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1-05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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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圣力博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意向投资人(含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10065003

0.000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1-07
起始日期
2025-12-24
结束日期
一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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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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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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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0.000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大连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5-11-07
  • 结束日期:2025-12-24
  •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村
  • 评估价:0.000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正在拍卖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查封情况:被查封
    房屋结构:框架
    小区:子区大连湾
    容积率:全部计入容积率),其中
    注册资本:30000000.0
    法定代表人:郝萍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村
    经济类型:国有
    座位数:座12A(13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大连圣力博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意向投资人(含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2025年10月17日,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辽0211破申8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大连长林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对大连圣力博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力博达”)破产重整

为顺利推进圣力博达破产重整工作,有效整合破产企业资源,实现财产价值最大化,恢复房地产续建和交付,保障债权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

现就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和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募须知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招募公告所列明的圣力博达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投资人可在足额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后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3.本招募公告不构成投资圣力博达的邀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4.若本次招募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的,管理人有权与该家意向投资人进行磋商性谈判并签署相关协议(但该投资意向书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该意向投资人可以直接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

5.圣力博达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案件情况发生变化,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管理人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或承担责任

6.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的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

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二、债务人情况(一)工商登记信息大连圣力博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3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机关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位于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村,法定代表人郝萍,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目前登记状态为存续,郝萍持股93.3333%,高健波持股6.6667%

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不含专项审批);企业营销策划;家政服务;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核心资产概况1.土地使用权根据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显示:土地证号土地用途权利类型出让方式面积(m²)使用期限大国用(2008)第04101号其他商服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2,213.7㎡2047/4/19大国用(2009)第04116号城镇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20,125㎡2077/4/19大国用(2010)第04092号商服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10,421.4㎡2047/4/192.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1)大连湾棚户区改造项目B区1#楼,即港湾国际项目

项目占地面积10421.4平方米,建筑物设计用途为商品房,建筑面积为27850平方米(全部计入容积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184平方米,公建地下室1394平方米

该项目建设房屋437套,其中公寓420套,公建17套公寓户型均在80平方米以下,其中40平以下户型120套,40-60平户型120套,60-80平户型180套

因开发主体资金链断裂、资产被查封冻结等因素导致工程自2013年后多次停工,2017年全面停滞至今

目前项目主体框架工程基本完工,其余砌筑工程、抹灰工程、外立面及水、电、暖、通讯等设施设备、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施工等工程尚未进行

(2)项目区域内金湾路280号公建,即港湾国际项目原售楼处

项目占地面积2213.7平方米,建筑面积共计2559.38平方米,据债务人提供信息,该资产部分房屋所有权存在纠纷,资产详细信息需要进一步落实

管理人对上述资产将进行法律调查,并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资产审计与评估工作,具体信息以资产调查结果及评估审计结果为准

三、招募目的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为引入具备资金实力的共益债投资人和/或拟控股圣力博达的产业投资人,通过共益债投资和/或重整入股投资两种方式,推动圣力博达的破产重整工作

具体目的包括:1.提供资金支持:通过共益债投资为项目续建、销售及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提供资金

2.优化资产结构:通过重整投资优化公司资产、负债和股本结构

3.恢复经营能力:引入产业投资人提供管理、技术和产业支持,恢复续建直至交付房产

4.保护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债权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四、招募条件1.主体资格: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责任感

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资金实力: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具有确定的资金来源,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需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合规要求:意向投资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

4.决策流程:意向投资人应具备清晰的内外部决策流程,能够配合管理人的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高效完成谈判和决策工作

5.产业协同:意向投资人有清晰明确的经营方案,能提供产业协同、业务资源等方面支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联合体报名: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但需明确联合体牵头投资人,且至少牵头投资人应符合全部资格条件

联合体需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安排及一致行动关系(如适用)

牵头投资人必须为拟后续控股圣力博达的产业投资人7.控制权意向:意向投资人需在报名时明确是否有意通过参与重整投资取得圣力博达控制权,拟取得控制权的投资人为产业投资人

8.其他条件: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五、投资方式意向投资人可选择共益债借款投资的方式,也可选择通过重整取得圣力博达股权的方式取得全部或部分资产控制权

(一)共益债借款投资1.借款主体:本次借款以圣力博达为借款主体,管理人监管借款的具体使用,该笔借款性质为共益债权,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清偿

2.借款用途:本次借款专款用于港湾国际项目的续建、销售、产权办理以及其他资产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各项工程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第三方监管费用以及支付其他为项目续建、销售、产权办理而发生的费用

3.借款协议条款:借款总额、借款利率及期限等各细节条款由各机构自行报价,并与管理人及主要债权人协商谈判,最终借款金额、期限、利率以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共益债借款协议为准

4.资金监管:由管理人设立管理人账户,该账户运作接受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所有资金使用需经管理人审核批准,并严格按照重整计划及法院要求执行

