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1-05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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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股,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自然人原始股权,带证分红。 <结束>

资产编号:10064392

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1-16
起始日期
2025-11-17
结束日期
其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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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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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惠州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11-16
  • 结束日期:2025-11-17
  • 地址:广东惠州市惠东县平山青云居委河南路88号
  • 评估价: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其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小区:、承销政府
    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注册资本:60000000.0
    注册地址:惠东县平山青云居委河南路
    营业收入:202200000000.0
    利润:24.96
    座位数:5座
    拍卖原因:融资
    教育学校:大专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受委托在京东网络资产竞价平台(网址http://zichan.jd.com)进行对: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1万股自然人股权公开竞价活动,(竞拍之前未尽事宜以及过户流程和其他条件,提前咨询项目经理18280791318)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标的:(股权)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1万股自然人股权,带证分红评估价:2.5万,起拍价:2万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整数倍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所涉及的转让方个人所得税等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拍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通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公司办理委托关系确认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或委托关系未经本公司确认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公开竞价,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一)山东信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工作人员(含编制外聘用人员)和工作人员近亲属;(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竞价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价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资产竞价平台服务系统提示在线报名缴纳保证金(因保证金金额较大,请提前开通网银支付的大额支付功能,或前往银行柜台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相关业务),支付后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保证金须知》及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山东信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在通过京东网络资产竞价平台线上支付剩余成交款

七、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违约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将依法对标的物再行处置,违约后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已就本次处置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本公司对本次处置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文字等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资产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本公司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本公司有权直接做出资产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在资产竞价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十、本竞拍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本公司长期接受各地农商行,城商行股权、债权,各地不动产(住宅、商铺、厂房、土地)及各类商品库存拍卖等业务,寻求全国各地代理商进行合作联系电话:文经理,18280791318(VX同号)山东信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惠东农商银行 2023-06-20 12:15 发表于广东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重要提示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7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2022年度信息进行披露,本次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法人治理情况、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并与审计数据保持一致,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一章  基本信息一、本行注册名称: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法定代表:周海鹏三、 本行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惠东县平山青云居委河南路88号东逸华庭5座;邮政编码:516300

四、本行选定的信息披露方式本报告备置地点:惠东农商银行总行办公室及主要营业场所等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张智峰联系电话:0752-8921616电子邮箱:hdls@163.com五、其他有关信息本行经银监部门批准开业日期:2013年10月22日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376H344130001本行注册登记日期:2013年10月23日   登记地点: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行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注册资金:人民币1,064,188,272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081201401P六、本行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章  财务情况一、资产、负债规模情况截至2022年末,我行资产总额248.53亿元,较年初增加10.83亿元,增幅为4.56%;负债总额223.93亿元,较年初增加9.04亿元,增幅为4.21%;所有者权益24.60亿元,较年初增加1.79亿元,增幅为7.87%

二、主要业务经营情况(一)截至2022年末,各项存款余额201.87亿元,较年初上升8.83亿元,增幅为4.58%

(二)截至2022年末,各项贷款余额148.52亿元,较年初增加7.22亿元,增速为5.11%

(三)截至2022年末,不良贷款余额为2.11亿元,较年初增加0.42亿元,增幅为24.96%;不良贷款率为1.42%,较年初上升0.22个百分点

三、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一)利润实现情况

2022年,本行实现财务总收入10.83亿元,财务总支出8.09亿元,实现经营利润4.08亿元,同比减少0.18亿元,利润总额3.34亿元,同比增加0.02亿元,净利润2.74亿元,同比增加0.13亿元

(二)利润分配情况

本行2022年实现的税后净利润2.74亿元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1)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27亿元;(2)按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0.27亿元;(3)按每10股派发现金0.92元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1.01亿元;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30日;(4)经上述分配后,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5.01亿元

(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

按每10股转增股本0.3股方式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资金为0.33亿元,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30日

