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江西昌海航空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江西省景德镇市(江西省景德镇高新区梧桐大道18号)法定代表人江山巍成立日期2011-11-18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602005865504040经营规模微型经营范围航空零部件的研发、制造、维修、销售及售后服务;复合材料浆叶及复合材料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8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26四川奥特附件维修有限责任公司26成都裕瑞盛贸易有限公司2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329.4844.0243.58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665.78139.44526.34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09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266.7981.0076.87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659.5156.29603.22其他披露内容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朝阳路539号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吴智翔成立日期1990-02-20注册资本47882.168662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47882.168662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60200158261614C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28%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8%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10935732K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日期2024-09-02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决议文件名称总经理办公会抄告单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江西昌海航空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28%股权转让底价172.73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51.819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4、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用于对相关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提交了报名材料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的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本方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本方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本方同意若我方出现保证金扣除条款中任意一款行为时,同意转让方扣除我方已交纳的全额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51.819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