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资产处置主体多机构联合选送扫码可在手机浏览咨询电话提交意向后可查看参考价值1707.14万元以上招募时间2025年11月07日-2025年11月22日企业名称敦煌富丽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查看企业信用资产类型房产核心资产房产、公寓流程提交意向洽谈公告详情敦煌富丽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2号公寓买受人公开竞价公告敦煌富丽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2号公寓买受人公开竞价公告2025年3月6日,敦煌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甘098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甘肃春晓空调自动化有限公司对敦煌富丽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丽华酒店)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3月17日作出(2025)甘0982破1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市建纬(兰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敦煌富丽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5年6月20日,经富丽华酒店申请,敦煌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甘0982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富丽华酒店进行重整
经过管理人不懈努力,现有买受人对富丽华酒店2号公寓出价金额为1707138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零柒万壹仟叁佰捌拾元整)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富丽华酒店资源有效整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人对富丽华酒店2号公寓买受人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本次竞价活动的标的是富丽华酒店2号公寓买受人资格
本次竞价活动中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富丽华酒店2号公寓买受人参与竞价的买受人必须接受本公告中的不可竞价条款,一旦参与竞价视为对本公告中的不可竞价条款的认可
一旦确定为买受人,竞价款将作为重整资金,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清偿债务,买受人将按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
二、债务人资产状况(一)富丽华酒店基本情况1.工商登记信息企业名称:敦煌富丽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82053112575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沙洲镇阳关中路2276号法定代表人:连启东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2012-09-07至2042-09-06经营范围:会展、旅游咨询、酒店管理服务;旅游工艺品销售、住宿、餐饮、健身服务;百货销售、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的销售;商务服务、美容美发、洗浴、租车服务、停车场、洗衣服务;营业性演出及场所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富丽华酒店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1敦煌中广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95%9502兰州兴中泰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50(三)富丽华酒店竞价资产情况“富丽华酒店2号公寓”位于敦煌市敦七公路北侧、古城路东侧,权利人为敦煌富丽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宗地面积为730.34㎡,使用期限为2047年5月20日止,不动产权证号为:甘(2017)敦煌市不动产权第0002223号
四至为东临富康景苑、西邻古城路、南邻敦煌富丽华国际大酒店、北邻其他住宅
地上共有1幢建筑物,为“敦煌富丽华国际大酒店公寓楼”,总高17层,地上16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11767.79㎡,建成于2019年,建筑结构为框架,规划用途为公寓,整幢楼外立面整体为干挂石材墙面
共有A、B两个单元,-1层为员工食堂及厨房,地面铺地砖墙面及顶部刷白,顶部无吊顶;1层为公寓前台,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顶部石膏板吊顶2-16层均为公寓,每层3户,三个户型均为:两室两厅两卫一厨,客厅、卧室:石膏板吊顶,墙面乳胶漆刷白,地面铺地砖;卫生间、厨房:顶部铝扣板吊顶,墙面贴墙砖,地面铺地砖
门均未安装,5楼为样板间该幢建筑物每个单元2部电梯,一处安全通道,室内水、电等齐全
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达到目前经营状况下的配套设施、装饰装修动产及特许经营权,不包括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特别提示:具体资产情况以富丽华酒店重整案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三、竞价方式1.“富丽华酒店2号公寓”买受人报价金额为人民币17071380元(本报价为2号公寓资产买受总金额)
2.本次竞价的起竞价为17071380元人民币,起竞价17071380元为现有买受人报价,竞价金额不得低于起竞价,加价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竞价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竞价人充分知悉并接受竞价成功后需按照竞价成交价支付资产买受资金
3.本次公开竞价,竞价人仅对买受总金额进行竞价,仅提交一次报价金额(即最高价),出价最高者成为本次富丽华酒店2号公寓买受人
特别提示:未缴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管理人不接受报名材料
竞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并提交报名材料方可视为报名成功;竞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接受不可竞价条款
四、保证金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1.参加本次竞价的竞价人在竞价前应当向管理人账户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
竞价活动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管理人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管理人账户信息账户名:敦煌富丽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西站支行
账号:81133010125001591652.竞价成功后,成交人应按照《破产资产买受协议》及时支付剩余资产买受款
五、竞价人条件(一)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在中国境内持续经营3年以上,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二)企业应具备完整的组织结构及企业管理体系,但与富丽华酒店、富丽华酒店股东及有关联关系的法人机构和自然人除外;(三)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最近三年财务已经审计机构审计,审计结果显示买受人财务状况良好;(四)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五)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六)买受人具备确定的资金来源,能出具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并在合理时间支付保证金、资产买受资金,且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七)管理人根据本案破产工作需要认为符合的其他条件
(八)竞价人承诺事项1.竞价人须承诺:如被确认为资产买受人的,将严格履行本公告及经敦煌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
2.竞价人须承诺,如被确认为资产买受人的,将配合管理人完成与重整有关的其他事项
特别提示:以上报名条件及承诺事项,竞价人应当仔细阅读
