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襄阳盛世樱花禅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2025年4月3日,襄阳盛世樱花禅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樱花公司”或“公司”)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襄阳中院”)申请重整并提出预重整申请
2025年4月15日,襄阳中院作出(2025)鄂06破申10号《决定书》,决定启动盛世樱花公司预重整程序
2025年10月22日,襄阳中院指定湖北百龙律师事务所为盛世樱花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盛世樱花公司预重整工作,通过资源整合逐步恢复和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进一步缓解公司困境,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破产案件预重整审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本次招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一)工商登记信息盛世樱花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14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统一信用代码91420600097993802R,注册地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乡凤凰村村委会办公室,住所地襄阳市襄城区紫薇园路,法定代表人常清华
主要经营范围:对旅游业、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土地整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股东广州福地樱花种植项目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实缴出资3060万元;股东郭冬青持股29%,实缴出资1740万元;股东常莲娃持股20%,实缴出资1200万元
(二)主要资产和建筑优势/投资亮点盛世樱花公司名下核心资产为坐落于襄阳市襄城区紫薇园路的一宗土地及上建筑物、构筑物
经测算评估,该宗土地【不动产权证:鄂(2021)襄阳市不动产权第0017568号】土地使用面积为28066.9㎡,其上房屋构筑物19641.54㎡,包含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地上附着物及构筑物和家具用具在内的资产总价值为76758444.10元
上述房地产办理有用地、工程、施工及预售许可四证,目前在建工程主体工程已完工
目前红线内已建成中式园林别墅33套,共8000平方米及地下车库12000平方米,并进行部分绿化,但未办竣工验收
盛世樱花公司开发的襄水源樱花谷项目地处襄阳市襄城区南部,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紧邻卧龙南路、207省道等交通要道
项目地处襄水源公园及中华紫薇园景区地块,项目内包含山、水、林、田,自然资源禀赋堪称《桃花源记》中的世外桃源
再加上中式合院别墅是成功人士休闲度假,居住养心的理想产品,项目产品在襄阳市场更是稀缺资源,产品处于旅游度假板块的植物观赏区,区域内地形空间丰富,视野极佳
距离市内主城区15分钟车程,商圈20分钟车程,周边医疗、公园、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区位优势明显,产业配套较为成熟,极具投资与运营价值
二、招募目的本次招募旨在引入能够为公司提供产业协同、业务资源赋能等方面支持能力与资金实力的重整投资人,为公司提供产业及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并借助重整投资人在产业、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化解债务风险,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最终打造资产质量优良、治理结构完善、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公司,依法保护债权人、职工、广大中小投资者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协调推进和统筹完成公司的预重整及重整工作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须知1.本公告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但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公司与临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预重整期间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公司的重整程序,无特殊情况,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招募重整投资人
4.临时管理人有权通过补充公告、通知等方式调整、继续、中止、终止本次招募以及延长招募时间或重新招募
5.意向重整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
6.本次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四、招募方案(一)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条件1.经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同等条件下有近三年内在破产案件(含清算、重整、和解程序)中被确定为建筑业企业一级资质投资人的案例者优先
2.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能力(详细要求见报名材料)
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及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和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无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尚未结案的执行案件
4.知悉并接受交易过程中的全部风险
5.意向重整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拥有与盛世樱花公司主营业务或未来规划业务相匹配、协同的经验的,或者能够提供产业协同、业务资源等方面支持的,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
6.有能力独立、妥善办理完成本次投资的全部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资质维护、续期、分立,以及后期股权转让(如涉及)等所需的全部手续,并承担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7.临时管理人根据预重整及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二)招募和遴选阶段1.报名阶段(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18时截止
意向重整投资人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临时管理人处并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成功
邮寄方式报名的(邮寄地址同报名地址),应当于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报名地点,逾期视为未报名
(2)报名材料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提交如下报名材料:①报名意向书(原件盖章签字/签章,范本详见附件一);②保密承诺函(原件盖章签字/签章,范本详见附件二);③投资承诺函(原件盖章签字/签章,范本详见附件三);④投资人系公司的,需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盖章,范本详见附件四)、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签字/签章,范本详见附件五)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投资人系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本人为经办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签字/签章,范本详见附件五);⑤意向重整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介绍,含主体资格、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情况;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主要财务数据及近三年内在破产案件中被确定为建筑业企业一级资质投资人案例等(如有);与盛世樱花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以及意向重整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情况;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若存续时间不足一年,应提供最新一期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⑦已完成缴纳报名保证金的银行回单;⑧意向重整投资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特别提示:①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将全部报名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逐项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单独密封;②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招募的,视为已经完成了相关投资决策程序
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完成相关投资决策程序的,临时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对各方所造成全部损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3)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襄阳盛世樱花禅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联系电话:唐律师18086139559、刘律师15997316448邮箱:491125655@qq.com联系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98-1号B1区五楼(邮政编码:441021)2.缴纳报名保证金意向重整投资人需在2025年11月30日18时前向临时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备注付款事由:襄阳盛世樱花禅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报名保证金),保证金收款账户请意向重整投资人在缴纳报名保证金前与临时管理人联系获取
特别提示:因投资人原因导致转账失败或资金损失,保证金视为未缴纳,且临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初步审查临时管理人将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提交的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限期补正
临时管理人将组织评审委员会根据本招募公告要求对报名材料及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另行通知
4.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通过审查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对因使用尽职调查结果而形成的风险承担全部责任
同时,临时管理人有权向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予配合;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将所取得的任何信息用于参与本次招募之外的任何目的
5.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内制定并提交切实可行的、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撤回报名,丧失投资资格
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包含:①重整资金来源、总额、分期情况;②重整投资方式(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设计);③债权清偿方案;④后续经营方案;⑤重整计划执行期限;⑥其他有利于盛世樱花公司完成重整的方案
6.遴选评审程序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经临时管理人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临时管理人将通知意向投资人进一步磋商,并依据与意向投资人的商谈情况推进下一步工作
本次遴选将在襄阳中院的指导、监督下,根据具体工作安排进行,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无条件配合遴选评审工作
7.签署协议在评选工作结束后,临时管理人向中标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发送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临时管理人将指导盛世樱花公司与评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前期缴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重整投资人可以参与预重整方案的论证、与债权人协商谈判等预重整工作以及后续重整工作
若重整投资人未按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临时管理人可以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没收保证金,并另行确定重整投资人
8.报名保证金处理对临时管理人未发送中标通知书的意向重整投资人,保证金将于投资人选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至未中选投资人的账户
(不计息)
对已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意向投资人,其已缴纳的保证金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价款(不计息)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已收到中标通知的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在重整程序中,法院未裁定重整计划通过,且意向投资人也不愿继续调整方案进行投资,临时管理人退还意向保证金(不计息)
五、特别说明(一)重整尚有不确定性
盛世樱花公司进入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其重整申请截至目前,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请意向重整投资人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二)参与报名的投资人提供的全部报名材料临时管理人予以保密,报名截止日前临时管理人不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报名情况
(三)投资人参与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交易成功与否,均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临时管理人在投资人打入保证金之前,有权随时修改本次报名所需的材料及条件,且无需向投资人解释理由
(五)临时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计划;本次招募计划中止或撤回的,临时管理人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
(六)投资人需向临时管理人承诺其已充分知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所带来的全部投资风险,并承诺承担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修改、调整所带来的全部投资风险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盛世樱花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同时欢迎广大债权人等各方积极推荐意向重整投资人参与报名
特此公告襄阳盛世樱花禅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附件:1.报名意向书2.保密承诺函3.投资承诺函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5.授权委托书None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