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span><\/b><\/p>(标的物情况介绍根据宁波家和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供)<\/span><\/b><\/p>拍品名称<\/span><\/p><\/td>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山湖书苑2幢2单元704室房地产<\/span><\/b><\/b><\/p><\/td><\/tr>权利来源<\/span><\/p><\/td>破产裁定<\/span><\/p><\/td><\/tr>权证情况<\/span><\/p><\/td>1.<\/span>破产裁定书;<\/span><\/p>2.<\/span>宁波家和盛置业有限公司《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span><\/p>3.<\/span>房屋所有权证详见拍卖公告
<\/span><\/p><\/td><\/tr>拍品所有人<\/span><\/p><\/td>宁波家和盛置业有限公司<\/span><\/p><\/td><\/tr>瑕疵说明<\/span><\/p><\/td>1.<\/span>该项拍卖标的物涉及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拖欠费用以及其他未明确的缴费义务,均由买受人承担
<\/span><\/h2>2.<\/span>该项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及拍卖人对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承诺,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以及成交价格
<\/span><\/h2>3.<\/span>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span><\/h2><\/td><\/tr>权利限制情况<\/span><\/p><\/td>无抵押,无租赁,无查封
<\/span><\/p><\/td><\/tr>提供的文件<\/span><\/p><\/td>1.<\/span>《法院裁定书》;<\/span><\/p>2.<\/span>《协助执行通知书》;<\/span><\/p>3.<\/span>《拍卖成交确认书》
<\/span><\/p><\/td><\/tr>拍品介绍<\/span><\/b><\/p>1.Â<\/span><\/span><\/b>拍卖标的物坐落于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山湖书苑:不动产2幢2单元704室系权证号为â浙(2024)宁波市(奉化)不动产权第0086896号â所载明的房地产,建筑面积89.14平方米
<\/b><\/span><\/p>2.<\/span><\/b>拍品现状:无抵押,无租赁,无查封
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管理人将在拍卖裁定确权后于六个月内尽快交付标的物,交付以实物现状为准
<\/span><\/b><\/p>3.<\/span>税费负担情况:房产交易环节所涉税费按照税法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其他相关费用如有拖欠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有税费拖欠,对存在的其他税费、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span><\/p>4.<\/span>详见附件中评估报告
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span><\/p><\/td><\/tr><\/table><\/div><\/p><\/span><\/div><\/div><\/div><\/div><\/div><\/div>';宁波家和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05月17日10时至2025年05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户名:浙宁波家和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宁波家和盛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山湖书苑2幢2单元704室房地产
拍卖标的物坐落于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山湖书苑:不动产2幢2单元704室系权证号为“浙(2024)宁波市(奉化)不动产权第0086896号”所载明的房地产,建筑面积89.14平方米
拍卖对象位于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山湖书苑,临莼桐路,小区地理位置较好,附近设有公交站,有272、280、292、283等多条公交路线途经,交通相对便捷
拍卖对象东侧靠山,西侧临近河道,所处区域北侧为半山御海小区,近滨海商业广场、莼湖派出所、莼湖人民法院、税务所等办事地点,治安秩序及住宅氛围较好,居住环境较为舒适便利
拍卖标的物权利人为宁波家和盛置业有限公司,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
整体拍卖,按现状交付起拍价:389,360.00元,保证金:7.50万元,增价幅度:3,000.00元及其倍数
瑕疵说明:1.该项拍卖标的物涉及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拖欠费用以及其他未明确的缴费义务,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欠费情况需买受人自行向物业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了解
2.该项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及拍卖人对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承诺,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以及成交价格
4.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特别提示:1.上述拍卖标的进行整体拍卖,由宁波家和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与买受人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房地产交易环节所涉税费按照税法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2.成交后,竞买人需另支付0.5%的软件服务费
该笔软件服务费为阿里拍卖平台收取的平台服务费,与本次拍卖价款无涉
3.收费标准: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人民币:伍拾万圆整)
4.缴费方式:线上支付:标的物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货款转至处置主体的支付宝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具体咨询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
5.拍卖标的物的交付在拍卖裁定确权后六个月内,交付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具体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具体咨询拍品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管理人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个工作日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确认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5月16日16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统一看样时间为2025年05月14日,看样请提前一天联系:13245518532宁波家和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马律师)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适用线上报名,在拍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宁波家和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
特别提醒:竞买人必须提前亲自现场看样(不看样一般不赞成参拍),自行了解标的物所有欠费等状况,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已知和未知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不负责办理产权过户
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方缴纳印花税、契税等,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
对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交付时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负成交后,竞买人需另支付0.5%的软件服务费(具体咨询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
拍卖标的物的交付在拍卖裁定确权后六个月内,交付以实物现状为准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出申请,并经宁波家和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确认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五日内领取相关后台数据
十一、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06月17日16时止前缴入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家和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奉化支行,账号:388020100100031691),并经管理人通知持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宁波家和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甬山书苑6幢3楼)办理移交手续
管理人将在拍卖裁定确权后于六个月内尽快交付标的物,交付以实物现状为准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情况调查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自宁波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由宁波家和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供
咨询电话:13245518532宁波家和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马律师)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甬山书苑6幢3楼宁波家和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04月16日宁波家和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05月17日10时至2025年05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户名:宁波家和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管理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须符合相关规定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管理人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个工作日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确认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出申请并经管理人确认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了解拍卖标的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纳入本案破产财产
悔拍后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贬损、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处置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买受人应自行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价值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次拍卖竞价程序中,遇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拍卖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或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与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解释权由宁波家和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13245518532宁波家和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马律师)监督电话:0574-89294081(江法官)宁波家和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