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股权)拍品名称尹正萍持有的深圳市中创法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3.3%的股权拍卖依据(2023)粤0304执24507号拍品现状股权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价值人民币-192949.02元拍卖权利限制情况1、冻结情况:已冻结2、质押情况:无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过户)2、《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尹正萍持有的深圳市中创法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3.3%的股权,详看评估报告
2、拍卖物存在以下情况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ABCDEFA、该股权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时受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
B、竞拍出价需慎重,一旦竞买成功,悔拍将承担严重不利后果C、股权过户产生的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D、股权过户相关限制政策咨询证券管理机构政策规定E、拍卖成交买受人竞拍有效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向相关部门送达,买受人持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F、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法院未核实3、拍卖物所涉及的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的处理:由买受人承担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关于尹正萍持有的深圳市中创法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3.3%的股权拍卖公告(第一次)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2月4日10时至2025年12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尹正萍持有的深圳市中创法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3.3%的股权
起拍价:2000元,保证金:400元,竞价增价幅度:20元及其倍数
注意事项:1、该股权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时受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
2、股权过户若产生相关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
3、该股权评估价值为-192949.02元,本院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确定起拍价
因系统限制原因,网页评估价无法设置为负值,现公告予以告知,股权具体价值务必自行阅读附件中的评估报告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咨询电话0755-2198034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未了解情况的竞买人竞拍视为对本标的实际情况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若竞拍有效,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向相关部门送达,买受人持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1月2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12月12日前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深圳科苑支行,账号:9902001787145208)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
(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755-21981848、21981932,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司法辅助机构:深圳小马驹司辅科技有限公司19925409461法院咨询电话:0755-21980340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拍卖须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2月4日10时至2025年12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情况:尹正萍持有的深圳市中创法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3.3%的股权
四、该股权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时受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
股权过户若产生相关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仅出据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向有关单位送达过户手续,本院不负责交付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包括姓名名称、证件号码和与淘宝网注册一致的手机号码等,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了解实际情况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12月12日前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苑支行,账号:9902001787145208)
买受人应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经法院通知后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座(红树湾壹号)26层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成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根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6]18号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5-21981848、21981932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司法辅助机构:深圳小马驹司辅科技有限公司19925409461法院咨询电话:0755-21980340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