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江苏米笛声学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将于2025年11月5日10时至2025年11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江苏米笛声学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1.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2.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可登陆各公开平台并请亲临拍品现场,查询、实地调查,未调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需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对拍品能否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拍品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股权变更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负责,拍卖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股权变更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5.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则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6.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8.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9.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京东注册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需另行向网络拍卖平台按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支付软件服务费,服务费上限为50万元
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余款汇入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江苏米笛声学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账号:32050162843609250003】
1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号典雅商业广场五幢三楼,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12.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并列入拍卖成交后买本拍品的拍卖黑名单,且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13.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管理人协助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买受人缴清全部款项后,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归买受人,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的,由其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14.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15.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6.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7.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13701506628法院监督电话:0519-81597110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江苏米笛声学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