四、其他事项报告期内,没有对本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三章  风险管理情况一、信用风险管理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管控,提升资产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好服务“三农”、小微企业,致力于建设职能独立、风险制衡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并执行覆盖全行范围的信用风险识别、计量、监控、管理政策和流程

充分运用信贷管理系统、贷款分类系统以及信用查询系统,同时借用工商查询系统等,做好风险预警模块系统的试点上线准备工作,加强贷款管理,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提高尽职调查水平,加强财务信息分析和非财务因素收集

提足拨备覆盖率,对贷款损失的弥补能力以及对贷款风险的防范能力较强

2022年,本行聚焦压降不良重点工作,凝心聚力、实干巧干,层层压实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和处置信用风险,核心指标持续优化、监管指标向好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期内,本行始终坚持“小额、流动、分散”的信贷原则,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始终强化对地方实体经济信贷支持力度,特别是对小微企业的扶持,落实精准扶贫政策,积极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不断调整与优化客户结构和业务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安全水平

主要的风险评估及计量方法为资产及负债管理、现金流量管理及流动性压力测试

总行根据政策,对现金流量进行日常监测,并维持适当水平的高流动性资产

合理控制资产负债比例,强化流动性风险监测和管理,合理匡算资金头寸,统筹做好流动资金调度,保持适量的高流动性资产

重视负债的稳定性,大力吸收储蓄存款,努力扩大核心存款,发行大额定期存单,本行大部分资产的资金来自客户存款,其中主要包括企业、零售及同业存款

这些客户存款近年来持续增长,种类和期限亦多样化,已成为稳定的资金来源

加强对重点及敏感时刻的流动性风险监测,确保现金供应正常加强指标管理

按照流动性超额备付金率、流动性比例、核心负债依存度、贷款总额与核心存款比率、期限错配比率、短期投资与敏感性负债比率、存贷款比例等指标作为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体系,进行严格管理,要求按监管要求执行到位

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的识别、计量、控制和报告,定期向上级上报相关动态监测表格和报告,以便及时发现、防范和化解流动性风险

截至2022年末,本行的流动性比例52.04%,超出监管标准的27.04个百分点,比年初下降2.85个百分点;核心负债依存度78.85%,超出监管标准18.85个百分点,比年初上升5.19个百分点;存贷比73.57%,低于监管标准的1.43个百分点,比年初上升0.37个百分点;流动性缺口率21.72%,比监管标准值高31.72个百分点,比年初下降10.02个百分点

三、市场风险管理报告期内,本行坚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营运,全年定期对业务指标在监管标准值范围以内实施监测

按照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原则,综合区域内资金供求状况、竞争状况及自身风险抵偿情况等因素,实行利率浮动范围内的差异化定价

结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控制好信贷投放,同时以用足用活营运资金为前提,大胆灵活地利用利率市场化,提高资金的整体盈利水平

市场风险的管理,包括审批市场风险管理战略、程序、量化标准、风险限额等

主要的风险评估及计量方法为缺口分析及风险价值分析高级管理层负责制订、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规程

本行市场风险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分级授权实施”的管理模式,总行统一制定全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授权方案和市场风险限额方案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为全行市场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对全行总体市场风险状况的监测和报告,通过对本行市场风险政策、授权和限额的执行情况进行中台监控,对发现的市场风险异常情况与违规情况及时进行报告与处理,以监控与管理市场风险;资金业务部是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主要执行部门,负责根据本行的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及批准的市场风险限额,进行前台资金交易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风险、识别风险,有效落实风险处置措施,防止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

四、操作风险管理报告期内,本行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根据银行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的要求,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补充和完善,加强制度约束力,确保了管理的连续性和风险的可控性;逐步建立风险评价机制,通过规范业务流程,基本形成了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检查为手段的操作风险控制机制,明示风险点,确保内控建设深入每个操作节点,加强内控执行力建设;主要风险评估及计量方法是基本指标法,创新重大风险专项检查模式,加大处罚和整改力度,让员工增强风险的自我防范意识、加强自律行为;强化本行企业文化理念,使员工形成健康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将防范操作风险变为行为习惯

