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9-24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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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首开控股有限公司50%股权及对该公司的债权 <结束>

资产编号:9867357

468.000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0-27
起始日期
2025-10-28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461.8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68.000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杭州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5-10-27
  • 结束日期:2025-10-28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杨汛桥镇
  • 评估价:4461.8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2、无质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税务等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font><\/span><\/p><\/td><\/tr>权利来源<\/span><\/b><\/p><\/td>1、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2019)浙0603破申2<\/span>6<\/span>号民事裁定书;<\/span><\/p>2、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2019)浙0603破2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span><\/p>3、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span><\/p>4、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2019)浙0603破23号之十四民事裁定书批准的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计划

<\/span><\/p><\/td><\/tr>拍品所有人<\/span><\/b><\/p><\/td>精功集团有限公司<\/span><\/p><\/td><\/tr>权利限制情况<\/span><\/b><\/p><\/td>1、无查封;2、无质押;<\/span>Â<\/span><\/p><\/td><\/tr>提供的文件<\/span><\/b><\/p><\/td>1、<\/span>《<\/span>民事裁定书<\/span>》<\/span>;<\/font>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span><\/p><\/td><\/tr>拍品介绍<\/span><\/b><\/p>1.<\/span><\/b>拍卖对象<\/span><\/b>:<\/span><\/p>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首开控股有限公司<\/font>50%股权、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对浙江首开控股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4930万元

<\/font><\/span><\/p>2.权证编号情况:<\/span><\/b>无<\/span>

<\/span><\/p><\/td><\/tr><\/table>Â<\/span><\/p><\/p><\/span><\/div><\/div><\/div><\/div>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10月27日10时起至2025年10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上对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所需拍卖的资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计划》之规定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按照成交价总额的0.5%支付软件服务费给阿里拍卖平台(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200万元,具体以拍卖平台规定为准)

4.拍卖标的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法律规定由出卖人与买受人各自依法承担,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各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5.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6.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对应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二、拍卖标的1.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首开控股有限公司50%股权;2.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对浙江首开控股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4930万元

上述资产情况,详见绍兴宏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绍宏泰评报字[2025]第47号、绍宏泰评报字[2025]第48号《资产评估报告》及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中兴专审[2025]0294号《专项审计报告》

三、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确认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因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30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5215969820(破产管理人王律师)】,拍卖标的所在目标公司的情况由意向买受人自行调查了解,管理人不再统一安排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八、特别提醒(一)关于拍卖标的的说明1.根据绍兴宏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绍宏泰评报字[2025]第47号《资产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31日,首开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4461.86万元

2.根据绍兴宏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绍宏泰评报字[2025]第48号《资产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31日,精功集团对首开公司的4930万元应收债权的评估价值为468万元

3.根据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中兴专审[2025]0294号《专项审计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精功集团认缴出资2500万元,出资比例50%,实缴出资500万元,后续的实缴出资义务由买受人承担

因买受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导致精功集团对买受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的,精功集团承担后全额向买受人追偿

4.精功集团对首开公司的应收账款4930万元,根据首开公司回函,其仅认可余额4730万元,且注明其中200万元为代收代付款,最终确认的债权金额可能调整变动,买受人应自行评估风险并承担债权金额调整变动后果

5.拍卖标的以现状移交,不再进行盘点,双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拍卖标的风险转移至买受人

相关的公司主体评估基准日之后资产、负债存在变动,双方不再进行标的自评估基准日至移交日期间损益实施结算,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6.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标的所在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未作了解或核实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对于标的物瑕疵及风险,管理人、精功集团不承担任何保证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该等瑕疵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欠缴的各种税费、对外负有的债务(含未披露担保、税务、职工等债务)、经营风险、行政/刑事处罚、股东权益无法实现等情形

管理人或精功集团不就资产负债、资料、资质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担保,不就注册资本是否到位及是否存在抽逃注册资金的情况进行担保

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7.竞拍前,竞买人应向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对拍卖标的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8.竞买人在拍卖之前自行了解拍卖标的所在目标公司的经营情况,竞买人一旦参加竞拍,视为对经营情况及资债情况的确认

评估报告列示资产及负债仅为参考,不作为最终移交的依据9.拍卖标的当地政府相关产业政策及股权变更的相关要求,买受人应自行至相关部门了解沟通

标的物无法过户的风险,买受人自担九、买受人向管理人支付完毕全部成交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怠于现场接收的,相应后果由买受人自担

十、买受人逾期未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或明确表示悔拍的,管理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法律关系,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及成交价款(若有)均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作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财产依法处置

款项数额不足以支付重新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管理人有权要求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管理人有权提起诉讼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标的物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等按法律规定由出卖人与买受人各自依法承担,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各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三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

十四、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管理人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竞买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五、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自动转入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2025年11月27日(含)前将拍卖成交余款缴入指定账户(户名: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1000230379178)

十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可能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15215969820(破产管理人王律师)法院监督电话:0575-8558218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1500号昌隆大厦15楼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10月27日10时起至2025年10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上对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所需拍卖的资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相关情况告知如下: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网络司法拍卖开拍不受报名人数的限制,一人参与竞拍成交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10月24日16时前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及特别提醒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11月27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1000230379178)

十、买受人应于支付完毕全部成交款项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及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1500号昌隆大厦15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移交手续,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20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管理人配合办理债权转让通知手续,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纠纷和标的物损毁、灭失等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其他事宜本公告未作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因买受人自身原因不办理过户手续,或与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不符而不能办理标的过户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办理过户时涉及的税、费等按法律规定由出卖人与买受人各自依法承担

竞买人须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确认,并按相关部门规定的费用项目及收费标准支付应承担部分的税、费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15215969820(破产管理人王律师)法院监督电话:0575-8558218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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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杨汛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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