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span><\/b><\/b><\/p>拍品名称<\/span><\/b><\/p><\/td>南通忠仁水产有限公司持有海安县南黄海海苔有限公司<\/span>7.426335<\/span>%的股权<\/span><\/p><\/td><\/tr>权利来源<\/span><\/b><\/p><\/td>1<\/span>、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span>2025<\/span>)苏<\/span>0685<\/span>破申<\/span>49<\/span>号<\/span><<\/span>民事裁定书<\/span>><\/span>》;<\/span><\/p>2<\/span>、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span>2025<\/span>)苏<\/span>0685<\/span>破<\/span>43<\/span>号<\/span><<\/span>决定书<\/span>><\/span>》;<\/span><\/p>3<\/span>、南通忠仁水产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财产管理、变价方案》<\/span><\/p><\/td><\/tr>拍品所有人<\/span><\/b><\/p><\/td>南通忠仁水产有限公司<\/span><\/p><\/td><\/tr>拍品限制情况<\/span><\/b><\/p><\/td>冻结质押情况以人民法院、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为准
<\/span><\/p><\/td><\/tr>提供文件<\/span><\/b><\/p><\/td>《拍品成交确认书》、人民法院裁定书等<\/span><\/p><\/td><\/tr>拍品介绍:<\/span><\/b>南通忠仁水产有限公司持有海安县南黄海海苔有限公司<\/span>7.426335<\/span>%的股权<\/span><\/p>海安县南黄海海苔有限公司<\/span><\/p>统一社会信用代码:<\/span>913206217705158366<\/span>;<\/span><\/p>类型:有限责任公司;<\/span><\/p>注册资本:<\/span>1011.67<\/span>万人民币;<\/span><\/p>法定代表人:吴义胜;<\/span><\/p>成立日期:<\/span>2005-03-03<\/span>;<\/span><\/p>登记状态:存续;<\/span><\/p>经营范围:紫菜销售;紫菜交易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span><\/p>序号<\/p><\/td>股东名称<\/span><\/p><\/td>认缴出资额<\/p><\/td>认缴出资日期<\/p><\/td><\/tr>1<\/p><\/td>海安兰波实业有限公司<\/p><\/td>176.68万(元)<\/p><\/td>2014-07-20<\/p><\/td><\/tr>2<\/p><\/td>南通市时代食品有限公司<\/p><\/td>133.51万(元)<\/p><\/td>2014-07-20<\/p><\/td><\/tr>3<\/p><\/td>海安市海兴水产食品有限公司<\/p><\/td>96.9万(元)<\/p><\/td>2014-07-20<\/p><\/td><\/tr>4<\/p><\/td>海安县凤华海苔有限公司<\/p><\/td>90.98万(元)<\/p><\/td>2014-07-20<\/p><\/td><\/tr>5<\/p><\/td>南通忠仁水产有限公司<\/p><\/td>75.13万(元)<\/p><\/td>2015-07-20<\/p><\/td><\/tr>6<\/p><\/td>海安华林海苔加工品有限责任公司<\/p><\/td>65.51万(元)<\/p><\/td>2014-07-20<\/p><\/td><\/tr>7<\/p><\/td>南通弘联海苔有限公司<\/p><\/td>58.41万(元)<\/p><\/td>2014-07-20<\/p><\/td><\/tr>8<\/p><\/td>海安县逢时海苔加工厂<\/p><\/td>50.73万(元)<\/p><\/td>2014-07-20<\/p><\/td><\/tr>9<\/p><\/td>南通海之味食品有限公司<\/p><\/td>46.53万(元)<\/p><\/td>2014-07-20<\/p><\/td><\/tr>10<\/p><\/td>海安老坝港川港水产品加工厂<\/p><\/td>45.61万(元)<\/p><\/td>2014-07-20<\/p><\/td><\/tr><\/table>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信息,拍卖标的物以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登记确认的信息为准
<\/span><\/p><\/td><\/tr>特别说明:、<\/span><\/b><\/p>1<\/span><\/b>、据管理人了解,海安县南黄海海苔有限公司财产有被法院执行的记录,且该公司已经不实际经营,该公司股权价值无法查证,本次根据南通忠仁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对南通忠仁水产有限公司持有海安县南黄海海苔有限公司<\/span>7.426335<\/span><\/b>%的股权以投资金额的<\/span>10%<\/span><\/b>起拍起价进行拍卖处置
<\/span><\/b><\/p>2<\/span><\/b>、由于客观原因,管理人对瑕疵说明不能做到深入全面,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实缴出资、抽逃出资等,有意者请亲自至实地了解标的公司的经营和其他状况,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标的股权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span><\/b><\/p><\/td><\/tr><\/table>Â<\/span><\/p><\/p><\/span><\/div><\/div><\/div><\/div>南通忠仁水产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南通忠仁水产有限公司名下车辆、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的拍卖公告南通忠仁水产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11月27日10时起至2025年11月28日10时止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资产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南通忠仁水产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海安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
现管理人将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一)管理人郑重声明: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对标的物进行拍卖,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请竞买人竞拍前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的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以及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对本次拍卖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
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四)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
凡参与竞买的,即视为竞买人已了解标的物的详情,确认标的物的现状,并接受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及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二、拍卖依据(一)受理破产案裁定书和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财产管理、变价方案》
三、拍卖标的物南通忠仁水产有限公司(公司经营地址: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集贤路18号)的车辆、无形资产、对外投资
(一)车辆——五菱宏光(询价)车辆经管理人询价,本次拍卖起拍价为:3,000.00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倍数
(车牌号为苏F:79U39的五菱宏光2011年8月上牌,由于未进行年检价值量过低等不可抗因素,车辆存放于山东乳山管理人未实际接管,管理人仅能提供法院判决材料,对车辆现状、交接、过户等无法协助亦无法做出保证,且不提供任何售后服务,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二)无形资产——商标(询价)商标经管理人询价,本次拍卖起拍价为:1,000.00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倍数
(三)对外投资——持有海安县南黄海海苔有限公司7.4263%股权海安县南黄海海苔有限公司7.4263%股权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财产管理、变价方案》表决,本次拍卖起拍价为:75,130.00元,保证金:7,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倍数
(经管理人了解,目前海安县南黄海海苔有限公司财产有被法院执行的记录,管理人首拍价以其持股比例占注册资金价值的10%作为起拍价,不对其现有价值及风险进行保障,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本次网络拍卖事项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公示期满视为已经通知当事人等相关权利人
首次拍卖动产公示期为二十天(内含前述五日的公示期),不动产公示期为三十五天(内含前述五日的公示期)
流拍后继续处置动产公示期为七天,不动产公示期为十五天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公告中的标的物评估报告、说明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所涉的拍卖财产按现状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仅能提供法院判决材料但对车辆、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质量、现状、交接、过户等无法协助亦无法做出保证,且不提供任何售后服务,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标的物存在的各种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故障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核实并承担维修、更换费用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务必自行了解,参与拍卖即视为对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的认可、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拍卖人对标的物的瑕疵情况不作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车牌号为苏F:79U39的五菱宏光2011年8月上牌,由于未进行年检价值量过低等不可抗因素,车辆存放于山东乳山管理人未实际接管,管理人仅能提供法院判决材料,对车辆现状、交接、过户等无法协助亦无法做出保证,且不提供任何售后服务,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经管理人了解,目前海安县南黄海海苔有限公司财产有被法院执行的记录,管理人首拍价以其账面价值的10%作为起拍价,不对其现有价值及风险进行保障,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车辆具体过户情况,请咨询当地车管所(关于拍品介绍资料,以实际为准)四、咨询看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也可在开拍前与南通忠仁水产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联系人:刘先生(15262035551)、黄先生(18751336801)