 五、利率风险管理本行的利率风险主要包括资产、负债重定价期限错配引起净利息收入变动的风险和交易账户头寸市值变动的风险

主要的风险评估及计量方法是通过调整资产和负债结构管理利率风险,定期监测利率敏感性缺口等指标,并采用风险敞口分析,对资产和负债重新定价特征进行静态测量

本行定期召开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市场利率走势,调整资产和负债的结构,管理利率风险敞口

六、声誉风险管理状况本行制定了风险管理办法,主要的风险评估及计量方法是制定声誉风险应急预案,并由各支行、各部门人员组成舆情管理员,加强业务培训,通过舆情监测系统,加强监测和防范声誉风险,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声誉风险情况发生

第四章 公司治理情况一、经营决策体系本行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进行决策、管理,由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

董事长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行长负责本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本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进行管理和监督本行各一级支行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其经营管理活动根据总行授权进行,并对总行负责

本报告期内,本行不断完善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其核心目标是在尊重和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股东价值的长期最大化

二、股东大会情况(一)股东大会基本情况本行严格按《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能够充分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本行建立健全了与股东上下沟通的有效渠道和机制,积极听取股东意见和建议,确保股东对本行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二)召开股东大会情况本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

2022年2月17日,召开惠东农商银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共审议了3项议案

2022年5月20日,召开惠东农商银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共审议了22项议案,听取6项报告

三、董事会情况(一)董事会基本情况2022年报告期内,梁擎、贾立群和黄伟波分别于2022年8月、10月、11月辞去董事职务,同时增选周海鹏、古健辉为职工董事

本行董事会成员变动后为10人,构成如下:职工董事:周海鹏、古健辉、刘拥文外部董事:黎志忠、吴伟文、许胜西、周汉杰、戴利独立董事:周元昕、李弘本行董事会虽有个别成员调整变动,但一切照常运作,按照监管有关规定,相关人员在任职资格未得到监管部门核准之前暂不行使表决权

本行董事会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报告期内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成员情况周海鹏,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职称,现任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本行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古健辉,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现任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行长,本行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刘拥文,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师职称,现任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本行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黎志忠,本科学历,现任惠州市鸿业电力有限公司咨询分公司书记,本行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吴伟文,大专学历,现任惠州市鑫洲实业发展公司任总经理、惠州市鑫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本行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许胜西,大专学历,现任惠州市胜业光电制品有限公司、惠州市景升贸易有限公司、惠州市愉景园房地产有限公司、惠东红大理石材有限公司、惠州市鑫洽源林业有限公司、惠东县鑫安石场有限公司、惠州市鑫洽投资有限公司等担任董事总经理,本行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周汉杰,现任惠东县金利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惠州市隆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惠州市惠东中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惠州市隆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本行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戴利,大专学历,现任惠州市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行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周元昕,大专学历,现任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惠州分所(2013年改为惠州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本行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李弘,本科学历,现任中国国内一流律师机构“华商律师”高级合伙人,本行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三)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2022年1月25日,召开惠东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13项议案,听取14项报告,学习《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2年3月19日,召开惠东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通讯会议

审议通过1项议案2022年3月28日,召开惠东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通讯会议

审议通过1项议案2022年4月12日,召开惠东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通讯会议

审议通过2项议案2022年4月29日,召开惠东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26项议案,听取4项报告2022年6月30日,召开惠东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7项议案,听取2项报告,传达惠州市银保监分局在惠东农商银行开展现场审慎监管会谈的精神

2022年8月22日,召开惠东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9项议案,听取8项报告2022年8月30日,召开惠东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3项议案,听取1项报告2022年10月9日,召开惠东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8项议案2022年10月19日,召开惠东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1项议案,听取1项报告2022年11月25日,召开惠东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12项议案,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强化农商行股东股权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2年12月6日,召开惠东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3项议案2022年12月27日,召开惠东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5项议案,听取7项报告,部署2022年度履职评价工作(四)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行独立董事基本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要求,从保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自觉关注本行发展动态,勤勉尽职,抽空参加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针对管理决策提出合理性建议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四、监事会情况(一)监事会基本情况本行监事会现由5名监事组成

