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天津渤钢十七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span>注册<\/span>资本1246.164995万人民币,公司目前的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span>西安天立能源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span>持有的<\/span>天津渤钢十七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956%的股权
<\/span><\/span><\/p><\/p><\/span><\/div><\/div><\/div><\/div>竞买公告西安天立能源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破产管理人”)将于2025年11月15日10时至2025年11月16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西安天立能源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现公告如下:拍卖依据:2025年2月1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陕01破申383号之三民事裁定,裁定受理西安天立能源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2月28日作出(2025)陕01破128号之一决定,指定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以下简称管理人)
一、重要提示(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如权属变更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附加费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四)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法律、法规、政策等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二、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物为西安天立能源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渤钢十七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956%的股权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物名称西安天立能源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渤钢十七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956%的股权处置依据西安天立能源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标的物所有人西安天立能源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标的物详情机构名称天津渤钢十七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19-12-31经营状态正常经营机构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5号楼-4、10-707(天津东疆商服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公司托管第1409号)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建信金投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天津渤钢十七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1246.164995万人民币,公司目前的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起拍价:24375元,保证金:4000元,加价幅度:500元及其整数倍
特别提醒:1.由于拍卖标的系破产清算企业对外投资,管理人对标的公司对外经营情况、经营场地、经营人员、所欠债务、生产经营风险、行政及刑事处罚等情况并不知悉,对标的公司的其他任何情况不做任何保证或说明
相关标的的价值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对标的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
2.管理人未接收到西安天立能源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完整的账务账册等资料,不能确定截止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之日的股东出资状况、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情况及市场风险等情况
对于本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累积欠付欠缴的各种税费、资产负债状况、股东未实际出资或者抽回出资、生产经营风险、国家机关处罚、印章证照遗失、财务账册遗失、过户风险等,管理人不做任何承诺及保证
以上所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若标的物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被质押、冻结和轮候冻结等其他禁止或限制转让的任何情形,导致过户不能或延迟过户的,相应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自行确认是否具备股东资格,能否办理股权转让登记、相应股权转让登记手续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核实
拍卖标的物的股权转让登记事项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的股权转让登记事项不作任何保证及承诺
5.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公司经营状况,自行查证拍卖标的物现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一)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王律师,咨询电话:18629281949)
(二)看样时间与方式因拍卖标的为投资权益,故本标的不安排现场看样
需要查阅资料的,请提前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查阅资料
四、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如竞买人认为自己具备优先购买资格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优先购买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需办理委托竞买手续的,可委托代理人(代理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进行,但应于竞买活动开始前3个工作日联系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
如未办理委托手续或委托材料不符合要求,则管理人将认定竞买活动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竞价方式(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2、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税收、其他费用以及有可能存在拖欠、补缴的税收与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
付清全部款项后,管理人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收款收据如需开具发票的,则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因此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3、淘宝平台将向买受人收取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作为淘宝软件使用费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处置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保证金及余款的支付: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的保证金收款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5日内按淘宝订单(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拍卖成交尾款,支付成功后,尾款会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西安天立能源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高新支行;账号:15377448170003】,并注明“破产案号:(2025)陕01破128号之一;款项性质:西安天立能源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权益竞拍款”
若买受人未能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交纳拍卖尾款,管理人不会进行催款通知且对逾期交纳拍卖尾款的行为视为悔拍,依法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
重新拍卖的,仍按原拍次进行重新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如损失超出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数额,管理人将依法向原买受人追索
九、标的物交付1、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10号国瑞·金融中心52楼)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
2、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负责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权利转让登记、权属过户或变更备案手续,并承担有关全部税费
4、管理人不对“能否过户”“过户时间”“过户税费”等过户事项做出承诺
如因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和相关法律法规限制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包括长时间延迟)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相关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风险提示1、标的物可能存在有法院查封冻结及质押,管理人可协助解除查封冻结、质押措施
因解除查封冻结、质押需一定时间,对于解除时间管理人不做承诺,办理解除查封冻结、质押期间可能带来的相关利益损失需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3天与管理人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8629281949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10号国瑞·金融中心52楼西安天立能源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2025年10月31日竞买须知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合法资金来源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由竞买人自行审查竞买资格,因法律、政策原因导致不能办理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拍卖余款一次性汇入管理人账户[详见《竞买公告》]
六、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及到管理人处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七、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税收、其他费用以及有可能存在拖欠、补缴的税收与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是悔拍行为
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可以重新竞价,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竞价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价
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竞价,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阿里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公告、须知、标的详情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予咨询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8629281949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10号国瑞·金融中心52楼西安天立能源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