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被执行人持有的山东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1951181股';拍卖公告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24日10时至2025年11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郯城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9/07)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持有的山东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1951181股
评估价:3277984.08元起拍价:2438976.25元保证金:400000元增加幅度:10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
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五、竞买人资格条件: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买受人须符合《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和《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股东资格
4、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买卖双方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次拍卖标的案件当事人、以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满5日视作为通知送达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郯城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郯城县支行账号:937009010028107777003796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举报监督电话:0539-7156060执行法官咨询电话:15753955839(胡法官)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5253991515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富来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2025年11月6日拍卖须知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11月22日10时至2025年11月23日延时的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于2025年11月18日前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11月18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的七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郯城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郯城县支行账号:937009010028107777000037961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的七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时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齐相关差额,拒不补交的可以强制执行)、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股权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等)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上述按国家规定应当由原产权人、买受人支付的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十四、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举报监督电话:0539-7156060执行法官咨询电话:15753955839(胡法官)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富来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标的物咨询电话:15253991515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2025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