其中职工监事3人,非职工监事2人,本报告期内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廖志威于2022年2月辞去外部监事以及监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等相关职务,按照法定程序,杨羽飞被增选为外部监事,第二届监事会成员调整为吴东凡、沈国辉、龚光华、何俊林、杨羽飞;2022年8月,吴东凡、龚光华辞去职工监事以及监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务,按照法定程序,刘穗冬、冯锦青被增选为职工监事,第二届监事会成员调整为刘穗冬、沈国辉、冯锦青、杨羽飞、何俊林

(二)监事会成员情况刘穗冬,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师职称,现任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长,本行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沈国辉,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职称,现任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山支行行长,本行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冯锦青,专科学历,会计员职称,现任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主任,本行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杨羽飞,博士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深圳市博艺创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本行第二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何俊林,本科学历,现任广东泰臻律师事务所主任,本行第二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三)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了12次监事会会议

2022年1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3项议案,审阅20项事宜;组织学习监管制度

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项议案,审阅1项事宜

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3项议案

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5项议案,审阅18项事宜

2022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5项议案,审阅4项事宜;听取3份通报

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6项议案,审阅20项事宜

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项议案,审阅3项事宜

2022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3项议案,审阅6项事宜;组织学习监管文件

2022年10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项议案,审阅1项事宜

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审阅8项事宜;组织学习监管文件

2022年12月0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项议案,审阅2项事宜

2022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3项议案,审阅9项事宜;布置2022年度履职评价工作

(四)外部监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行外部监事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要求,本着对本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章程赋予的职责,持续了解和关注本行经营管理情况,关注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认真参加监事会会议并独立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独立并实事求是地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高级管理层成员及其基本情况报告期内,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为:行长古健辉、贾立群,副行长刘拥文、胡平、古健辉、黄伟波、赖志灵,计划财务部负责人梁卫光、合规部负责人何其元、内审部负责人陈泽平

其中:贾立群于2022年9月辞去行长职务,古健辉于2022年10月代为履行行长职责、于2022年12月任行长,黄伟波于2022年12月辞去副行长职务,内审部负责人陈泽平于2022年2月任职

高级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与接受监事会的各项监督,组织领导全行各项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管理层定期召开例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履行经营管理职责

六、年度薪酬及激励情况(一)薪酬制度本行已制定了《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2022年版)》《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延期支付实施细则(2018版)》《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2022年版)》《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办法(2022年版)》,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每季制定绩效考核方案

高管薪酬根据《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高管薪酬管理办法(2018年版)》执行

(二)薪酬结构员工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员工津贴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员工津贴实行按月发放

绩效工资属于浮动薪酬,按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发放、清算(三)员工薪酬政策1.薪酬管理架构及决策程序本行董事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负责本行的薪酬管理制度何政策设计

董事会下设的薪酬及提名委员会负责审议有关薪酬制度何政策,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案建议,董事及监事薪酬津贴报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报董事会决定

高级管理层负责人拟定我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薪酬管理方面的各项决议

2.非现金薪酬情况报告期内,本行无非现金薪酬情况

3.薪酬延期支付情况报告期内,本行对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实行绩效薪酬提留,其中高管人员延期支付比例为50.01%,延期支付年限为3年,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延期支付比例为40.01%,延期支付年限为3年

报告期内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共发放延期支付薪酬727.63万元,追索扣回金额0万元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发放独立董事薪酬20万元,外部董监事64万元及高级管理层人员延付后的薪酬726.47万元(按在职工作月计算),共计810.47万元

七、本行对公司治理的整体评价本行自开业以来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三会一层”职责,完善了董事会组织架构,形成了重大决策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经营班子独立行使经营权,监事会为防范风险,有效行使监督权的相互制衡机制

本行按照银监部门有关规定,制定了三会一层以及下设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组织机构按照议事规则不断完善运作

