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8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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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放于中医药大学传承创新中心项目现场第一批工程砂石转让 <结束>

资产编号:8940155

75.1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7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75.1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75.1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西省 南昌市
  • 用途:工程
  • 起始日期:2025-04-17
  • 结束日期:2025-04-30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
  • 评估价:75.1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闲置
    居室数:208室
    小区:;涉及政府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注册资本:80000.0
    法定代表人:胡炜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桃花路
    教育学校:挂牌日期挂牌截止日期资产概述南昌赣昌城西矿产资源有限公司所属的中医药大学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隐藏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本次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转让标的,符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监测编号标的名称转让底价(万元)挂牌日期挂牌截止日期资产概述南昌赣昌城西矿产资源有限公司所属的中医药大学传承创新中心项目现场第一批工程砂石资源,存放地(南昌市西湖区桃安路旁场地内),共计10023.3立方米

详细信息资产地图位置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南昌赣昌城西矿产资源有限公司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桃花路680号二楼208室法定代表人胡炜注册资本(万元)400.000000经济类型A05003企业类型A19002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60103MAE7P3KB0U经营规模微型内部决策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交易条件挂牌开始日期2025-04-17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是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1)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交易方式具体内容由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组织动态报价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加价幅度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一)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见南昌赣昌城西矿产资源有限公司拟公开转让事宜涉及其所属的中医药大学传承创新中心项目第一批工程项目砂石资源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二)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作为任何依据保证,如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存有差异,差异部分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因此影响成交行为,亦不得因此调整成交价格

转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承担因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差异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具体交付资产以现场交付实物为准

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可重新挂牌处置标的

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仍有权追偿

(三)受让方须整体受让本次转让标的

(四)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自行了解本标的运输过程的潜在风险

在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五)受让方在标的交付后,拆除及搬运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自觉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自行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全部所需费用

受让方不允许使用挖掘机设备进行转运,避免对转让方场地造成破坏受让方退场时应对场地进行清理,不得遗留杂物

对场地造成损坏的应按转让方要求进行恢复

(六)受让方应自行安排所需的人员、车辆等负责本标的的资产整体拆除及搬离,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在拆除、搬离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包括造成任何人员伤亡)等,均由受让方承担法律责任、赔偿损失

(七)转让方因受让方开采、装运砂石、出退场等事务支付所有费用,或是转让方为此承担任何补偿、赔偿事宜,遭受处罚,或是承担任何责任,则转让方有权在交易所退还保证金时相应扣除,保证金或结算价款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由受让方足额赔偿转让方

(八)意向受让方到现场看样和提货时需服从转让方的管理要求

看货联系人:甘先生18879172969,看货地点:南昌市西湖区桃安路旁场地内

(九)其他未尽事项详见附件(交易合同模版)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不涉及4.【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5.【交易税费】(1)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规定的竞价标准减半收取,最低不少于1350元

(2)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自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并签订交接证明文件

受让方负责标的的开采、装卸、搬运、运输等工作和相关费用,以及安全作业责任

受让方须在标的交付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完成本次转让资产的拆除、交接及转移,若受让方未按期提清,转让方不负责看管,并有权清仓,相关费用及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动态报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受让方资格条件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保证金交纳规则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万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收款账号该项目为在线结算项目,收款账号以短信通知的账号为准,待报名登记后在个人中心查看收款账号信息

处置方法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交易合同签订、受让方支付完毕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且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收到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

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各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标的状态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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