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7 23:23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债权 >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9号院29号楼11层1108单元房屋出租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9号院29号楼11层1108单元房屋出租 <结束>

资产编号:8931259

0.8926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7
起始日期
14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06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8926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0.89261万元
  • 单价:0.0061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海淀区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5-04-17
  • 结束日期:2025-04-23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 评估价:0.8926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4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北交互联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允许装修改造现状出
    租赁情况:有出租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淀区安宁庄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披露信息披露信息项目图片项目图片项目附件项目附件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北京京能房产租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集团/主管部门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方联系人李思嘉出租方联系人电话66177690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所在地区北京市海淀区坐落位置海淀区安宁庄西路9号院29号楼-2至18层全部房屋使用现状出租建筑面积25921.35平方米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否出租行为批准情况决策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北京京能房产租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文号北京京能房产租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第14期其他权利情况无其他披露事项1、预约时间为信息披露期内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意向承租方须提前预约进行现场踏勘,踏勘预约截止时间为此标的本次项目信息披露期周期最后一天的上午10点整,联系人:苏红娟,联系电话:13661385846;2、原合同2025年4月30日到期;3、意向承租方在北交所报名时,需提交该标的物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的《踏勘确认书》,详见项目附件;4、意向承租方自行了解房屋用途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租金挂牌价8926.08元/月拟征集承租方个数1个拟出租面积(平方米)146平方米租赁期2年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2个月租金调整方式无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押三付三承租方需承担费用电;物业费1、电费由承租方承担;2、挂牌价不含物业费,物业费为2.04元/平方米/天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日常办公是否允许装修改造现状出租,承租方在签订《不动产租赁合同》且合同生效后,合理范围内可装修改造,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及第三方物业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用于装修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合同终止后也不做任何补偿

承租方需按规定报批消防等手续,直至报审通过为止,并在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

投入使用前应向消防部门申报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无权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人,无权以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经营、承包经营、股权转让、内部招商等任何方式变相转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意向承租方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法人授权文件

2.意向承租方应无行政处罚信息,以当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当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当前无其他严重不良信用信息行为为准

(查询途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1、意向承租方承诺在房屋租赁业务方面未有过纠纷、违约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欠租金、由于意向承租方原因摘牌后约定日期内未签订合同以及诉讼等情况)

2、意向承租方承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关联企业界定条件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存在相同股东)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及出租方所属集团不存在摘牌后违约情况,违约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摘牌后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摘牌签约后一年内退租行为等

3、意向承租方承诺承租房屋后,如果开展经营活动,不违反标的房屋所在地区的规划要求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5.50交纳时间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金处置方式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冲抵价款转付出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扣除条款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确认最终承租资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不动产租赁合同》;(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遴选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遴选方案主要内容项目图片项目附件踏勘确认书(1108).docx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pdf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