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一、竞拍标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对安徽耀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等8户不良资产包(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包”)
竞买起拍价:35,600,000.00元,保证金:3,0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但竞买人应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拍卖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拍卖标的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平台服务商的支付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需在竞价开始之前将授权委托书寄出(收件地址:合肥市滨湖区杭州路2599号中国信达合肥后援基地2号楼16层,耿经理收)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并成为买受人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信达公司有权不予退还买受人的保证金并重新举行竞价活动
凡先前参与本公司组织的资产竞价且竞买成功但违约的个人或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三、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标的资产包情况,信达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竞价活动开始前一工作日的【17】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信达公司现场咨询
咨询电话及联系地址详见后文四、标的资产包竞拍须有一人(含)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
若只有一人报名竞价,将补登【3】个工作日的公告,公告【3】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才能确认成交
在补登公告期间,若有新的投资人提出竞买需求,必须在公告结束当日的【17】时前书面递交竞买需求的文书并将竞价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开户银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账号:04344360105052),信达公司根据新的投资人是否具备竞买条件决定是否再次竞价,具体竞价时间以信达公司在京东网资产处置平台的公告时间为准
五、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的,自动延迟【5】分钟
六、网络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签约及付款相关规则:竞买成功后,竞价成功的竞买人(以下简称“竞得人”或“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信达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在《资产转让合同》签署【5】个工作日内向信达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濉溪路支行,账号:34001464508053000208)付清标的资产包的全部债权转让价款及其他费用(如有)
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收费标准依据京东平台执行交易服务费需在竞价成功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八、保证金规则:(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服务平台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网上已支付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资产包竞得人已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信达公司指定账户,作为《债权转让合同》及本竞买合同关系履约保证金
竞买人如因互联网账户支付限制或未开通互联网支付账户,亦可最迟在竞价活动开始前一工作日的17:00之前通过向信达公司保证金账户(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账号:04344360105052;开户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转账缴纳保证金的方式获取公开竞价报名资格,并向信达公司书面承诺接受本债权竞价活动所公示的《竞买须知》及《竞买公告》的全部条款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支付至信达公司保证金账户的保证金将原路退还
该保证金所产生的孳息全数归信达公司所有,竞买人承诺不得向信达公司主张任何权益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信达公司有权没收竞买人缴纳的全部竞价保证金: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得人未在竞价成功的【7】个工作日内与信达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的;3.竞得人未按《债权转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与期限支付转让款项(及其他费用)的;4.竞得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6.竞得人未按京东网收费标准要求缴纳交易服务费的;7.竞买人不符合“竞买须知”中“竞买人条件”的
九、违约责任:(一)如竞得人未按照《竞买须知》的要求在竞拍成功的【7】个工作日内与与信达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资产转让合同》,则信达公司有权不予退还全部保证金并解除竞买合同关系
(二)如竞得人违反付款义务(即未能按本《竞买须知》或《资产转让合同》载明的付款期限和方式足额支付全部款项),则信达公司有权选择行使下列一项或多项权利:(1)解除《债权转让合同》或竞买合同关系,竞得人应向信达公司支付违约金【445.00】万元并赔偿全部损失
信达公司已收取的竞得人所支付的任何款项优先抵充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已经收取的全部款项不足以弥补信达公司的违约金及全部损失的,信达公司仍有权向竞得人继续追索;(2)继续履行《债权转让合同》及竞买合同关系,同时竞得人应向信达公司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按照竞得人应付未付债权转让价款的每日万分之【四】自违约之日起至计算至纠正违约行为(即支付完毕全部违约金和应付未付债权转让价款)之日止
竞得人已向信达公司支付的任何款项优先抵充违约金
如竞得人自违约行为之日起超过【3】个月仍不能完全纠正违约行为,信达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债权转让合同》并按上述第(1)项规定向竞得人追索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
(3)如竞得人违反除付款义务外的其他义务、声明、保证或承诺,应向信达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按全部债权转让价款的每日万分之【四】自违约之日起至计算至纠正违约行为且支付完毕全部违约金之日止
(4)在解除《债权转让合同》或竞买合同关系的情形下,信达公司未来再行竞价出售标的资产包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信达公司损失的,参与本次竞价活动的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5)标的资产包竞买成交后,请竞得人到信达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竞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资产包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十、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竞买人应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拍卖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拍卖标的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交易文件知悉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信达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
风险和瑕疵知悉信达公司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竞拍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
4
