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span>江西金铠盾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span>对邹慧民享有<\/span>的1笔<\/span>应收账款债权<\/span>,<\/span>生效判决<\/span>案号为(2022)赣0111民初<\/span>2492<\/span>号,<\/span>执行案号为(2022)赣0111执3590号,债权本金为<\/span>650000元<\/span>,目前已执行到位金额为49141.26元<\/span>
<\/span><\/span><\/p>根据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服务中心于2023年5月26日出具的《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邹慧民名下存在一套不动产,权利性质为划拨、房改房,建筑面积为63㎡,房地坐落于南昌市西湖区南铁二村,该套不动产系邹慧民与案外人共同共有
<\/span><\/span><\/p><\/span><\/p><\/span><\/div><\/div><\/div><\/div>江西金铠盾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债权拍卖公告江西金铠盾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6月26日10时至2025年6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江西金铠盾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享有的一笔应收账款债权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江西金铠盾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一、拍卖依据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28日作出(2023)赣011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西金铠盾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5月26日作出(2023)年赣0111破2号《决定书》,指定江西瀛洪仁律师事务所为江西金铠盾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3年8月15日,江西金铠盾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金铠盾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2025年1月16日,管理人向债权人送达《江西金铠盾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拍卖对外债权的征询》,债权人均未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管理人现依据前述方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于破产强清平台处置江西金铠盾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财产
二、拍卖标的物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江西金铠盾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对邹慧民享有的1笔应收账款债权,生效判决案号为(2022)赣0111民初2492号,执行案号为(2022)赣0111执3590号,债权本金为650000元,目前已执行到位金额为49141.26元
根据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服务中心于2023年5月26日出具的《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邹慧民名下存在一套不动产,权利性质为划拨、房改房,建筑面积为63㎡,房地坐落于南昌市西湖区南铁二村,该套不动产系邹慧民与案外人共同共有
起拍价:156065元,保证金:15606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整倍数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应收账款债权,无展示看样安排
意向购买人可自行调查应收账款债权对应的债务人的清偿能力自2025年6月17日起至拍卖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竞买人的咨询
四、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应收账款债权
竞拍成功后,是否能收回债权及收回债权多少均由竞拍人自担,与法院和管理人无关
2.竞买人参与竞拍表示认可、接受、执行本次拍卖规则、须知、资产现状和特别说明、提示事项
管理人对竞买人调查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应当根据考察结果和自身判断决定是否参加竞买,并不得以不了解有关情况或相关实际情况与调查情况不符为由而主张拍卖无效
3.本次拍卖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办理相关资料的交接,管理人将所持有和掌握的标的债权相关资料转移给买受人,由买受人自行处置
对于标的债权的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及风险,管理人已进行特别提醒和告知,所有风险、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得再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
5.买受人应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七日内办理债权转让通知(公告、登报等)相关事宜,管理人给予必要配合,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公告费、邮寄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逾期未进行债权转让通知的,管理人将不再提供必要的配合,如因未进行债权转让的通知、公告等或债权转让通知、公告发布不及时,造成了不利法律后果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拍,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法律规定,委托代理人的竞买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优先购买权人无优先购买人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自动流拍八、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拍卖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含淘宝网司法拍卖产生的软件服务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不计入成交价款
2.拍卖标的物如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管理人不承担相关的一切税费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管理人指定的账户(管理人指定账号名称: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东湖支行;账号:200756913332;开户名:江西金铠盾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江西金铠盾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拍卖余款”
买受人逾期支付余款的,(1)如买受人在上述约定日期到期后30天以内完成支付的,买受人除需支付拍卖余款外,须按照拍卖余款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额外支付滞纳金;(2)如逾期超过31天的,将视作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按照上述支付方式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买受人悔拍后,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保证金在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后,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七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998号朝阳峰汇18楼江西瀛洪仁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等相关材料办理交接
2.本次拍卖提供的标的物拍卖公告、判决书、图片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十二、其他1.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网络拍卖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3、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咨询电话:陈律师18296753621
管理人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998号朝阳峰汇18楼江西瀛洪仁律师事务所
江西金铠盾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七日江西金铠盾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债权竞买须知江西金铠盾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6月26日10时至2025年6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江西金铠盾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享有的一笔应收账款债权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江西金铠盾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暂不支持线下报名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自动流拍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了解拍卖标的详情,请阅读拍卖公告和拍卖标的物情况表
七、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管理人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相关描述只作参考,其瑕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不作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债权,无展示看样安排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前三个工作日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一、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未按期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有权决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债务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等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费用等损失的,则原买受人还须承担不足部分的损失
对于在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余款至管理人指定的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江西金铠盾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拍卖余款”
十三、银行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东湖支行;账号:200756913332;开户名:江西金铠盾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十四、交易过程中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产生的税费按公告中明确的承担,公告未明确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进行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需与管理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办理委托(包含直系亲属之间的委托、公司委托企业法人等)的竞买人必须在标的开拍三个工作日前将委托手续交至管理人方可报名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管理人咨询电话:陈律师18296753621
管理人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998号朝阳峰汇18楼江西瀛洪仁律师事务所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江西金铠盾防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