竞价人报名,即视为竞价人已充分知悉并接受认可本公告中的所有风险提示及竞价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六、优先权人1.本案管理人在买受人招募期内招募的意向买受人享有同等金额下的优先权
2.现场开标后,管理人将买受资金总额最高的报价方案告知意向买受人,其有权调整出价金额,并与竞价人进行磋商,同等金额下其享有优先权
若上述优先购买权人调整后的出价金额低于竞价人最高报价的,则视为意向买受人丧失优先权,管理人将与最高报价竞价人成交
七、提交竞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竞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2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递交文件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98号名城广场2号楼3805室管理人办公室;3.联系方式:王律师18709483473;4.开标地点:公告期满另行通知;5.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2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6.提交文件内容:报价函(需载明买受款资金总额)
八、咨询及开展尽职调查的时间与方式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结束前接受咨询【王律师18709483473、陈律师18919043287】,咨询时间为9:30-11:30,14:00-17:00
2.竞价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应与管理人签订相关《竞价保密协议》并缴纳竞价保证金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
签订《竞价保密协议》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3.如竞价人退出竞价的,管理人将于竞价结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如违反《竞价保密协议》的,管理人有权没收竞价保证金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竞价人竞得投资人资格,则竞价保证金100万元自动计入买受款的一部分
特别提示:管理人提醒买受人深入考察,充分尽调,审慎投资,充分评估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经营风险、客户风险、经济周期风险、资质延续风险、资质存续风险、政策性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等各种风险因素
在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后,因政策、经营风险发生变动的、买受人不得以该变动为由拒绝支付买受款或减少买受款或要求债务人、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本次竞价的标的物为富丽华酒店2号公寓买受人资格,资产过户及破产重整所产生的税费(如有)以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如有)由双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2.竞价人在竞价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工商、外管、商务、国土、房管、规划等政府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竞价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赔;3.富丽华酒店在重整程序中可能产生的与资产出售有关的其他税费,由竞价人自行向税务部门了解,并由双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
十、款项支付1.竞价前买受人应该向管理人账户缴纳竞价保证金【账户名:敦煌富丽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西站支行;账号:8113301012500159165】,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保证金在二十个工作日内退还,期间不计利息
2.竞价成交后,竞价人交纳的保证金计入资产买受款
3.竞价人应在成交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破产资产买受协议》《资产瑕疵与风险告知确认书》等相关材料,拒绝签署的,即为违约
4.资产买受款应按照本公告不可竞价条款相关约定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敦煌富丽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西站支行;账号:8113301012500159165】,《破产资产买受协议》对付款期限及进度有特殊约定的,以协议约定为准
5.如在竞价成功后,竞价人违约、逾期未支付资产买受款、拒绝签署《破产资产买受协议》,或违反已签订的《破产资产买受协议》的,经管理人催告仍不更正的,管理人有权取消竞价人的买受人资格,不予退还竞价人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款项,且可以重新组织竞价,但竞价人无权参与再次竞价
十一、不可竞价条款竞价人参加本次富丽华酒店2号公寓买受人公开竞价活动必须接受不可竞价条款
竞价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则表示完全响应和接受不可竞价条款,竞价成功的买受人拒绝签署《破产资产买受协议》或《破产资产买受协议》对不可竞价条款提出降低或取消要求的,均为违约,管理人有权取消竞价人的买受人资格,有权没收、不予退还竞价人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款项,且可以重新组织竞价
但竞价人无权参与再次竞价不可竞价条款如下: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低于买受总金额的30%,履约保证金在破产资产买受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全额支付
履约保证金在重整计划裁定批准后计入买受款总额2.资产买受总额资产买受总额不得低于【¥1707138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零柒万壹仟叁佰捌拾元整)
3.买受款支付买受款支付时间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
十二、其他说明1.本次公开竞价基于确定富丽华酒店2号公寓买受人为目的,故本次公开竞价并非常规意义上的资产拍卖,请竞价人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全部附件,了解全部内容
2.本次竞价公告公示期满视为已通知各方当事人
3.竞价人支付竞价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价人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十三、主要瑕疵及风险披露1.竞价人知悉并接受管理人以富丽华酒店2号公寓的现状交付,有关资产的相关手续由竞价人自行负责办理,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有关税费等全部费用均由竞价人自行承担,请竞价人在竞价前做好风险评估,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2.管理人以富丽华酒店的现状进行交付,管理人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
除本竞价公告披露外,竞价人应对富丽华酒店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3.竞价人一旦正式报名并支付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已知悉并充分预判富丽华酒店2号公寓的现状、经营风险、政府产业要求、规划要求、行业发展前景等,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与瑕疵
4.管理人所作出的瑕疵和风险披露,为管理人现所发现的已知的瑕疵和可能存在的风险事项
但管理人不承诺上述所披露瑕疵和风险是全部的、无遗漏的、是完全正确的
5.管理人所披露的瑕疵和风险及其对资产价值的可能影响,需要竞价人自行核实和确认,管理人的披露不构成竞价人作出判断的基础
6.对于此前存在但未发现或者披露的瑕疵和风险,以及将来发生的瑕疵和风险,管理人没有任何责任
7.管理人披露的瑕疵和风险仅供竞价人参考,请竞价人结合富丽华酒店及其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现状自行判断和使用,审慎决策,一切后果由竞价人自负,无权追究管理人的任何责任
本公告由敦煌富丽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制订并负责解释
敦煌富丽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七日更多信息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