5.还款来源:项目销售回笼资金或者以续建交付后的房产抵债

6.借款偿还(需与优先权人协商并征得同意)(1)圣力博达后续港湾国际项目销售所得款项,在支付开发续建过程中的成本和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税费等)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用于偿付借款本息

(2)本金、利息按照共益债借款协议约定的方式偿还,经提前10日通知出借人,圣力博达有权选择提前还款,借款利息按照实际用款时间计算,出借人不得就此收取违约金

(二)重整入股投资1.投资方式:通过收购公司股权方式参与重整,取得公司控制权或部分股权(具体投资人自行设计)

2.投资方案要求:意向投资人可结合债务人实际情况,提出重整投资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1)投资总额及资金安排:明确投资金额、支付节奏、资金用途等

(2)债权清偿方案:制定针对各类债权的具体清偿计划,包括清偿比例、清偿方式、清偿时间等

股权重组方案:明确股权收购方式、对价、交割安排及后续股权结构

(3)项目续建方案:制定详细的工程续建计划、时间表、预算及质量控制措施

(4)销售去化方案:提出项目销售策略、市场推广计划、销售目标及去化周期

(5)经营方案: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管理团队、业务发展计划、风险防控措施等

(6)履约保证安排:提供充分的履约担保,如银行保函、保证金等

(7)其他有利于圣力博达完成重整的方案

具体投资方案由投资人与管理人协商确定,并需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及法院裁定批准

六、招募流程(一)报名阶段1.报名时间意向投资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8日15时(管理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的报名地点,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如有冲突则以纸质版内容为准

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各成员均需准备报名材料并确定牵头成员,明确内部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由牵头成员将报名材料汇总提交至管理人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报名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滨河街60-1号新星星海中心A座12A(13)层02、03号联系人:吕女士邮箱:dlslbdfdc@163.com联系电话:17504282181、155042633753.报名材料(1)报名意向书(原件,加盖公章并签字,附件1);(2)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并签字,附件2);(3)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工商登记信息、股权结构、产业布局、财务数据、与公司关联关系等)需加盖公章;(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6)投资人委托代理人提交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律师证、所函等有效证件;代理人为本单位员工的,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明;(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最新一期报表);(8)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如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等)(9)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10)联合体参选的,上述材料应加盖联合体各方印章并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如适用,明确牵头方、分工、权利义务);4.材料要求: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管理人有权要求补正,补正期限为3个工作日,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报名

(二)资格审查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2日内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的,管理人将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重整投资人招募遴选通知书》;审查不通过的,将通知意向投资人并说明理由

(三)缴纳保证金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12月12日15时前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备注:圣力博达重整投资意向保证金)

联合体报名的,由牵头投资人缴纳,未按期足额缴纳的,视为放弃参选资格

(四)尽职调查缴纳保证金后,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提供必要配合

尽职调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17时意向投资人应承担尽职调查费用并对调查结果负责

(五)提交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应当最晚于2025年12月25日15时前(管理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期限),将切实可行的投资方案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报名地点),同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dlslbdfdc@163.com),如有冲突则以纸质版内容为准

投资方案应详细说明投资方式、金额、条件、计划等

(六)评选方式管理人将组建评审委员会负责进行投资人遴选,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投资方案进行综合评定,评审结果将报告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具体评审规则及评审方式以管理人后续通知为准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若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联合体提交投资方案,则管理人与评审委员会将通过商业谈判方式与投资人确定最终投资方案;若有两名及以上的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联合体提交投资方案,评审委员会将组织公开评审,并有权要求意向投资人就某项问题予以书面补正说明

(七)签署协议中选投资人需在管理人要求时间内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共益债借款协议

未按时签署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资格七、保证金的处理1.意向投资人在支付尽调保证金之后、参与投资人评审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放弃竞选资格的,或意向投资人参与评审但未被确定为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收到通知或遴选结果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尽调保证金

2.意向投资人最终被确定为共益债投资人的,保证金将转为共益债借款本金的一部分

按共益债借款协议约定,保证金自借款实际发放日的次日起计算利息,在此之前,不计算利息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意向投资人已支付的尽调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款(不计息)

3.投资人拒绝或未按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共益债借款协议的,已支付的尽调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管理人没收;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不履行其他义务或不履行共益债借款协议的,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管理人没收

若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由联合体牵头成员名义向管理人支付尽调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处理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八、其他事项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

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九、风险提示1.重整程序不确定性

法院受理重整申请不代表重整成功,公司可能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

2.投资风险

意向投资人应自行评估风险,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投资决策责任3.信息风险

本公告信息基于当前情况,可能随重整进展发生变化4.市场风险

房地产市场波动可能影响项目续建和销售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报名意向书附件2:承诺函大连圣力博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10月30日None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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