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6-17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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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100万股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序号25) <结束>

资产编号:9320378

47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7-22
起始日期
2025-07-23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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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7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安徽省 合肥市
  • 用途:金融资产
  • 起始日期:2025-07-22
  • 结束日期:2025-07-23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肥**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100万股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序号25)
  • 评估价:47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小区:和当地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合肥**科技
    座位数:座501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1、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2024)皖01执2133号拍品名称合肥**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100万股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序号25)权证情况1、(2024)皖01执2133号执行裁定书2、证券代码:300344证券简称:ST立方(曾用名:立方数科)拍品所有人合肥**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拍品现状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票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1、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2024)皖0191财保178号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轮候冻结;2、安徽省**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上述拍卖股票的质押权人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起拍价:4760000元(实际价格以起拍价格说明为准),保证金:476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及其整数倍

起拍价说明:本次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是以2025年5月30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均价4.76元/股*100万股,该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

(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保留价将在起拍前一日收盘结束后进行相应数据调整,系2025年7月21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均价*拍卖股数100万股,该调整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保留价)2、特别提醒: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社会机构或组织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标的存在的权利负担及瑕疵等提示

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自行调查了解相关信息,未经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竟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的30%

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已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于起拍日前7天向法院提出特别申请,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后续减持股票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同时,买受人还应遵守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质押、解除冻结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由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得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5、辅助咨询电话:张经理:15156569523';拍卖公告郑重说明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

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除《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

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形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

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0551-65352271

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起拍价:4760000元(实际价格以起拍价格说明为准),保证金:476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及其整数倍

起拍价说明:本次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是以2025年5月30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均价4.76元/股*100万股,该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

(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保留价将在起拍前一日收盘结束后进行相应数据调整,系2025年7月21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均价*拍卖股数100万股,该调整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保留价)二、咨询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安徽法瀛法助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社会机构或组织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标的存在的权利负担及瑕疵等提示

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自行调查了解相关信息,未经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竟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的30%

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已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于起拍日前7天向法院提出特别申请,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后续减持股票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同时,买受人还应遵守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六、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得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七日前-2025年7月15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本次拍卖事项经辅助拍卖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或未收到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相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拍卖余款须在2025年8月6日前由买受人本人的账户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清潭路支行;账号:2121012080056205014986,开户联行号:319361002126),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充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十一、竞买人可采用商业贷款等其他方式筹款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

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物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551-65352281/65352271法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拍卖辅助机构:安徽法瀛法助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辅助机构咨询电话:张经理:15156569523辅助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亿科学园E座501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6月17日竞买须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7月22日上午10时至2025年7月23日上午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标的物,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合肥**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100万股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序号25)[证券代码:300344,证券简称:ST立方(曾用名:立方数科),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ST立方(曾用名:立方数科)股份总股本641706400股

起拍价:4760000元(实际价格以起拍价格说明为准),保证金:476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及其整数倍

起拍价说明:本次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是以2025年5月30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均价4.76元/股*100万股,该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

(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保留价将在起拍前一日收盘结束后进行相应数据调整,系2025年7月21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均价*拍卖股数100万股,该调整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保留价)五、特别提醒: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社会机构或组织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标的存在的权利负担及瑕疵等提示

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自行调查了解相关信息,未经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竟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的30%

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已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于起拍日前7天向法院提出特别申请,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后续减持股票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同时,买受人还应遵守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质押、解除冻结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由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七日前-2025年7月15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在相应司法网络拍卖平台上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买受人须于2025年8月6前由买受人本人的账户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蒙城路支行;账号:2121012080056205014986,开户联行号:319361002126),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交割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标的物权属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十六、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在相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收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法院监督电话:0551-65352281/65352271法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拍卖辅助机构:安徽法瀛法助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辅助机构咨询电话:张经理:15156569523辅助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亿科学园E座501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6月17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肥**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100万股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序号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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