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国药控股四川骨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39号3栋1607、1608、1609号)法定代表人王舟洲成立日期2021-09-1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批发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510108MA69W8JDXH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Ⅱ、Ⅲ、Ⅳ、Ⅴ类放射源销售;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仪器仪表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0四川三聚和科技有限公司4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749.8913.2812.61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3691.792670.961020.83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07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432.509.798.63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3184.472155.021029.46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成都市青羊区将军街68号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胡媚媚成立日期1988-05-14注册资本80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批发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510000201802616Y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6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6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0005888C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5-10-21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关于同意挂牌转让国药控股四川骨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60%股权的批复(国控战发﹝2025﹞586号)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国药控股四川骨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60%股权转让底价688.80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2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或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
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査期,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全部备查文件及该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不得因转让后转让标的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进行追责或索赔
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否则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方同意若本方出现上述保证金扣除条款中任意一条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4)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在获得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名称变更登记
本方承诺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方承诺若成为受让方,将会依据转让方要求配合进行后续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变更手续),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6)本方同意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收费办法》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基础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200.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