买受人购房资格问题请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

4、可能存在物业费拖欠,可能存在水、电、气、暖及滞纳金欠费,具体详细欠费金额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有欠费(小区商业楼负一层物业费收取按实际面积除产证外,还包括设备用房、配电室、门厅、过道等共计906.75㎡),截止到2025年3月31日,欠付物业费1年零5个月,每平方5元,金额是77073.75元;水费欠付402方,每方8.58元,金额3474.9元;电费未欠,合计80548.65元欠费;暖气费欠费:2019年至2025年共5年107903.25元

物业公司及热力公司均未出具书面材料,具体金额以交接时收取的实际费用为准

起拍价包括房屋建筑物、配套设施、装饰装修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以上内容均采纳新疆国信志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新国志房评【2024】第2-071的评估报告内容

2、标的物四至:东临锦悦府;南临锦悦府;西临校园路;北临锦悦府

3、交通状况:该标的周边有12路、27路、37路、202路、512路、913路、535路等多条公交,交通较便捷

4、特殊说明:(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2).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但不仅限于当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对买受人资格的要求;(3).可能存在的水、电、气、暖、物业管理费以及滞纳金等欠费情况,(4).拍卖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证照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等(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核定过户税赋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有关标的物前期欠费(包括但不仅限于物业费、暖气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及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5).房屋拍卖成交后,办理房屋过户、交房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具体时间待法院通知

是否能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拍卖公告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将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15时至2025年5月16日下午15时止(延时除外)在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991/01,户名: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案号:(2024)新71执恢124号,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校园路196号蜀州大厦1#办公楼-101室至-108室【不动产权证号: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01193号、第0000889号、第0001655号、第0001085号、第0002046号、第0001083号、第号、第0001126号】,竣工年代:2017年12月,所在建筑物为地上7层、地下2层,钢筋混凝土结构,东西朝向,一面临街,该标的位于负1层,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606.54㎡,用途为商业,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房屋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

有欠费,截止到2025年3月31日,欠付物业费1年零5个月,每平方5元,金额是77073.75元(小区商业楼负一层物业费,按实际面积除产证外,还包括设备用房、配电室、门厅、过道等共计906.75㎡收取);水费欠付402方,每方8.58元,金额3474.9元;电费未欠,合计80548.65元欠费;暖气费欠费:2019年至2025年共5年107903.25元

物业公司及热力公司均未出具书面材料,具体金额以交接时收取的实际费用为准

标的详细情况如下:起拍价包括房屋建筑物、配套设施、装饰装修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以上内容均采纳新疆国信志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新国志房评【2024】第2-071的评估报告内容

评估价:5906284.96元起拍价:4134399.47元;保证金:4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嘉盛拍卖有限公司作为拍卖辅助机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统一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节假日除外),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一日止,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竞买人在竞买前须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包含室内二次装修及室内可移动物品,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2、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但不仅限于当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对买受人资格的要求;3、可能存在的水、电、气、暖、物业管理费以及滞纳金等欠费情况;4、拍卖成交后,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等(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核定过户税赋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有关标的物前期欠费(包括但不仅限于物业费、暖气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及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5、该标的现空置;6、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7、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拍卖尾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账号:6232638300104263428;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市新医路支行;行号:104881004104)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尾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九、该标的物属于法院查封扣押财产且有银行抵押权,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需要等待银行解押及法院解封并变更房产登记信息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核定过户税赋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有关标的物前期欠费(包括但不仅限于物业费、暖气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及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如买受人迟延缴纳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可能存在的水、电、气、暖及物业管理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移交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嘉盛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兰女士(新疆嘉盛拍卖有限公司)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991-233668318199188806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47号汇丰写字楼20层详细信息可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www.sf.taobao.com)”、法院执行网上查询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5年4月15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将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15时至2025年5月16日下午15时止(延时除外)在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991/01,户名: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本次拍卖标的:拍卖标的:案号:(2024)新71执恢124号,位于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校园路196号蜀州大厦1#办公楼-101室至-108室【不动产权证号: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01193号、第0000889号、第0001655号、第0001085号、第0002046号、第0001083号、第0001175号、第0001126号】,竣工年代:2017年12月,所在建筑物为地上7层、地下2层,钢筋混凝土结构,东西朝向,一面临街,该标的位于负1层,房屋总建筑面积为606.54㎡,用途为商业,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房屋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

有欠费(小区商业楼负一层物业费收取按实际面积除产证外,还包括设备用房、配电室、门厅、过道等共计906.75㎡),截止到2025年3月31日,欠付物业费1年零5个月,每平方5元,金额是77073.75元;水费欠付402方,每方8.58元,金额3474.9元;电费未欠,合计80548.65元欠费;暖气费欠费:2019年至2025年共5年107903.25元

物业公司及热力公司均未出具书面材料,具体金额以交接时收取的实际费用为准

标的详细情况如下:起拍价包括房屋建筑物、配套设施、装饰装修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以上内容均采纳新疆国信志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新国志房评【2024】第2-071的评估报告内容

五、本次拍卖标的物瑕疵: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2、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但不仅限于当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对买受人资格的要求;3、拍卖成交后,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等(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核定过户税赋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有关标的物前期欠费(包括但不仅限于物业费、暖气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及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4、该标的目前空置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账号:6232638300104263428;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市新医路支行;行号:104881004104)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账号6232638300104263428;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市新医路支行;行号:104881004104)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标的物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等(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核定过户税赋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有关标的物前期欠费(包括但不仅限于物业费、暖气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及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该标的目前空置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买受人自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等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五、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七、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嘉盛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兰女士(新疆嘉盛拍卖有限公司)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991-233668318199188806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47号汇丰写字楼20层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5年4月15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校园路(公交站)蜀州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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