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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主体多机构联合选送扫码可在手机浏览咨询电话提交意向后可查看参考价值无招募时间2025年11月09日-2025年11月14日资产类型房产流程提交意向洽谈公告详情连云港赣榆鑫润硅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关于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连云港赣榆鑫润硅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关于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0日作出(2025)苏0707破申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连云港赣榆鑫润硅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管理人
在推进鑫润硅业公司破产清算工作时,管理人认为鑫润硅业公司的资产具有重整价值,为实现资源整合和资产盘活,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有实力的意向投资人报名
一、企业概况(一)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连云港赣榆鑫润硅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白石头村法定代表人:刘通注册资本: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7765861267M经营范围:石英玻璃管生产、销售;石英砂、水晶粉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主要资产情况根据调查,鑫润硅业公司现资产有无证厂房、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等,建筑面积约12000㎡,经评估,全部资产价值为3141470.00元
二、项目优势鑫润硅业公司,坐落在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
石桥镇东濒黄海,靠近G25长深高速、G15沈海高速,省道、县道四通八达,距离连云港高铁站、连云港港口较近;海洋与渔业资源丰富,土地和劳动力成本较低,产业基础工业门类较全,海洋经济与现代农业基础良好;政府服务高效,投资环境持续优化,配套设施完善;处于“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江苏沿海开发等国家战略叠加区,有利于承接产业转移、拓展国际市场
三、预招募流程(一)意向投资人要求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较高的资金实力,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本次预招募意向投资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资
4.意向投资人应当接受重整投资中的瑕疵问题,并承担相应风险
5.管理人根据需要认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流程1.报名时间及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4日下午17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联系地址:提交意向后获取
2.报名材料(1)意向投资人报名表(2)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经营管理能力等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征信报告、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存续3年以下的,应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有)
(4)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5)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上述部分报名材料须按管理人提供格式要求填写,具体详询管理人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
3.尽职调查(1)意向投资人自收到管理人发送的《通知》后,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鑫润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编制重整投资方案
(2)本公告所披露的鑫润公司的信息仅为管理人初步调查的结果(有关信息亦可能发生变动),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可就鑫润公司一般基本情况与管理人进行沟通,并欢迎到项目实地进行考察
如意向投资人需要进一步全面的尽职调查,可在签订《保密承诺函》后,向管理人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利息
缴纳之后,意向投资人可以联系管理人并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对鑫润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独立地对尽调结果负责并承担最终法律责任
意向投资人未签订《保密承诺函》或未按时足额缴纳尽调保证金的,管理人有权拒绝配合尽调
管理人账户:连云港赣榆鑫润硅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银行账号:50798273211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巨龙路支行付款时请备注“鑫润硅业公司保密保证金”
如意向投资人最终未成为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投资人无息原路退还全部保证金
4、重整投资人的确定对于多家意向投资人报名且提交了合法有效的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将依据相关程序进行遴选重整投资人,遴选规则在报告人民法院后确定;若仅一家意向投资人报名且提交了合法有效的投资方案的,则其自动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
按照相关程序确定重整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与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就重整计划的执行等相关事项进行约定
5、程序转换安排在确定重整投资人后,管理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及人民法院的要求推进破产清算程序向重整程序的转换工作
为保障债务人重整成功,在意向投资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意向书》后,管理人有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要求意向投资人初步同意管理人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
四、其他(1)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果,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最终以投资人提交的文件及签署的协议为准
(2)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的,视为同意对鑫润公司进行投资,承担相应投资风险
(3)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连云港赣榆鑫润硅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案进展和需要,变更预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情况,管理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中止预招募程序,具体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连云港赣榆鑫润硅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11月6日更多信息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