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须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25日10时至2025年11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ifa.jd.com/1641),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资质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之日前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以开拍时间起算),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规定)
四、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票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股票过户、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法律、行政法规对上市公司股票变更规定有信息披露要求的,买受人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自行调查了解相关信息,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滨城支行,账号:35050165420709000136-002529)并注明执行案号:(2025)闽05执恢209号,不能通过京东直接付拍卖成交余款
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等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并到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签署和领取有关法律文书
七、买受人到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者拍卖成交后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出现前款情形,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并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原买受人的责任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拍卖人根据有关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次拍卖的其他具体信息,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和标的物调查表
咨询电话:0595-85319562监督电话:0595-85319832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