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壹加众达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span>北京市海淀区三义庙2号院13号楼1层006室,公司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span>》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分别于2018年7月10日、2022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8日及2024年10月9日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壹加众达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因没有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给付义务,已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span><\/span><\/span><\/span><\/p><\/span><\/div><\/div><\/div><\/div>智研骏宇(天津)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清算组关于拍卖智研骏宇(天津)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壹加众达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5%股权的公告智研骏宇(天津)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清算组(下称“清算组”)将于2025年11月18日10时至2025年11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智研骏宇(天津)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下称“智研骏宇”)持有的壹加众达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壹加众达公司”)5%股权
智研骏宇持有的壹加众达公司5%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
对于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1月14日17:00前与清算组联系,联系人:蔡女士,联系方式:18020019901
二、重要提示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因清算组未能接管到智研骏宇及壹加众达公司印鉴、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任何相关材料,故无法核实智研骏宇认缴5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情况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或出资不实的情况,请竞买人自行调查
在智研骏宇强制清算程序中,清算组未接管到智研骏宇涉及出资及其对外投资企业的任何资料,也未接管到智研骏宇财务等任何资料,因此对壹加众达公司具体经营情况不详
3.因清算组未接管到智研骏宇公司印鉴、营业执照等任何资料,因此清算组无法配合买受人办理股权过户相关手续,请买受人提前识别相关风险
4.本次拍卖公告披露的壹加众达公司有关情况,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与本次拍卖标的物有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未缴纳、无法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等)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
6.买受人在竞得该拍卖标的物后,不得向清算组或智研骏宇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张债权、因受让该标的股权而遭受损失的赔偿和/或智研骏宇的出资瑕疵责任等)
三、咨询与调查1.起拍日3天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联系人:蔡女士,联系方式:18020019901)
本次拍卖标的为股权,清算组不安排现场看样,也无法提供与拍卖标的相关的文件参考资料
2.清算组及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清算组已向优先购买权人发送优先购买权征询通知书,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截至目前,清算组未收到回复
若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有意愿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5年11月15日前与清算组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优先购买权人逾期未做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明确意思表示、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均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清算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清算组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清算组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场拍卖将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应由智研骏宇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税务、工商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2.本次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会产生一笔软件服务费,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标的物竞拍若有网络平台收取的其他手续费等,由买受人承担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24小时内自动转入清算组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汇款至清算组如下账户:户名:智研骏宇(天津)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清算组账号:9550889900006051171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3.智研骏宇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智研骏宇的清算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清算组有权向悔拍人追索
清算组重新拍卖标的物的,悔拍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5.付清全部款项后,清算组仅向买受人提供收款收据,无法开具发票
十、拍品交付1.拍卖成交后,因清算组未接管到智研骏宇印章、证照、合同、财务资料等物品资料,故清算组无法向买受人履行任何交付义务
2.清算组仅能够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强制清算案件受理法院不提供与拍卖标的相关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文书等任何法律文书
十一、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清算组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2.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阿里拍卖网络平台将在清算组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清算组发布的竞买须知
清算组咨询电话:18020019901蔡女士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清算组咨询
智研骏宇(天津)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清算组2025年11月11日智研骏宇(天津)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清算组将于2025年11月18日10时至2025年11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智研骏宇(天津)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清算组,监督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智研骏宇(天津)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壹加众达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5%股权
壹加众达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现状及标的物瑕疵已在《拍卖公告》中披露,拍卖人对股权的价值、瑕疵、负担等情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清算组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本次拍卖标的物为股权,清算组不安排实地看样,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清算组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清算组处办理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11月15日前向清算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清算组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十、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完成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清算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多伦道新文化花园新景居230号)与清算组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清算组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清算组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智研骏宇(天津)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清算组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