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1-06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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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对外贸易总公司持有的金利雅(龙门)电子有限公司70%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10073575

1397.450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1-24
起始日期
2025-11-25
结束日期
二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552.722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397.4503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惠州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11-24
  • 结束日期:2025-11-25
  •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金利雅(龙门)电子有限公司
  • 评估价:1552.722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二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负责户口的迁入、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刑事
    开发商: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成交后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或需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保证能办理过户手续

(二)该股权竞买人需自行了解该公司资产、经营情况等,相关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法院不承担瑕疵保证(四)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为准拍卖并交付,如若拍卖标的物存在未查明的债务,承接该股权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五)因法院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物仍可能存在其他未知未披露的瑕疵,有意竞买者请务必在拍卖前仔细了解知悉拍卖标的物,详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或不如意之处,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现场看样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及当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或条件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第一次出价竞买前意向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并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要求操作

具体要求请阅读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规则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并经法院确认(需进行后台登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

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在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法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手续

办理委托手续所需材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合竞买委托书原件

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加竞买

执行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和近亲属均不得参加竞买,亦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示:对于在司法拍卖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怕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时为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法院摇珠指定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惠州市正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8948224808

集中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公司统一安排,有意者请提前预约如需预约看样,请通过电话方式联系预约,如未有一人报名预约看样,则取消本次集中看样

注:咨询、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五、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拍卖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申请及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取得优先竞买资格;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逾期不提交申请及有效证明,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告知及服务费的承担法院已依法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工作,协助法院接受咨询,展示拍卖财产,引领现场看样;拍卖相关文书材料的交接;协助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照片等资料;协助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辅助性工作,相关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该标的物成交后从成交价款中优先支付给第三方机构,买受人无需承担该费用,如以物抵债,网拍服务费用由抵债人垫付

上浮部分含标准基础辅助费的总数不高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申请执行费计算标准

单宗案件多个拍卖财产辅助费用总数不超过10万元法院经摇珠选定本次拍卖唯一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惠州市正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8948224808

特别提醒: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核实相关情况

八、拍卖通知本次拍卖已经将拍卖情况通知能够通知的当事人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1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2、拍卖余款请在竞买成功后十日内(即在2025年12月5日前)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5)粤1324执恢223号拍卖款,详细请咨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缴款后请及时告知网络拍卖辅助机构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龙门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门县支行,帐号:442480010492000090000001002)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3、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视为买受人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拍卖成交并支付所有款项后,经本院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过户《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领取拍卖款收据

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详情请联系本次拍卖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买受人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转移登记过户手续

如未及时领取相关法律文书或未及时过户等手续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应当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原权利人(被执行人)应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抵债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抵债人)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申请书、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完税凭证、支付凭证、身份证明、收款账户确认书等相关材料至本院,由本院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案件未执行到其他款项、以物抵债等情形除外)

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请买受人(抵债人)自行向原权利人(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抵债人)承担

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抵债人)承担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管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应单位协商解决,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为避免因迟延纳税产生滞纳金,买受人在取得《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尽快到税务部门缴纳税款,具体的征税标准和纳税流程应以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

十一、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公示及悔拍的法律后果的特别提示买受人真实身份须在拍卖成交确认书上载明,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买受人的真实身份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上述期限足额交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悔拍后标的物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竞买人银行贷款拍卖贷款行为属于竞买人个人行为,拍卖贷款相关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与贷款银行协商和签约,与法院无关

银行放款时间与交付拍卖尾款时限无任何关系若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尾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十三、法院的联系方式及监督特别提示: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我院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本次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

惠州市正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本次拍卖唯一被选定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

我院未委托或者指定其他任何第三方中介公司及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

近期收到举报某些公司有涉嫌干扰司法拍卖行为,惠州市两级法院正在立案调查,在此声明,在该标的物公示和拍卖期间,对于有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请竞买人和案件当事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若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特别提示:除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锁定保证金,竞买成功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保证金扣划至法院指定的账户,及买受人将拍卖余款汇入法院账户外,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等均不涉及收取任何费用情况

敬请特别留意,如有疑问请到法院核实相关情况特别提示:网络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公开处理执行财产、实现执行目的的活动

网络司法拍卖具有司法性质,属于执行活动的一部分覆盖、毁损、撕扯拍卖法律文书,向执行案件当事人和竞买人递发名片,擅自带人看样,扰乱看样现场,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下载文字、图片和视频用于商业等非竞买目的,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操纵、垄断竞拍价格,恶意串标,及其他破坏网络司法拍卖的行为,均属于妨害诉讼行为

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若发现有任何违规违法犯罪行为,欢迎大家及时来电来信如实举报或反映

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本次拍品申请“拍卖贷”,请有意者与下列银行联系,能否贷款与本院无关,请自行咨询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市分行联系电话:0752-2893668、魏经理18814058583、曾经理13422933073;中国银行惠州分行联系电话:0752-2811840、钟经理13531618861、黄经理15816393045;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分行联系电话:0752-2760030、彭经理13825478108;中国邮政银行惠州市分行联系电话:黄经理0752-5788832;广东龙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张经理13824299006

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24日10时至2025年11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龙门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2/06)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及其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或联名竞买的,竞买人和委托代理人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共同到人民法院并经确认,同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加竞买

执行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和近亲属均不得参加竞买,亦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六、竞买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法院不接受网络拍卖平台系统外的任何途径缴交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当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时,竞买人参与竞价的,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避免出现支付保证金及余款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但也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

公告所标示建(构)筑物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现场核实为准

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八、为避免悔拍的法律后果,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后十日内,将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款项)缴入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执行案件的“一案一账户”内

法院未接受其他任何途径缴交拍卖余款

九、拍卖成交并支付所有款项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过户《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请买受人在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时提取标的物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为避免因迟延纳税产生滞纳金,且因计税方式较为复杂,买受人在取得《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尽快到税务部门缴纳税款,具体的征税标准和纳税流程应以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

十、买受人逾期未交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即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悔拍后标的物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主动与法院联系并提供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或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应载明实际买受人的姓名、网拍竞买号等实际身份信息,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六、竞买人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银行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与本院无关,拍卖贷款行为属竞买人个人行为,拍卖贷款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银行协商和签约

银行放款时间与交付拍卖尾款时限无任何关系若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尾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惠州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法院可依法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等;(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四)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欢迎社会各界对法院委托的网络司法辅助机构的服务进行监督

十八、在该标的物公示和拍卖期间,若发现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欢迎大家及时来电来信如实举报或反映

十九、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法院入库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咨询电话:惠州市正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8948224808

(注:对拍卖标的物相关情况仍存在疑问,请联系上述电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法院财产处置监督电话:0752-7869789(林法官)(注:司法拍卖过程中,如存在辅助机构收缴费用、不组织看样等违规行为,联系上述电话)法院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752-7869806法院联系地址:广东省龙门县体育西路2号

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金利雅(龙门)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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