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0-27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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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豪美(福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享有对美樂洲际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传忠的债权 <结束>

资产编号:10019361

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0-26
起始日期
2025-10-27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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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福建省 龙岩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10-26
  • 结束日期:2025-10-27
  •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岩大道商务营运中心商会大厦F幢20层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
  • 评估价: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结束拍卖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到被执行人住
    查封情况:查封措施,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节假日
    建筑类别:大厦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订单支付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span><\/p>ÂÂ一、<\/span>2023年10月16日,长汀县人民法院受理原告豪美(福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美樂洲际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传忠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案号(2023)闽0821民初2643号

2024年6月17日,长汀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闽0821民初26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美樂洲际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豪美(福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补缴出资款14,547,983.06元;二、郑传忠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豪美(福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补缴出资款3,636,995.76元

”如果未按指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span><\/span><\/p>ÂÂÂÂ二、2025年1月2日,豪美(福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2023)闽0821民初2643号民事判决书向长汀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为18184978.82元及利息,案号(2025)闽0821执23号

2025年6月12日,长汀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821执2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执行裁定书中载明已采取执行措施:“1、长汀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告知书、限制消费令、媒体曝光告知书、执行决定书等法律文书;2、长汀法院分别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系统、福建省司法查控系统多次查询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不动产、证券、保险、网络资金、车辆、工商登记、人行等财产信息,并于2025年1月9日冻结了相关的资金账户(冻结期限为1年)

发现郑传忠名下有闽FW5181号车辆,于2025年2月18日对上述车辆采取查封措施,查封期为二年,法院未找到该车下落,无法处置

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3、经长汀法院向长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被执行人的不动产信息进行查询,发现郑传忠名下有坐落于长汀县大同镇罗坊中段大街15号房产,法院于2025年2月12日对上述房产采取查封措施,查封期限三年

经查,被执行人郑传忠的上述房产系祖产分析所得,尚有公共部分属集体土地性质用地,申请人同意不处置

4、长汀法院向龙岩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汀管理部查询,查无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开户信息

5、长汀法院到被执行人住所地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6、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未按指定的期限内向长汀法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长汀法院依法作出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十五日的拘留决定,但因未找到被执行人,故该拘留决定暂无法实施

长汀法院已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搞笑费措施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上述案件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强制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等已通过约谈形式取得申请执行人的确认,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共执行到位0元,其中缴纳案件受理费0元、执行费0元,目前实现债权数额0元

”<\/span><\/p>Â<\/p><\/span><\/div><\/div><\/div><\/div>豪美(福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10月26日10时至2025年10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豪美(福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债权拍卖活动

现公告如下:债权情况:一、2023年10月16日,长汀县人民法院受理原告豪美(福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美樂洲际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传忠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案号(2023)闽0821民初2643号

2024年6月17日,长汀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闽0821民初26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美樂洲际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豪美(福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补缴出资款14,547,983.06元;二、郑传忠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豪美(福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补缴出资款3,636,995.76元

如果未按指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2025年1月2日,豪美(福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2023)闽0821民初2643号民事判决书向长汀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为18184978.82元及利息,案号(2025)闽0821执23号

2025年6月12日,长汀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821执2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执行裁定书中载明已采取执行措施:“1、长汀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告知书、限制消费令、媒体曝光告知书、执行决定书等法律文书;2、长汀法院分别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系统、福建省司法查控系统多次查询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不动产、证券、保险、网络资金、车辆、工商登记、人行等财产信息,并于2025年1月9日冻结了相关的资金账户(冻结期限为1年)

发现郑传忠名下有闽FW5181号车辆,于2025年2月18日对上述车辆采取查封措施,查封期为二年,法院未找到该车下落,无法处置

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3、经长汀法院向长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被执行人的不动产信息进行查询,发现郑传忠名下有坐落于长汀县大同镇罗坊中段大街15号房产,法院于2025年2月12日对上述房产采取查封措施,查封期限三年

经查,被执行人郑传忠的上述房产系祖产分析所得,尚有公共部分属集体土地性质用地,申请人同意不处置

4、长汀法院向龙岩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汀管理部查询,查无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开户信息

5、长汀法院到被执行人住所地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6、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未按指定的期限内向长汀法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长汀法院依法作出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十五日的拘留决定,但因未找到被执行人,故该拘留决定暂无法实施

长汀法院已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搞笑费措施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上述案件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强制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等已通过约谈形式取得申请执行人的确认,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共执行到位0元,其中缴纳案件受理费0元、执行费0元,目前实现债权数额0元

重要提示:管理人拍卖的标的系豪美(福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美樂洲际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传忠的债权,并非执行裁定书中载明的查封冻结的财产,对于财产是否存在、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或负担由竞买人自行调查,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重要提示1、竞拍前请务进行调查标的物情况、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买受人竞拍成功后,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办理债权权变更手续,但不保证和负责拍卖债权的变更,变更登记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及风险保证责任

如买受人竞买前未了解清楚债权情况,则视为竞买人已了解情况,并接受可能存在的瑕疵,产生的一切责任自负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5、竞买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另行向网拍平台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0.5%(封顶50万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天与管理人联系特别提醒:所拍卖的标的存在如下风险:①如管理人记载的债权金额存在不准确,则拍卖成交价格不做任何调整;②债权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③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④债权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⑤涉诉债权项目可能存在不能变更执行主体的诉讼风险;⑥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因上述问题发生费用及造成的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次拍卖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节假日休息)至标的开拍时止接受咨询

请竞买人竞拍前自行调查价值及存在的瑕疵参与竞拍者均视为对标的物的充分了解,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有意者请与管理人吴律师(电话:18250099760)联系具体事宜

三、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竞买、联合竞买、法定代理人代为竞买等特殊情况,均应在开拍前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在网络拍卖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无相关手续的,竞拍行为一般视为竞拍人自己的行为

3、对本标的物存在悔拍行为的竞买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四、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保证金及成交款项缴纳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冲抵价款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下同)之日起七日内通过淘宝订单支付或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管理人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注明“破产案号:(2020)闽0821破1号;款项性质:拍卖尾款”

指定账户:户名:豪美(福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账号:1795000000018470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成交报告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管理人破产案件监督单位: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吴律师1825009976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岩大道商务营运中心商会大厦F幢20层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

豪美(福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岩大道商务营运中心商会大厦F幢20层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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