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股权情况说明表标的物名称信宜市宜居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70%的股权标的物情况标的物所有人中山市赚房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山市赚房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91442000MA4UU0144G信宜市宜居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91440983696488381Y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地区广东省茂名市成立日期2009.11.16注册资金33340000元法定代表人孙威企业地址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城南前进路156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权利限制过户情况请竞买人向有关职能部门了解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2.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上述文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的物权变更手续
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核实该拍卖标的的相关情况
2、限购、过户情况:参与竞买房地产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房地产限购区域内现行房地产购买资格,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确认
3、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注:本院依法委托茂名市立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上述股权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0.0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以其受偿债权数额及案件相关费用20393478.33元作为一拍起拍价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2025)粤0983执恢115号之一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15日10时至2025年11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668/05,户名: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
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中山市赚房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信宜市宜居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70%的股权
起拍价:16314783元,保证金:3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参与竞买房地产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房地产限购区域内现行房地产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公司委托个人竞买,须在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竞买开始前向信宜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信宜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
如当事人下落不明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编号:(2021)粤0983民初848号
原执行案号:(2024)粤0983执恢210号
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委托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
竞买人可拨打电话17880545628进行咨询或预约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五、特别提示(一)标的物按评估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三)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税费负担:1.标的物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本身形成的税费等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垫付的税费票据至本院,由本院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的税费
买受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在上述期间办理的,应提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本院审核同意后可延期
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请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
2.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最终应缴纳税费及费用的种类及金额以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明细为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四)涉及权属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成交确认书》在十五日内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五)瑕疵说明1.房屋属性详见评估报告,法院不对财产质量作瑕疵担保;2.本院不对过户作任何承诺(此风险和瑕疵请竞买人谨慎考虑)
六、保证金及成交款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变卖)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其他)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信宜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信宜市支行,账号:9558832016000545002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2025)粤0983执恢115号拍卖款
成交后财产交接联系电话:0668-8886261(姜法官)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如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院委托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辅助服务,按照《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工作收费暂行办法(修订)》支付拍辅服务费用,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从案款中支付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与本院联系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0668-8854453
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7880545628(丁小姐)监督电话:0668-8882133
联系地址:广东省信宜市迎宾大道南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竞买须知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668/05,户名: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前向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等)
五、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当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时,竞买人参与竞价的,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避免在支付保证金及余款时出现当天限额而无法支付的情况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拍卖公告确定的日期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缴款时请注明执行案号信息等,并在本院通知的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并于签订确认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后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九、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应保证预留于网络平台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于拍卖成交后手续的办理,买受人应承担可归责于无法联系买受人导致成交后手续办理延迟或无法办理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拍卖成交所产生的税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主体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一、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造成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