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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智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2024年8月30日作出(2024)湘05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南智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基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4年9月26日作出(2024)湘05破9-1号决定书,指定湖南人和人(邵阳)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南智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盘活智基公司资产,妥善化解债务问题,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促成重整成功,维护全体债权人、智基公司及出资人等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于2025年9月5日发布第一次招募公告,为更好实现价值最大化,现面向全国发布第二次招募公告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招募事宜如下:一、公司概况(一)基本信息智基公司于2005年8月24日在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500779018633A,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智明,住所地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23号地佳景商厦,股东郑智明持股80%;股东邱远灵持股20%,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家俱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情况智基公司的主要资产为坐落于邵阳市桃源路以南的2宗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开发的“城铁雅苑”商品房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和位于大祥区火车南站前区37号地路桥花苑商住楼2-4栋的41套门面所有权
1、土地使用权项目共有6-6#(A区),6-8#(B区)两宗土地,土地总面积12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305200㎡,(其中A区建筑方案为预案,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总规划房屋约2180套,项目分二期开发,6-8#地块为一期(B区),6-6#地块为二期(A区),目前仅开发一期,二期地块尚未开发
6-8#(B区)土地面积15,333.41㎡(约23亩),建筑面积55,639.13㎡,计容面积41,400.00㎡(施工图记载面积为41,368.55㎡)
6-8#(B区)项目设计建造3栋住宅楼(B1、B2、B3)及一栋幼儿园(B4)
B1栋19层共68户;B2栋19层共102户;B3栋19层共68户,此外,人防工程(地下车库)13,513.90平方米,车位300个
目前现场施工形象为:B1栋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装饰装修工程已做完、外墙漆未做;B2栋施工至第八层;B3栋施工至第八层,地下基础人防工程已完成;B4栋建至正负零
项目二期(A区96亩,土地面积63828.68㎡),6-06#地块尚未完成土地置换工作,暂未取得国有土地权证,但完成了桩基和部分土石方工程
2、房屋建筑-路桥花苑门面房智基公司在大祥区火车南站前区37号地路桥花苑商住楼2-4栋,拥有41套门面
该批房屋现为智基公司法人郑智明向邵阳农商行双拥路支行借款1100万元提供了抵押担保
(三)审计报告2025年9月1日,根据湖南天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天圣所(2025)审字第B-21号《湖南智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审计报告》显示,智基公司资产296,235,617.50元,负债348,327,808.76元,所有者权益-52,092,191.26元,资产负债率117.58%
(四)评估报告2025年1月2日,根据湖南康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湘康驰资评字[2025]第K0002号《智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项目涉及的全部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显示: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智基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的总评估价值为407,202,798元
(五)项目优势1、地理位置优越城铁雅苑项目坐落于邵阳市大祥区桃源路与紫霞路交叉口以南,离邵阳高铁站、高速南枢纽等交通枢纽近,交通便利
周边配套设施完善,紧挨步步高新天地等商业购物中心,具有较高的升值潜力
2、政府支持力度强目前,城铁雅苑项目B区已列为邵阳市“保交房”攻坚项目,属地政府成立了邵阳市大祥区城铁雅苑项目保交楼工作专班
3、打造宜居生活小区项目采用现代化的建筑风格和创新的设计理念,提升居住品质;项目周边配备完善的配套设施;项目整体规划方案设计优越,尤其是优化容积率、绿化率,致力于打造宜居生活小区
二、招募目的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协调推进和统筹完成智基公司所涉保交房工作及城铁雅苑项目重整工作、盘活智基公司现有资产,提升开发项目的价值,保障已售房屋保质保量交付,维护购房人和债权人合法权益,并全面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有效整合资源,通过本次重整将智基公司提升为结构优化、资产优良、具备良好口碑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市场主体
三、投资方式及注意事项投资人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投资,包括但不限于:①共益债投资;②项目融资代建;③项目融资代管;④垫资施工;⑤整体并购;⑥资产收购等投资方式
意向投资人可以选择一种投资方式或多种投资方式相结合,也可以提出其他合法、合理且可行的投资方式
选择共益债,融资代建、融资代管等方式向智基公司投入资金的,可以提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投资条件:(1)投资年化投资回报率在人民银行授权发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倍以内;(2)项目所涉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由投资人决定,工程造价不高于2020年定额;(3)项目房屋销售价格由投资人确定,但不低于同区位相同用途房屋的平均销售价格;(4)投资人可以要求将其投资转化的房产采取“网签”方式进行控制,相应销售收入优先用于归还其投资本息
最终投资融资条件,以最终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四、意向投资人条件意向投资人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责任感,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开发建设,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情况,能够出具不低于其拟投资总额度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接受管理人对其企业信誉、企业业绩、资金实力等方面进行考察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资,各投资人均需符合第(一)(三)项要求,且其中至少一名投资人符合上述所有条件
联合投资的须确定一名投资人为代表人,代表所有投资人负责处理重整投资中相关事务,各重整投资主体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或两个以上竞选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均须按管理人要求提交材料,并需另行提交包括说明各主体的分工、权利义务等文件
(五)本次招募不限行业,重整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等行业、属于行业龙头企业、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整经验、不良资产处置经验、代建或代管经验的,以及智基公司现有主要债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报名程序意向投资人需按照本公告规定进行报名,提交书面资料,并支付报名保证金(诚意金),具体如下:(一)报名时间本次招募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17时止
(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报名意向书
