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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海南分公司拟处置海南盛世星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5年9月30日,债权本金2336.07万元,利息428.53万元,代垫费用0万元,债权总额合计2764.6万元
抵押物:以海南壮兴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博巷路3号海口阳光3号苑2#楼1层1、2号商铺、阳光3号苑3、4#楼1层7、8、9、10、11、12、13、15、16、17号商铺、阳光3号苑2#楼2层、阳光3号苑3、4#楼2层、3层商铺共15处5582.60平方米商业房地产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提供第二顺位抵押担保
保证人:海南壮兴实业有限公司、借款人股东王向辉以及李淑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海南盛世星贸易有限公司保证人名称:海南壮兴实业有限公司,担保金额(元):25000000.000000,保证人名称:李淑媛,担保金额(元):25000000.000000,保证人名称:王向辉,担保金额(元):2500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