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标的物调查情况表<\/span><\/b><\/p><\/td><\/tr>标的物名称<\/span><\/p><\/td>海宁恒泰制衣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span><\/p><\/td><\/tr>权利来源<\/span><\/p><\/td>(<\/font>2024)浙0481破申61号《决定书》<\/font><\/span><\/p><\/td><\/tr>权利限制情况<\/span><\/p><\/td>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股权没有查封(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span><\/p><\/td><\/tr>提供的文件<\/span><\/p><\/td>《重整投资协议》<\/span>《<\/span>承诺函<\/span>》<\/span>等<\/span><\/p><\/td><\/tr>标的物介绍<\/span><\/p><\/td>详见《竞买公告》<\/span><\/p><\/td><\/tr><\/tr>风险告知<\/span><\/p><\/td>本次竞价标的物对应的资产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所对应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竞买公告》披露外,竞价人应对竞价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成交后,如竞得人未成为最终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软件服务费无法退还,请谨慎参拍
<\/span><\/span><\/b><\/p><\/td><\/tr><\/table><\/p>Â<\/span><\/p><\/p><\/span><\/div><\/div><\/div><\/div>竞买公告海宁恒泰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海宁恒泰制衣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的竞买公告海宁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宁法院”)根据海宁正邦刺绣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10月24日作出(2024)浙0481破申6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了申请人对海宁恒泰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的申请
同日,海宁法院作出(2024)浙0481破申61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担任恒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
2025年2月13日,海宁恒泰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及管理人公众号等多渠道发布《海宁恒泰制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招募期间,共有两家意向投资人按要求缴纳保证金,报价均为900万元
但2025年6月,该两家意向投资人均放弃投资
后经管理人再次招募,已有意向投资人出价900万元重整意向投资人
为保证破产重整程序的公平、公开,故管理人再次以公开途径对投资人资格进行竞买
为确定重整投资人,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保障全体债权人利益,管理人将于2025年11月14日10时起至2025年11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海宁恒泰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海宁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上对海宁恒泰制衣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进行公开竞价
现对此次竞拍情况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本竞价系管理人基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等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开展公开竞价活动
2.竞买人决定竞拍前应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按照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价资质、委托竞价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有疑问可与管理人联系
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完全认同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如违反相关约定,竞拍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故请竞买人理性参拍
3.本竞买公告的编制目的是向竞买人披露恒泰制衣的基本信息
管理人披露的信息未必能够完整描述恒泰制衣的实际状况及全部瑕疵,亦不视为管理人对竞买标的的承诺及质量保证
4.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拍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竞价标的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竞价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本公告披露外,竞买人应对竞价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行业资质过期、延期不能的风险,税收债权承担及可能存在的账册等财务资料缺失、历史性税务处理不当、重整等产生的税务风险,资产被抵押/被占用等导致无法交接风险,隐性债务风险和企业信用修复风险等
6.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向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税务部门、工商、住建、国土、房管、规划、外管、商务),对竞价标的的竞买人资格、准入条件、产业政策、财税延续、股权过户、税费等问题进行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与保证
7.竞买人参与本次竞拍即视为对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全部事项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恒泰制衣股权状况、资产负债、涉诉情况、投资资格、投资风险等)完全了解且认可,请竞买人审慎参与竞拍
8.管理人有权在竞拍结束前中止竞拍或撤回竞拍,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本次竞品交付为重整投资人受让现股东持有的全部股权,从而整体取得本次竞拍中约定资产的控制权
股权变更是否有限制等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竞买人支付完毕所有价款后,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竞买人承担,管理人予以必要的协助配合
如有股权质押或法院查封等情形,会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延长
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法律规定由出卖人与买受人各自依法承担(公告及相关附件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各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10.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竞价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11.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拍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2.竞拍成功后,竞得人需按照成交价总额的0.5%向阿里拍卖平台另行支付软件服务费(具体以拍卖平台的规定为准)
竞得人应及时支付软件服务费,否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将会被视为悔拍
二、竞价标的(一)竞价标的说明本次公开竞价标的为恒泰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
本次重整投资人资格招募系在恒泰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下进行的,重整意向人(即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充分知悉、理解破产程序的相关规定
本次竞价程序,出价最高者为重整投资人资格竞得人管理人将根据竞得人的出价及后续运营计划草拟重整计划草案,待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法院裁定后确认为重整投资人
重整计划草案能否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及是否能被法院裁定批准,管理人及债务人不做保证,由意向投资人自行判断,相应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若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的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或未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竞得人在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约束下将享有重整目标公司的权利,竞价款将作为重整资金用于清偿债务
若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的相关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未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竞得人已付款项可全额无息退还
(二)恒泰公司基本信息恒泰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26日,注册登记于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为15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查庆华、吕臻,法定代表人:查庆华,公司住所:海宁经济开发区朝阳路8号
营业期限自2000年1月26日至长期经营范围各类服装、针织制品制造、加工;轻纺原料(不含茧丝)、服装辅料批发、零售
(三)恒泰公司纳入重整资产的范围恒泰公司主要资产为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朝阳路8号的不动产及设备设施、无形财产
1、土地使用权恒泰公司名下拥有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朝阳路8号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026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权证号为海国用(2005)第410550226号,存在抵押和查封信息
2、房屋建筑物恒泰公司名下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朝阳路8号的房屋建筑物,面积为3477.39平方米,权证号为海宁房权证硖字第00046411号,存在抵押和查封信息;另有无证建构筑物传达室一间,面积为36.96平方米;彩钢房一幢,面积为199.84平方米
3、设备设施恒泰公司厂区内有设备设施34项
4、无形资产恒泰公司名下有商标权3项