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资产包涉及的全部或部分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资产包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D.《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E.《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包后,对该标的资产包在2025年5月31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包后,可能无法享有信达公司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A.与标的资产包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B.标的资产包涉及债权未及时主张权利而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或公告中有关债权催收的内容不能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C.标的资产包涉及的全部或部分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D.标的资产包债权涉及的基础债权文件对于对应权利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E.标的资产包涉及的全部或部分债权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可能存在法院或破产管理人不予认可债权或债权人身份的情形;F.标的资产包涉及的全部或部分债权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被第三方查封、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涉及刑事案件、使用年限到期、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G.标的资产包涉及的全部或部分债权,涉诉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执行回转等诉讼风险;涉诉可能存在部分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无法追偿的风险;H.标的资产包涉及的全部或部分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执行费、评估费、律师费的情形;I.标的资产包涉及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人或担保人可能存在欠付各种税款、建设工程款、工人工资的的情形;J.标的资产包涉及的全部或部分债权担保物可能可能设立存在在先或在后顺位他项权利的情形;K.标的资产包涉及的全部或部分担保物上可能存在抵押权设立后扩建、改建产生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情形
L.标的资产包涉及的全部或部分担保物可能存在被债务人私下销售的情形;可能存在未知租赁或第三方占用而无法腾空的情形;可能存在无法解除租赁协议,无法收取租金,无法腾退租户的情形
M.标的资产包涉及的全部担保物以实际现状为准,与抵押登记文件、抵押合同、生效法律文书记载的内容可能存在不符的情形
N.标的资产包中抵债资产、实物资产转让后,过户登记涉及的所有税费缴纳及历史欠税,均由买受人缴纳
截至处置基准日,标的资产包中抵债资产仍登记在原产权人名下,尚未办理过户登记至信达公司名下
(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即竞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信达公司将标的资产包相关的基础资产档案文件交付给竞得人时,竞得人应及时受领并在随附的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得人不及时受领标的资产包相关的基础资产档案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资产包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得人无权再就标的资产包相关的基础资产档案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信达公司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即竞得人)将按照标的资产包的基准日2025年05月31日现状受让标的资产包,无条件接受标的资产包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信达公司和拍卖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资产包自基准日至标的资产包移转给竞买人之日发生变化的,竞买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资产包的变化而请求信达公司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竞买人已被告知、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资产包的各户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利率浮动、破产受理日未停止计息、或破产受理日前的清偿行为未予抵充债权账面余额等,从而导致竞买人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本公告文件及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资产包各户债权数额不一致
前述债权金额如与实际不符,以借款合同等基础债权文件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计算方法或数额为准,竞买人不得因此向信达公司主张任何权利或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4.竞买人同意并保证,如果标的资产包涉及的全部或部分债权中存在能够追究原贷款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原贷款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5.竞买人同意并保证,如果标的资产包中任一债权中存在能够追究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同时保证不对外披露及做出有损于中国外债偿还信誉的行为,且保证其后手遵循该规定
6.竞买人同意并保证,如标的资产包中任一债权在诉讼或执行等司法程序中发生执行回转的情形,竞买人承诺无论其是否取得相应执行利益或回转部分权利的均应无条件成为回转义务人,履行相应回转义务,且不得因此向信达公司或原贷款银行主张任何权利
7.竞买人承诺同意,竞买成功后由竞买人自行前往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办理债权转让变更、资产过户等相关手续
信达公司不负责办理标的资产包涉及的权(利)证变更、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对于抵债资产、实物资产依照现状进行转让,过户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含历史税费及新增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信达公司前手所有相关方、信达公司、买卖双方应承担的过户税费、契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相关费用等各类税费
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信达公司予以必要的配合8.竞买人已被告知、完全理解并接受,竞买成功后由竞买人自行进行债权转让通知
竞买人要求以其他方式通知的,信达公司可以出具债权转让通知,由竞买人自行采取合法、有效的送达方式进行债权转让通知,由此产生的通知相关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9.资金来源合法性承诺
竞买人承诺,成交价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竞买人依法可支配的财产,不涉及洗钱、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
竞买人竞价成功后应提供完整有效的身份信息证明资料等文件如竞买人不能按要求提供资料导致信达公司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的,信达公司有权拒绝签署交易合同及实施交易
因竞买成交而就标的资产包所成立的买卖合同关系自动解除自解除通知书送达竞买人之日生效,送达地址以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时的地址为准,如因竞买人提供的地址有误或其他原因无法送达的,其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0.竞买人资格承诺
竞买人承诺,竞买人应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拍卖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拍卖标的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标的资产包成交价款的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付款安排均以竞买须知为准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信达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咨询电话:0551-65803059耿经理0551-65803056孔经理联系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杭州路2599号中国信达(合肥)灾备与后援基地2号楼16层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拟对安徽耀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等8户不良资产包(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包”)进行公开竞价转让
截至基准日2025年05月31日,标的资产包债权金额合计14,172.42万元,其中本金8,461.79万元(含抵债金额3,116.00万元),利息5,710.64万元,费用0万元
标的资产包内8户债权的担保方式均为“抵押+保证”,抵押资产包括商业房产、工业房产、工业用地、住宅等,司法程序均已进入执行阶段,部分债权涉及抵押资产司法裁定抵债情形
以上标的资产包所示情况,仅供参考投资者需自行获取信息前往了解,以现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