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认真履职,参与本行重大决策,切实维护本行整体利益

建立了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内控管理职能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业务部门组成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关系清晰的内部控制治理和组织架构

报告期内,不存在严重影响本行治理机制有效运行的情况现有公司治理机制对本行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良好

本行将继续加大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培训,使得“三会”运作更加规范有效

此外,本行还将注重发挥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使公司规范治理更加完善

八、机构设置情况(一)职能部门设置情况2022年本行对部门设置和职能进行了调整和优化,零售银行部与小微贷款专营中心合并更名为普惠金融部,机构业务部更名为业务发展部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行内设党委/党建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计划财务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内审部、工会办公室、安全保卫部、运营部、电子银行部、资金业务部、授信管理部、授信审批部、资产保全部、公司银行部、普惠金融部、业务发展部等职能部门

(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本行设置1个营业部、17个一级支行、7个二级支行、23个分理处,共48个营业网点

具体情况如下:第五章   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一、支农支小方面本行坚持支农支小的定位,致力于回归本源、扎根乡村,不断优化贷款投向,各项指标达到监管要求

一是在支持三农方面,实现涉农贷款持续增长

其中,普惠型涉农贷款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二是在支持小微企业方面,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长迅速,信用贷款投放成效明显,有效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二、落实精准扶贫方面截至2022年末,本行精准扶贫贷款余额合计为2683万元

三、落实坚守定位方面截至2022年末,我行15项指标有两项指标不达标

四、环境信息方面一是董事会定期审议和听取绿色金融相关议题和报告,指导全行绿色金融工作

二是高级管理层负责具体执行绿色金融相关工作,为绿色项目提供全面、优质的金融服务

三是在绿色信贷方面,本行不断完善绿色信贷制度、组织架构、流程管理等,同时加大对绿色信贷的支持力度,严格控制“两高一剩”行业贷款,有效推动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

2022年无发放“两高一剩”贷款和环境、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企业贷款,存量绿色贷款中无不良贷款

四是本行通过多种措施加强绿色金融理念教育,推行全员绿色行动,全力践行社会责任

比如:提倡绿色出行、推行绿色办公、党员结对村党支部开展“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改善活动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惠东农商银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金融为民”理念,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切实规范经营行为,积极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

2022年,本行能够规范经营行为,做好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工作;积极处理投诉,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监管部门通报的典型问题,本行及时转发全行学习,并对照典型违规问题逐项排查,认真借鉴;积极承担消费者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的责任,认真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采取线上的微信公众号、户外LED广告屏幕宣传,线下网点及“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厂、进乡村”户外宣传,形成常态化、全方位的金融知识宣传态势;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培训,提高全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技能与素养;同时,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体系,检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效,督促内部自律,依法合规经营

第六章 股本结构及股东、关联方情况一、股权结构情况(一)股权总体及变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末,我行股东总户数4071户,总股本为109611.39万股,股份全部为投资股,我行股本金按照来源和归属设置为法人股和自然人股,其中法人股东10户,法人股合计47382.42万股,持股占比43.23%;自然人股62228.97万股,持股占比56.77%

最大一户法人股东持股占比9.84%,股权结构以及持股比例合理

报告期初总股本为106418.83万股,2022年5月21日,本行实施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0.3股,共转增3192.56万股,故报告期末总股本为109611.39万股

(二)本行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情况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报告期末本行前十大股东合计持有本行股份49397.66万股,持股占比45.07%;报告期内,一是本行前十大股东“惠东县和瑞福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2%,下降至1.91%,下降了0.09个百分点;其他股东持股比例无变化;二是前十大股东“惠州市鸿运达印刷有限公司”更名为“惠州市恒汇印刷有限公司”

(三)持股5%以上的股东基本情况1.惠州市鸿业电力有限公司

惠州市鸿业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16日,法定代表人曾春盛,目前注册资本6000万元

