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6-18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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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锦绣家园建材家居市场有限公司三年管理收益权(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结束>

资产编号:9321787

3331.53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7-21
起始日期
2025-07-22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164.4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331.53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山西省 太原市
  • 用途:收益权
  • 起始日期:2025-07-21
  • 结束日期:2025-07-22
  •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
  • 评估价:4164.4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空置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止(节假日
    房屋结构:框架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一房
    小区:忻州市忻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现金
    转让方: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利润:2022.0
    开发商:拍卖依据1.山西省太原市
    楼栋总数:8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介绍标的名称太原锦绣家园建材家居市场有限公司三年管理收益权(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标的现状拍卖依据1.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晋01执恢1572号2.晋誉德隆评报字[2025]第0012号标的产权人太原锦绣家园建材家居装饰市场有限公司标的经营者西靖汇通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太原诚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标的拍卖注意事项1.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街办三给村村委会、太原市尖草坪区汇丰街办小东流村委会与王峰(太原市锦绣家园建材家居装饰市场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由王峰(太原市锦绣家园建材家居装饰市场有限公司)支付,后因王峰吴靖宇之合同纠纷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对太原锦绣家园建材家居市场有限公司2022-2024年三年经营权进行司法拍卖,流拍后由吴靖宇经营,2022-2024年三年土地租金列入吴靖宇经营公司费用,截止目前三年均未缴纳,合计656.19万元,本次评估拍卖未将2025-2027年应缴纳租金列入企业主营业务成本

三给村村委会合同期限“2007年2月13日-2027年2月13日”,小东流村村委合同期限“租赁期限为20年,时间从小东流村委会收到王峰(太原市锦绣家园建材家居装饰市场有限公司)正式建设用地批文通知之日算起”

本次评估拍卖预测期至2027年12月31日,三给村土地租赁到期后存在10个月15天空档期,小东流村土地租赁合同无明确到期日

2.2022年山西靖汇通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山西鼎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零星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64.19万元,截止目前34.19万元未支付;2024年山西靖汇通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山西鼎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锦绣家园零星工程维修合同》合同总价36.5万元,截止目前未支付,2024年太原诚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与山西乐创防水防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锦绣家园屋面防水维修合同》合同总价30.33万元,截止目前未支付,合计未支付金额101.02万元

3.2024年空场暖气费应缴383717元,截止目前已缴纳184063.25元,剩余199653.75元未缴纳

4.2024年出租面积合计105544.35平方米,存在重复面积6627.9平方米,减去重复面积后出租面积98916.45平方米,因11户(库房10户,地下室1户)签订2份租赁合同,2024年3月签订第一份半年合同,2024年8月签订第二份半年合同,实际租赁同一房屋,统计方式不同导致存在面积差异

5.本次评估经营者山西靖汇通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太原诚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提供了2022-2024年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资料,对太原锦绣家园建材家居市场的经营管理为以上两公司主营业务的部分经营内容,无法从财务表格区分太原锦绣家园建材家居市场经营收入和支出

详细信息以评估报告内容为准本院已将明确的瑕疵在公告中进行披露,但仍存在未知的瑕疵及不确定因素,请竞买人自行到法院查看评估报告及评估明细表,并现场调研,谨慎参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等

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上述事实及其他瑕疵为由悔拍,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详见竞买公告第六条)

资产情况说明资产详细信息及说明详见评估报告,未尽事宜以评估报告为准

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权利来源被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提供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特别说明1.拍卖成交后,本院仅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并向相关管理部门送达裁定书及协助标的变更登记通知书;2.竞买人竞买前应自行向工商、税务等部门对标的过户流程及要求、税费交付的标准等事项进行咨询,请竞买人自行进行现场调研,谨慎参拍,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等

标的过户登记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

(若出现等价或溢价拍卖,详情税费请咨询税管部门);4.本院不对拍卖标的数量和实物现状作任何担保,有意竞买者请务必到现场核查,因未核查所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如因自身条件不符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本次拍卖执行标的为管理收益权,买受人不享有所有权,不得有擅自对太原锦绣家园建材家居市场有限公司所属房屋进行变卖、抵押、损毁等行为

太原锦绣家园建材家居市场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18栋楼,18栋楼均办理了房屋产权证明,所有人为太原锦绣家园建材家居市场有限公司,现场勘察时均可正常使用,多数商铺出租,部分空置,面积如下:楼栋编号面积(㎡)层数结构521254.773层框架65121.683层框架75121.683层框架84949.453层框架94949.453层框架105121.63层框架115121.63层框架124949.453层框架134949.453层框架145121.63层框架155121.683层框架164949.453层框架174949.453层框架181242.72层框架193039.482层框架201589.752层框架212793.482层框架222925.692层框架合计93272.41本次拍卖范围不包括:1.太原锦绣家园建材家居装饰市场有限公司黎氏阁1、2、3馆等商铺因被北京二中院执行,其收益权暂不具备执行条件;2.5A8005商铺,刘小虎已经一次性预付10年租金(2016.9.1~2026.8.31)其收益权暂不具备执行条件;3.太原锦绣家园建材家居装饰市场有限公司19号楼(房屋产权证编号:0900374号)已经被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执行,其收益权暂不具备执行条件

评估价:4164.42万元,起拍价:3331.536万元,保证金:30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详细信息以评估报告内容为准本院已将明确的瑕疵在公告中进行披露,但仍存在未知的瑕疵及不确定因素,请竞买人自行到法院查看评估报告及评估明细表,并现场调研,谨慎参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等

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上述事实及其他瑕疵为由悔拍,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详见竞买公告第六条)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李经理,18735385686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可联系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或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查阅评估报告,详细情况可向标的持有人或工商税务等相关职能管理部门了解,竞买人如若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的一切风险、责任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以现状交付,执行裁定书送达时即视为已交付买受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责令原买受人补交

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七、费用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的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与相关公司的关系自行解决

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使用经营风险由买受人自理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会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九、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太原城建支行,账号:9558850502003750100(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自动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详情咨询: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李经理,1873538568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产权交易中心咨询

联系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211号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6月17日竞买须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7月21日10时至2025年7月22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会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标的以现状交付,执行裁定书送达时即视为已交付买受人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日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余款交清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211号)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确认领取裁定书的时间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使用经营风险由买受人自理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及能否办理相关手续,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自动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相关人员咨询咨询电话: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李经理,18735385686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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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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