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意愿、投资方式、投资回报要求及投资退出安排等内容;2、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被限制高消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3、意向投资人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组织机构、资产负债、资金实力、参与投资优势等;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重整投资的,应提交股东会(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出的同意参与重整投资的决议;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6、保密承诺函(见附件3);7、载明意向投资人退款账户、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的基本信息确认书(见附件4);8、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后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装袋密封,密封袋加盖公章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或要求限期补正
报名资料提交地点: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建设南路与邵阳大道交叉口柏林国际写字楼10楼湖南人和人(邵阳)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李泽金:联系电话:13873909869(三)报名保证金缴纳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时通过意向投资人银行账户向管理人支付报名保证金(诚意金)人民币200万元(缴款时请备注“报名保证金(诚意金)”字样),报名时提交汇款凭据,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利息,交纳报名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17时
(以管理人账户到账为准)
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敏州西路支行开户人:湖南智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账号:85040211000001723仅提交报名资料但未缴纳报名保证金(诚意金)的,视为其无意投资,管理人可不与其接洽
六、尽职调查及重整投资方案(一)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智基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智基公司将积极配合
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二)意向投资人决定继续参选的,经过尽调后应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资金/资源、债权清偿方案、房屋交付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营方案等
《重整投资方案》需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装袋密封提交,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
七、遴选程序(一)报名期限届满后,若仅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则管理人将通过协议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若有两名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则通过竞争性遴选的方式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
(二)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应于收到管理人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重整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缴款时请备注“履约保证金”字样),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利息
已支付的报名保证金可充抵履约保证金(三)重整投资人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支付履约保证金后可以参与《重整计划草案》的论证和讨论,对重整计划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获得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生效,重整投资人开始履行义务
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就《重整投资协议》《重整计划草案》中条款存在分歧的,以管理人意见为准(《重整计划草案》定稿权、解释权归管理人)
八、保证金的处理(一)对于未入选的意向投资人(含尽职调查结束后决定不再继续参选的报名人),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二)对于入选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可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前述已支付的保证金可转为重整投资款;如未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则无息返还前述已支付的保证金
(三)意向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管理人有权不予返还其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诚意金),并取消其投资人资格
1、违反保密协议或在尽调过程中对外泄露关键信息及出现其他导致债务人财产贬损行为的;2、投资人单方面要求修改其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的;3、对于入选的重整投资人,经管理人两次通知,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未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4、最终确认的重整投资人因其自身原因导致投资行为不能或拒不配合破产程序推进的;5、在《重整计划草案》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未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的
管理人承诺,保证金未经意向投资人、重整投资人许可或未出现管理人有权不予返还的情形时,将不会擅自使用
九、特别提示(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意向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接受本公告所公示的全部内容、同意按智基公司现状进行投资,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二)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不具备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与变更,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三)本招募公告中列明的债务人相关情况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本招募公告并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请意向投资人以自行开展尽职调查的方式获取,因调查发生的费用自理
尽职调查阶段,债务人或管理人向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仍应以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四)如出现影响智基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招募公告
本招募公告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意向投资人的投入进行任何补偿
(五)本次招募不因只有一名潜在投资者报名参与而终止
在报名时间截止时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报名的,管理人可以与该意向投资人协商加快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等工作进程,而不受本公告规定时间的限制
如有任何问题,可联系我们联系人:李泽金,联系电话:13873909869欢迎有实力的单位前来接洽、参与重整投资
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保密承诺函4、基本信息确认书湖南智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None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