主要经营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房地产开发,实物租赁,广告业务,销售电力设备及材料与汽车零配件,物资卸车、保管及检验服务;许可项目;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2.惠州市亨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惠州市亨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10日,法定代表人吴东伟,目前注册资本300万元

主要经营土石方工程,室内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物业管理,厂房租赁,实业投资

3.惠州市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惠州市融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27日,法定代表人朱少勇,目前注册资本1200万元

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实业投资(四)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报告期末,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相关情况如下:1.与股东及关联方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对照《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本行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款及条件进行,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并按照正常业务程序进行

 2.股东提名董事、监事情况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报告期内,本行根据年度分红结果,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三、股权质押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现有7户股东将股权进行质押,涉及股份数13356.84股,质押比例达到12.18%

本行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有关规定,针对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 ,对其在股东大会和派出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

四、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完善了关联方名册,本行在处理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的贷款程序和规定,操作方式,定价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办理,符合诚信、公允原则

(一)关联方定价标准本行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照与关联方交易类型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应关联方交易协议中给予明确:1.对于授信类关联交易,根据本行贷款定价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结合关联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

2.对于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根据本行相关产品制度及定价管理规定,并结合关联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或参照同类标的的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对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定价

其中:“市场价格”是指以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准确定的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成本加成定价”是指在交易商品或劳务的合理成本基础上加一定合理利润确定的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协议定价”是指由本行与关联方协商确定的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二)本行禁止关联交易的类型1.本行不得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在同等条件下不得以优于其他非关联方客户的定价向关联方提供授信;2.本行不得接受本行的股权作为质押提供授信;3.本行不得为关联方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但关联方以银行存单、国债提供足额反担保的除外;4.股东在本行借款余额超过本行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股权净值的,不得将本行股权进行质押;5.本行向关联方提供授信发生损失的,两年内不得再向该关联方提供授信,但为减少授信的损失,经本行董事会批准的除外;6.本行的一笔关联交易被否决后,六个月内不得就同一内容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7.本行不得聘用关联方控制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审计;8.严禁股东借道同业、信托产品和资产管理产品等方式与本行违规开展关联交易

(三) 关联交易余额及重大关联交易情况1.关联交易总体情况本行结合银保监监管要求,重新修订了《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关联方的界定,对关联方名单以及关联方贷款台账进行梳理,并由董事会确认同意本行有权对其关联方进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并对涉及的关联交易按照制度流程和报告路径规定执行操作管理,向本行监事会报告相关情况

本行根据上级监管要求,对关联方名单进行动态管理,并规范了重大关联交易审批流程,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严格按照《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标准,开展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对一般关联交易实行每月备案,重大关联交易分别经由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发放

截至2022年末,本行授信类关联交易29户45笔,授信余额44421.41万元;本年无发生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2.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重大关联交易标准,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1%以上,或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商业银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

截至2022年末,本行资本净额252870.97万元,按认定标准,我行重大关联交易共8户21笔,余额共41818万元,分别是:(1)惠州市鑫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余额10485万元,关联方:主要股东惠州市亨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惠州市广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余额5826万元,关联方:主要股东惠州市亨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惠州市凯顺实业发展公司,借款余额12350万元,关联方:主要股东惠州市亨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4)惠州市鑫洽源投资有限公司,借款余额8004万元,关联方:董事许胜西;(5)惠州市柏利实业有限公司,借款余额970万元,关联方:主要股东惠州市融通投资有限公司;(6)惠州美好家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借款余额1280万元,关联方:主要股东惠州市融通投资有限公司;(7)惠东县嘉国实业有限公司,借款余额2173万元,关联方:主要股东惠州市融通投资有限公司;(8)惠东县广野贸易有限公司,借款余额730万元,关联方:主要股东惠州市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第七章   重大事项一、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离合并事项2022年度,注册资本未发生变更

二、更换更新高管情况报告期内,梁擎董事长、贾立群行长、黄伟波副行长分别于2022年8月、10月、11月辞职,周海鹏董事长于2022年12月任职,古健辉行长、董事于2022年12月任职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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