(四)负债情况经管理人聘请的审计机构浙江正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2024年10月24日恒泰公司、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8,276,944.06元
截至2025年10月29日,共有14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总金额为18,483,770.79元
依据管理人审查,已初步确认债权13家,确认金额共计为16,233,770.79元
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1家,金额为10,352,881.37元,税收债权1家,金额为65,973.02元,普通债权11家,金额为5,814,916.41元,待确认债权1家,待确认金额为2,250,000.00元
(详见无异议债权裁定书)三、竞价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本次拍卖起拍价:9,00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0元及倍数,保证金:100,000.00元
四、竞买人条件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
但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开拍前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书面委托手续审核办理完毕后,管理人及时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平台
委托竞价、联合竞价、法定代理人代为竞价等特殊情况,均应在开拍前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在网络拍卖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无相关手续的,竞拍行为视为竞拍人自己的行为
3.因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五、咨询及开展尽职调查的时间与方式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拍开始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钱律师:13511332052;陈律师:15824365530】,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2.竞买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应与管理人签订相关保密协议或保密承诺函,并缴纳保密保证金100万元
签订保密协议并缴纳保密保证金后,可向管理人索取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项目情况等材料
3.如竞买人退出竞拍的,管理人将于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保密保证金(不计息)
如违反保密协议或承诺的,管理人有权没收保密保证金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竞买人参与竞拍的,则保密保证金100万元自动冲抵拍卖尾款的一部分
六、竞价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重整投资人资格,不含任何税费,拍卖人无需开具相关发票
股权转让及破产重整所产生的税费(如有)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如有)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工商、外管、商务、国土、房管、规划等政府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竞买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赔
3.恒泰公司在重整程序中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因债务豁免产生的企业所得税等税费,由竞价人自行向税务部门了解,并由竞价人承担相关的税收费用
八、款项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本标的物竞买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竞买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3.竞买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拒绝签署的,视为悔拍
4.拍卖尾款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海宁恒泰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86031110000980085;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经开支行】,《重整投资协议》对付款期限及进度有特殊约定的,以协议约定为准
5.如在竞价成功后,竞买人悔拍、逾期未支付竞价成交价款,或违反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的,经管理人催告仍不更正的,管理人有权取消竞买人重整投资人资格,有权没收、不予退还竞买人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款项,且可以重新组织竞价
没收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款项不足以支付重新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竞买人应对上述损失、差价承担赔偿责任,管理人可向竞买人追索
竞价人悔拍或因竞价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管理人可提请重新竞价
重新竞价时,该竞买人不得参与九、其他说明1.本次拍卖基于确定恒泰公司重整投资人为目的,故本次拍卖并非常规意义上的资产拍卖
故请竞买人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拍卖之《竞买公告》、《竞价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全部附件,了解全部内容
2.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起拍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
本次竞买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各方当事人3.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时,可能会出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管理人咨询电话:钱律师:13511332052陈律师:15824365530海宁恒泰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10月29日竞买须知海宁恒泰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11月14日10时起至2025年11月15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海宁恒泰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海宁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上对海宁恒泰制衣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开展公开竞价活动,现就相关情况告知如下:一、本《竞价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网络司法拍卖开拍不受报名人数的限制,只要有竞买人参与竞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即视为拍卖成交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拍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11月7日16时前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及特别提醒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特别提醒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务必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决定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或未查阅相关政府性文件的,视为竞买人对本拍卖标的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及时支付软件服务费,否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将会被视为悔拍
九、竞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到管理人处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拒绝签署的,可视为悔拍
十、拍卖尾款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海宁恒泰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86031110000980085;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经开支行】,《重整投资协议》对付款期限及进度有特殊约定的,以协议约定为准
十一、竞价人逾期未支付全部拍卖尾款或悔拍的,管理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法律关系,竞价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管理人可以直接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剩余部分纳入破产财产范围,按法定顺序清偿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重新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悔拍人应对上述损失、差价承担赔偿责任,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竞价人悔拍或因竞价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竞价人不得参加竞价十二、竞价人在支付完毕全部竞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应按规定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竞价人逾期不接受、不办理的,应承担重整资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同时承担因逾期而产生的费用,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股权能否办理变更登记及办理变更登记的时间,请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变更手续及相应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价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股权变更的任何承诺,股权变更涉及的一切税、费由竞价人承担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也不含竞价人在拍卖标的物变更登记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办理股权变更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所有税、费,均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竞价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钱律师:13511332052陈律师:1582436553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