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6-16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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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昆山凌新越电子有限公司享有的已获判决确认的一笔债权 <结束>

资产编号:9311119

40.055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7-17
起始日期
2025-07-18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0.055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0.055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苏州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5-07-17
  • 结束日期:2025-07-18
  •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环庆路874号
  • 评估价:40.055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处置方案》<\/sp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标的物介绍<\/span><\/b><\/b><\/p>标的名称<\/span><\/p><\/td>昆山凌新越电子有限公司<\/span>享有的已获判决确认的一笔债权<\/span><\/p><\/td><\/tr>权利来源<\/span><\/p><\/td>1、(2023)苏0583破申<\/span>40<\/span>号民事裁定书<\/span>;<\/span><\/p>2、(2023)苏0583破<\/span>45<\/span>号决定书;<\/span><\/p>3、《关于应收陈楚、纪业芝债权的拍卖处置方案》<\/span><\/p><\/td><\/tr>债权情况<\/span><\/p><\/td>详见本次拍卖公示的<\/font>(2023)苏0583民初12463号民事判决书、(2023)苏0583民初12463号民事判决书<\/font><\/span>之一<\/span>民事<\/span>裁定书、<\/span>(<\/font>2024)苏0583执<\/font><\/span>1255<\/span>号执行裁定书

<\/span><\/p><\/td><\/tr>标的所有人<\/span><\/p><\/td>昆山凌新越电子有限公司<\/span><\/p><\/td><\/tr>标的评估情况<\/span><\/p><\/td>未评估<\/span><\/p><\/td><\/tr>交易税款的负担<\/span><\/p><\/td>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款,依照相关税收征收法律法规,由双方各自承担

<\/span><\/p><\/td><\/tr>其他费用情况<\/span><\/p><\/td>1、本次拍卖涉及的阿里拍卖破产资产交易平台费用,按阿里拍卖《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由相应主体负担

<\/span><\/p>2、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与买受人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书,并协助发出债权转让通知或公告,但债权转让通知和公告的费用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a><\/font>竞买人应充分估算参与竞买可能产生的各种费用

<\/font><\/span><\/p><\/td><\/tr>特别提醒<\/span><\/b><\/b><\/p><\/td>1、除管理人公示的判决书、<\/span><\/b>民事裁定书、<\/span><\/b>执行裁定书外,无其他债权凭证可供交付,未公示的法律文书及证据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调取或从相关网站上下载

<\/span><\/b><\/b><\/p>2、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其聘请的财务、法律等专业人士咨询,自行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对能否通过强制执行方式收回债权、能否执行到位等进行独立分析判断,管理人对此不作任何承诺,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发生非因管理人的原因不能追索债权的情况,管理人不承担责任<\/span><\/b><\/b><\/p>3、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确认知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自愿承担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

<\/span><\/b><\/b><\/p>4、<\/font>管理人将以网络平台拍卖成交之日作为交割基准日:(<\/font>1)对于拍卖成交日前被执行人支付到管理人账户的款项、或法院扣划的被执行人款项、或已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价款均计入<\/font><\/span><\/b>昆山凌新越电子有限公司<\/span><\/b>破产财产,不论该等款项或价款是否仍保管在法院账户

(<\/font>2)拍卖成交日后,债务人支付的款项,归受让人所有

<\/font><\/span><\/b><\/b><\/p><\/td><\/tr><\/table>Â<\/span><\/p>Â<\/span><\/p><\/p><\/span><\/div><\/div><\/div><\/div>竞买公告特别申明:本次拍卖为昆山凌新越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应收张建钦债权的拍卖处置方案》进行的拍卖,本次拍卖咨询、交接等后续所有手续及标的物情况解释均由昆山凌新越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

昆山凌新越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拟安排四次拍卖,具体时间安排为:2025年7月17日10时至2025年7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举行第一次拍卖竞价会,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为400552元