五、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前三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并在报名页面填写委托信息;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审理破产案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六、优先购买权人(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暂无第三人申请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三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主张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拍卖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一)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本次交易及办理过程中依法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所得税、过户手续费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法律法规和政策未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二)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可能涉及的设备运输等明确的或者潜在的一切与之关联的费用,包括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三)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南通忠仁水产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账号:0607260000002446)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拍卖成交后,淘宝平台出具0.5%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服务费
特别提示: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较大,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
所以,竞买人在支付保证金或买受人在支付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或买受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计入债务人财产等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管理人将向悔拍人追索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除管理人认为悔拍人非因自身原因的以外,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五)办理银行贷款的,请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
十、标的物交付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及软件服务费后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镇中路3号二楼,南通金利信会计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至实物交付地点办理拍品实物移交手续
逾期不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提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不退,且管理人不再负有保管拍卖标的物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特别提醒(一)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具体标的物状况由竞买人自行进行现场查勘及相应的尽职调查,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风险(含权利限制)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拍卖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和风险,且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悔拍及要求管理人承担责任
(二)拍卖标的物实际建筑面积、位置等如与规划、测绘、现状、权证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价格不作调整,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买受后的业态定位、整体规划、布局运营等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或与其他业主或权利人协商妥处,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不作任何担保
(四)拍卖标的物不排除在评估后、拍卖过程中被他人装修或被他人占有的可能,相关事宜由买受人与相对方协商处置,对因此而发生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悔拍及要求管理人承担责任,必要时管理人可配合买受人依法进行处置
(五)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排污等欠费以及违约金、滞纳金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为处置固体废弃物等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六)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及软件服务费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备注: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并非《拍卖成交确认书》),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移交手续之日起发生的看管、维护标的物的责任及与拍卖标的有关的支出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七)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产生的软件服务费以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其他(一)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与管理人联系
(二)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
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三)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平台将自动生成完整的竞买信息报告,报告中载明竞价结果、成交人名称(姓名)、成交人竞买号等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五)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刘先生15262035551黄先生1875133680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南通忠仁水产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六日竞买须知南通忠仁水产有限公司管理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资产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须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暂不支持线下报名
四、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内在质量等均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数据不影响本场拍卖结果
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有无权利限制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后果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竞买人需先行在淘宝网上注册支付宝账号
因拍卖的标的物价值较大,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故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详见《拍卖公告》)七、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三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并在报名页面填写委托信息;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八、如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应于竞买开始三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后方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对标的物放弃优先购买权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
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十、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审理破产案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和计价和移交的最终依据,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前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和风险,并请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认真研究所竞买标的物,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和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十二、竞买人在竞拍前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被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服务费后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一人参与竞买,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管理人,余款缴纳后至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五、本次拍卖平台收取的相关服务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以淘宝网实际核算金额为准(详情可咨询淘宝客服电话)
十六、如何处理买受人悔拍,请详见《拍卖公告》
十七、拍卖标的物所涉税费如何承担,请详见《拍卖公告》
十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九、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
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拍卖人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竞买人的法律责任
二十、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需要,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形决定重新拍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如因破产案件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卖结果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仅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请求权
二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