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股权)标的名称均和(厦门)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4613080股内资股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标的所有人均和(厦门)控股有限公司拍品现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070552834XQ拍卖权利限制及瑕疵等情况一.涉及的股权属内资股,系非上市股份
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商业银行,故竞买人资格存在一定限制,不符合相关股东资质的竞买人参加竞拍后可能导致股权无法过户或参拍无效情形,请审慎参与竞买
详情如下:附件:商业银行法人股东股持资质相关规定:(一)《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对入股中资商业银行股东资格条件作出如下规定:'第九条境内金融机构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发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二)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三)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四)社会声誉良好,最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五)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十条境外金融机构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银保监会认可的国际评级机构最近2年对其长期信用评级为良好;(二)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应当达到其注册地银行业资本充足率平均水平且不低于10.5%;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总额不低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10%;(四)内部控制健全有效;(五)注册地金融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六)所在国(地区)经济状况良好;(七)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境外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应当遵循长期持股、优化治理、业务合作、竞争回避的原则
银保监会根据金融业风险状况和监管需要,可以调整境外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的条件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参照本条关于境外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中资商业银行,按照入股时该中资商业银行的机构类型实施监督管理
境外金融机构还应遵守国家关于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发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二)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四)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五)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六)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七)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八)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除外;(九)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十)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十三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发起人:(一)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二)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三)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四)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五)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六)代他人持有中资商业银行股权;(七)其他对银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第三十九条中资商业银行股权变更,其股东资格条件同第九至十三条规定的新设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发起人入股条件
城市商业银行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股东的变更申请、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申请由所在地省级派出机构受理、审查并决定
城市商业银行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1%以上、5%以下的股东,应当在股权转让后10日内向所在地省级派出机构报告
投资人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银保监会有关规定,完整、真实地披露其关联关系
'(二)《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对股东持股行为作出下规定'第六条商业银行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应当清晰透明
股东与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第十四条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根据国务院授权持有商业银行股权的投资主体、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主体入股商业银行,以及投资人经银监会批准并购重组高风险商业银行,不受本条前款规定限制
第十五条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入股商业银行应当遵守银监会规定的持股比例要求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估值评估结果513050420元费用总价不详税费情况不详其他费用情况不详竞买须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2月5日10时至2025年12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户名: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均和(厦门)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4613080股内资股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
个人竞买者需本人参与竞买,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日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目前尚无已查明的优先购买权人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拍卖的成交条件是: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
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收到本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书之后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手续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当日起十天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账号:37050166636009299999008507),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2025)鲁06执897号拍卖款
尾款缴纳后,买受人及时联系法院,并在法院确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于规定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的,本院视为买受人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五、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拍卖程序咨询: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5106545606法院咨询电话:0535-6676041宋法官举报电话:0535-6319156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号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