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我方”)定于2025年10月30日上午9:00起至2025年10月31日上午9:00止在京东网站(https://zcpm.jd.com)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网络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竞买人参与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标的债权要素(一)转让方: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二)标的债权:本公司合法持有的对城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创公司”)、遵义隽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隽鑫公司”)以及自然人陈浩的不良债权资产
债权情况如下表:债权人名称债务人名称债权本金(元)抵押物共同还款人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城创公司196,346,286遵义市红花岗区南岭路旁“创鑫公馆”项目商业以及住宅合计19,159.56㎡,其中86套商业3,551.6㎡,142套住宅共计15,607.96㎡
隽鑫公司、陈浩备注:1.上述标的债权及从权利已获生效法律文书支持,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止2025年8月31日的债权本金,债务人实际应支付的债权本金以债权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所确定的为准
2.基于法院生效调解书,本债权仅确认本金,不涉及利息,截至目前代垫费用已清偿
3.上述债权金额及抵押物仅为一般性描述,如有错漏,以债务人、共同还款人、抵押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抵押权证/抵押登记现状和生效法律文书、司法执行现状为准
4.以上内容由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二、对竞买人的资格要求1.要求竞买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可支付债权转让价款并能承担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
2.竞买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3、竞买人竞拍成功后,需配合我方提供相关主体资料进行资格复核、合规访谈事宜(买受人为国有企业的可不开展合规访谈),并签订不违反交易条件的相关承诺书及《债权转让协议》
4、如有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请于竞拍前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料
5、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意向竞买人一经报名成功,视为知悉且认可本竞买须知全部内容并受本须知约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竞价成功无条件与中信金融资产贵州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样本如附件且不接受修改,双方具体权利义务依照最终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为准
三、报名与竞价保证金竞买人在竞买前登录京东拍卖网报名并缴纳保证金不低于50万元,在缴纳保证金后视为报名成功
若竞买人竞价成功,保证金作为成交价款,竞买人仅需将剩余成交价款在规定时间内划转至我方账户即可;若竞买人竞价失败,则将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至其账户
四、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2025年10月30日上午9:00起至2025年10月31日上午9:00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京东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具体规则如下:(1)从起始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0万元
(2)网络竞价时间为24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拍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京东拍卖网系统时间为准(3)在公告期满后,若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竞价时,在竞价结束后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公告3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才能成交,如有新的意向竞价者则视情况重新组织竞价
(4)保留价对外不公开,竞拍价高于或等于保留价方可成交,截至公告期满仍未有意向人报名成功或无人报名,则视为本次竞价失败
(5)本次网络竞价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向京东平台支付,具体以京东公示收费标准为准
五、签约付款及过渡期管理线上竞价成功当日,竞买人(受让人本人,或者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凭京东拍卖网出具的《项目成交通知书》及身份证明材料来我方,配合我方开展线下合规访谈(国有企业可不开展),《合规访谈问卷》签字确认后,方可与我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买受人应在线上竞价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与我方签订《竞价成功确认书》及《债权转让协议》,付款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付款
①一次性付款方式:如买受人选择一次性付款则应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性缴入我方指定账户
②分期付款方式:如买受人选择分期付款方式,交易需在签订合同后的两年内付清尾款
买受人应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我方支付首付款,首付款不能低于成交价款的40%,剩余应付未付款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的两年内支付完毕,同时需按季度以5%/年的标准向我方缴纳成交价款中应付未付金额的资金占用费
期间可以随时提前按照10万元的整数倍支付尾款,资金占用费随转让价款一并清偿
同时,如买受人为分期付款的,买受人还需遵守本公司的如下要求:A.竞买人为分期付款的,在尾款付清之前,若抵押资产中住宅的销售单价高于5,000元/平方米,商铺的销售单价高于10,000元/平方米时,对于高出的部分,本公司应按50%作为分成收益进行收取,剩余50%由竞买人收取
B.竞买人将尾款付清之前,为实现债权为目的的,本公司可自行决定是否与债务人、共同还款人等相关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
C.竞买人将尾款付清之前,本公司可不经竞买人同意,为实现债权为目的,自行决定是否处置该债权项下抵押物
若实现债权回现的,本公司在第一时间将回现金额归集到执行和解协议中约定的账户内,做债务偿还准备以及台账管理,并按季与债务人进行对账确认
待买受人拟履行分期义务完成时,本公司将与债务人、资产买受人就上述回现账户进行对账,各方书面明确属于本公司可享有分成收益以及回现账户余额、该债权剩余金额,本公司在收到债权转让尾款后,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完成资产交割、回现账户余额无息交割、债权转让通知等事项
六、违约事项若竞买人竞价成功后不配合开展资格复核、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或未配合我方开展合规访谈(国有企业可不需合规访谈)、未按时与我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未按期足额支付尾款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扣收,我方有权取消竞买人资格,此时标的债权不发生转让,本公司对标的债权拥有完整权利,继续向其他方转让债权,若另行处置价格低于本次公开竞价成交价格的,则原竞买人应补足,并承担另行处置资产所产生的费用,同时应根据《债权转让协议》及本规则相关约定赔偿本公司损失
交易服务费由受让人按照网络平台的要求另行缴纳七、重大事项与瑕疵披露就标的债权转让事宜,特向竞买人作出如下风险提示,竞买人对以下风险表示完全知晓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发生的不利法律或其他后果:标的债权可能因法律或政策的不明朗,在竞买人受让后以其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变更诉讼或执行主体时,该等法院或仲裁机构可能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支持、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致使竞买人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的风险
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我方对标的债权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发生变动等,从而导致竞买人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本公告表述标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需竞买人自行了解判断:(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3)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4)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可能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5)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如有)可能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6)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如有)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可能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7)标的债权的保证可能已过诉讼时效;(8)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可能未予行使;(9)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可能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可能因案外人主张权益而被法院排除执行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10)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可能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11)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如有),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12)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13)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14)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罚息等诉求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15)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转让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对债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16)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17)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随标的债权一并转让的垫付费用等可能缺少相关票据文件等而不被法院或仲裁机构支持,致使该部分债权无法实现;(18)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19)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20)债务人、共同债务人可能存在其他涉诉、涉执、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21)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抵押物资产存在欠付施工方的工程款且金额尚未全部经司法确认;债权抵押权证在调解书确认后发生变更,原有14套抵押物被释放,随后重新追加了15套抵押物;隽鑫置业公司名下另有37套房产尚未查封、未抵押;隽鑫置业公司对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有一笔应收账款债权;生效法律文书仅确认债权本金,未确认利息;该债权目前尚未完成变更执行主体;如本次受让人选择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则如本公司超额分成,可能导致受让人可实现的债权权益减少;债务人等可能存在其他的财产线索
上述情况可能影响债权及从权利的实现,相关风险竞买人自行了解,独立判断
2025年7月,原债权人杭州新涵企业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配合本公司申请恢复执行、查封,同时本公司已申请变更执行主体,相关材料均已被杭州中院收取
目前上述事项尚未获得立案信息根据2025年9月1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最新反馈信息,需重新提交恢复执行申请、查封申请
标的债权交割后,受让方应尽快办理执行主体的变更事宜,本公司予以配合
八、其他事项1.本债权项目存在风险及瑕疵请竞买人与项目经办人联系,自行对该项目情况进行尽职调查,自行评判购买风险;2.交易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交易服务费由竞买人承担,如交易不成功,则不产生任何费用
3.受让方不得折价转让给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等限制条件咨询电话:0851-85503682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新华路102号富中商务大厦20楼本公司对上述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