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北京亦城星润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22号院1号楼17层1703室)法定代表人魏鹏巍成立日期2025-06-03注册资本25259.3147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25259.3147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400MAEKUHX43U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北京亦庄博润置业有限公司1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审计机构业务无法提供2025年09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269.5180.4060.30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26325.041003.5125321.53其他披露内容1、资产评估报告中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特别事项说明等,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的资产评估报告,提请各意向受让方关注
2、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本项目受让方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收费办法》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基础服务费
4、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当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盖章签署的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或联系转让方领取,都经理,联系电话:18330239007),并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和授权材料,如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方可查阅备查文件
5、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附件:9.保密承诺函-星润.docx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北京亦庄博润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泰河园四里二区1号楼102室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森成立日期2002-12-13注册资本90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900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房地产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302744705089M经营规模中型持有产(股)权比例1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1110000000026825G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日期2025-06-12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其他决议文件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北京亦庄城市更新有限公司以新立基项目及博润产业园项目申报类REITs项目的函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北京亦城星润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底价24,970.8742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如发生受让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受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2、意向受让方应当于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740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可以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4、信息披露期满,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5、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6、本项目交易价款应当一次性支付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7、意向受让方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我方承诺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如发生我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我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我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2)我方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我方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8、本项目受让方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收费办法》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基础服务费
9、本项目不接受意向受让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7,400.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