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泗洪县港城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11月6日10时至2025年11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对持有的泗洪县顺安典当有限公司10%股权进行公告拍卖活动(处置单位:泗洪县港城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泗洪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现公告如下: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泗洪县顺安典当有限公司从事行业性质特殊,请竞买人竞拍前自行咨询宿迁市金融监管部门,不能违反《江苏省典当企业行政许可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2.竞买人参与本次竞拍的,视为对该情况完全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如因此而产生争议的,以管理人解释为准
3.买受人应符合标的公司章程及相应规章要求规定的股东资格,因股东主体资格等问题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竞价方式竞价从竞价底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
竞买人以低于竞价底价出价的无效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优先购买权人无
六、保证金1.竞买人应当最晚于竞拍开始前3日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并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竞价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至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未出价者的(即流拍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2.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竞价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提前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在竞价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机构、管理人、拍卖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七、余款交纳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买受人应及时将竞价成交价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八、标的咨询与查看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竞价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竞价资料中做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竞价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向管理人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认可,责任自负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标的移交对竞价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限购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管理人或有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将竞价成交价余款缴纳完毕,管理人确认该款项到账后,买受人(自然人的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的应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人处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买受人支付完全的竞价成交价款后,管理人与买受人办理完毕相关移交手续后方可提取其竞价成交的财产
十、税费承担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竞价底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买受人及时处理竞价后事宜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是违约行为
买受人违约的,管理人可以重新竞价,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违约后重新组织竞价的,违约方不得参加竞价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未支付拍卖款、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扣除费用损失和差价后保证金如有剩余的,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在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后,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将申请法院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破产受理法院与管理人有权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竞价,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相关的法律文书及通知,竞买人在竞价前如实向网络竞价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及通知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公告、须知、标的物详情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予咨询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京东客服热线:4006229586泗洪县港城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11月3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泗洪县港城木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泗洪县顺安典当有限公司10%股权拍卖依据(2025)苏1324破申23号民事裁定书(2025)苏1324破26号民事决定书标的物所有权人泗洪县港城木业有限公司标的物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泗洪县顺安典当有限公司登记状态存续法定代表人唐彤彤注册号91321324660067593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7-04-0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泗洪县行政审批局注册地址泗洪县青阳路东侧(水岸城邦)67幢112、113营业期限2007-04-05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典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标的物股东信息宿迁市泰普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4%,认缴出资金额:880万元人民币,已实缴;唐彤彤出资比例21%,认缴出资金额:420万元人民币,已实缴;张慧成出资比例15%,认缴出资金额:300万元人民币,已实缴;梁家轩出资比例10%,认缴出资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已实缴;泗洪县港城木业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认缴出资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已实缴
特殊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为股权资产,以工商登记的股权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参与拍卖即视为对本标的股权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因拍卖标的仅系泗洪县顺安典当有限公司10%股份,请各竞买人竞拍前联系泗洪县顺安典当有限公司负责人唐总进行沟通并了解该公司详细情况
(联系方式:15896087111)2.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公司以现状为准,本次拍卖活动管理人不组织实地看样,由竞买人自行联系泗洪县顺安典当有限公司负责人唐总(联系方式:15896087111)进行沟通并了解该公司详细情况,未作了解或核实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对于标的物及对应标的公司瑕疵、风险及任何变化情况,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及标的公司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该等瑕疵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自身积欠的各种税费、对外负有的债务(含对外担保)、经营亏损及风险、行政/刑事处罚、司法纠纷、股东权益无法实现、瑕疵出资、资产被强制执行(以物抵债等)、被申请破产及强制清算等需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
3.因管理人未接管到泗洪县港城木业有限公司资料且未获配合,后续股东权利行使(含股权变更登记、查阅公司文件、参与经营管理等),需由买受人自行与泗洪县顺安典当有限公司相关主体联系对接
管理人将根据拍卖结果出具《股权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协助买受人办理股权变更所需的破产程序相关手续
4.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造成不能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作股权转让的任何承诺
税费说明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买受人应在竞买前充分知悉所在地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税费交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