如第一次拍卖流拍,将于2025年7月26日10时至2025年7月27日10时(延时的除外)举行第二次拍卖竞价会

如第二次拍卖流拍,将于2025年8月4日10时至2025年8月5日10时(延时的除外)举行第三次拍卖竞价会

如第三次拍卖流拍,将于2025年8月13日10时至2025年8月14日10时(延时的除外)举行第四次拍卖竞价会

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昆山凌新越电子有限公司对张建钦享有的已经判决确认的一笔债权,详见本次拍卖公示的附件【(2023)苏0583民初12463号民事判决书、(2023)苏0583民初12463号民事判决书之一民事裁定书、(2024)苏0583执1255号执行裁定书】

本次起拍价:400552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100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联系电话:15050295876)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无实物可供看样

2、除管理人公示的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执行裁定书外,无其他债权凭证可供交付,未公示的法律文书及证据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调取或从相关网站上下载

3、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其聘请的财务、法律等专业人士咨询,自行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对能否通过强制执行方式收回债权、能否执行到位等进行独立分析判断,管理人对此不作任何承诺,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发生非因管理人的原因不能追索债权的情况,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4、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确认知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自愿承担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

5、管理人将以网络平台拍卖成交之日作为交割基准日:(1)对于拍卖成交日前被执行人支付到管理人账户的款项、或法院扣划的被执行人款项、或已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价款均计入昆山凌新越电子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不论该等款项或价款是否仍保管在法院账户

(2)拍卖成交日后,债务人支付的款项,归受让人所有

六、拍卖涉及的阿里资产网络拍卖平台费用,按阿里资产《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由相应主体负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两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申请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请在标的开拍三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供优先购买权利人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管理人

余款缴纳后5日内请买受人至管理人处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书》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昆山凌新越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账号:37120188000322757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4、如由于买受人未按期足额支付阿里资产网络拍卖平台费用,导致保证金被冻结、无法按期划入管理人账户的,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向管理人账户全额缴纳拍卖款

十二、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阿里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竞价报告》,报告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名称、网拍竞买号、成交价格等信息,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并非《债权转让协议书》

买受人余款缴纳后5日内至管理人处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书》需办理委托(包含直系亲属之间的委托、公司委托企业法定代表人等)的竞买人,必须不迟于标的开拍前二个工作日将委托手续交至管理人,并由管理人在开拍前一个工作日至阿里破产拍卖平台备案方可报名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因系统限制暂时不支持多人委托一人的情况,请竞买人注意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咨询电话:沈1505029587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昆山凌新越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六日竞买须知昆山凌新越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将在阿里资产拍卖网络平台拍卖昆山凌新越电子有限公司享有的已获判决确认的一笔债权,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暂不支持线下报名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进行,但须不迟于竞买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并由管理人在开拍前一个工作日至阿里拍卖平台备案后方可报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经管理人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因系统限制暂不支持多人委托一人的情况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不迟于拍卖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于开拍前一个工作日至阿里拍卖平台备案后才能优先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本次拍卖无实物可供看样

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其聘请的财务、法律等专业人士咨询,自行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对能否通过强制执行方式收回债权、能否执行到位等进行独立分析判断,管理人对此不作任何承诺,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余款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悔拍的,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九、买受人余款缴纳后5日内至管理人处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书

除管理人公示的判决书、执行裁定书外,无其他债权凭证可供交付,未公示的法律文书及证据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调取或从相关网站上下载

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协助发出债权转让通知或公告,但债权转让通知和公告的费用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十、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款,依照相关税收征收法律法规,由双方各自承担

因昆山凌新越电子有限公司处于破产程序,管理人不承诺开具交易发票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网络拍卖竞价程序进行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管理人对任何原因造成的拍卖撤销,仅退还买受人缴付的拍卖款本金,不计利息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阿里资产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并适用于发生纠纷后的诉讼程序

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咨询电话:沈15050295876管理人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龙西路160号龙西大厦16层,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

昆山凌新越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环庆路8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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