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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Â<\/span><\/span><\/p>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font>2017年9月12日《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如下:<\/font><\/span><\/span><\/p>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span><\/span><\/p>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span><\/span><\/p>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span><\/p><\/span><\/span><\/p>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span><\/b><\/p><\/td><\/tr>拍品名称<\/span><\/p><\/td>扬州天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扬州信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font>5.8366%股权<\/font><\/span><\/p><\/td><\/tr>拍品所有权人<\/span><\/p><\/td>扬州天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span><\/p><\/td><\/tr>权证情况<\/span><\/p><\/td>无<\/span><\/p><\/td><\/tr>担保(质押)情况<\/span><\/p><\/td>不详<\/span><\/p><\/td><\/tr>特别提醒<\/span><\/p><\/td>1.本次拍卖标的物为股权,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人民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该标的物是否有实际商业价值,是否具备行使权利的条件,是否存在出资瑕疵与股东附随义务,是否存在过户障碍及其他瑕疵,均需要竞买人自行调查判断
竞买人竞拍视为对前述情形可能存在而自愿承担风险的承诺,<\/span>扬州天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span>应承担的前述所有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买受人
<\/span><\/p>2.参拍前,务请仔细阅读《<\/span>竞买<\/span>公告》、《<\/span>竞买<\/span>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及附件江苏扬州信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章程
<\/span><\/p>3、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流程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向工商登记等职能部门咨询了解,管理人不做过户的保证
<\/span><\/p>4、江苏扬州信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章程对股东合作方式、股东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有特别规定,请竞买人认真阅读江苏扬州信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章程,充分理解其规定
<\/span><\/p><\/td><\/tr>税费承担<\/span><\/p><\/td>税费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span><\/p><\/td><\/tr><\/table><\/p><\/span><\/div><\/div><\/div><\/div>扬州天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11月21日10时至2025年11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现管理人将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以及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对本次拍卖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
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附件仅供参考,不代表任何承诺与保证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标的物系无形资产,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持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对此不予保证,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1、拍卖标的:扬州天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扬州信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5.8366%股权2、起拍价:409600元,评估价:无,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三、拍卖时间此次拍卖竞价时间:2025年11月21日10时至2025年11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扬州天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并由管理人在竞买前至法院备案
竞买成功后,前述第二条中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的买受人为委托人而非受托人
因未及时向扬州天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致扬州天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不能在开拍前录入委托信息的,或者提交的委托手续不全,委托不成立,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或多人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拍卖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5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咨询看样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1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接受电话咨询
本拍品不组织看样,有意竞买者请联系康律师(电话:18036250670)七、保证金和余款支付(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买受人悔拍后,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在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后,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或通过银行付款,银行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管理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扬州天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90220188000249771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支行八、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九、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其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由破产企业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应当于缴纳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凭相关税费支付凭证至管理人处办理退还手续(管理人仅从收取的拍卖款中退还垫付款,垫付款如超过拍卖款则由买受人依法向破产企业主张权利)
买受人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管理人不再负责在拍卖款中扣除退还,由买受人另行依法向破产企业主张权利
十一、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
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
十二、拍品交付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移交时拍卖标的现状若与本拍卖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2、竞买人需自行向工商管理部门咨询了解办理流程和费用,管理人将依据买受人的申请提供必要的协助,但仅限于提供管理人掌握和企业现有的资料
特别提示:未付清成交价款及淘宝技术软件服务费(成交价总额的0.5%)的,不得申请管理人办理成交手续
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管理人联系
联系人:康律师联系电话:18036250670扬州天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11月5日扬州天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将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暂不支持线下报名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标的物开拍五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才举行的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报名参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余款,买受人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管理人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扬州天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支行;账号:90220188000249771)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拍卖成交后,淘宝将收取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该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以淘宝网实际核算金额为准(详情可咨询淘宝客服电话)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者逾期支付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此款项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扣缴保证金不足于抵扣重新拍卖与原拍卖差价的,管理人将对原买受人追缴剩余款项
十四、买受人应在收到管理人或法院提供的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进行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其他事项本公告由天兴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天兴公司管理人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可向管理人咨询(18036250670康律师)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1号楼18楼1805室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扬州天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