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品名称徐向东所持有的阜阳颍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244329股执行依据(2025)皖1202执3095号之一
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徐向东拍品现状查封已查封质押无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被颍州区人民法院查封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注意事项:①转让登记手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承担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
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②竞买资格或条件请自行咨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拍卖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竞买人亲自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单位,以及该企业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③拍卖成交后,由新的买受人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办理确认并转移登记其股东身份并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因专业原因,本院无法确认拍卖标的是够含有隐形瑕疵以及权利负担
请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实际了解该企业经营状况,理性参拍3.本院提供的照片、文字资料仅供参考,不作任何情形的瑕疵担保
';竞买公告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26日10时至2025年11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具体时间以淘宝网公布为准)在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58/02,户名: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对徐向东所持有的阜阳颍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4329股的股权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权利依据为(2025)皖1202执309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徐向东所持有的阜阳颍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4329股,定向价522864.06元(2.14元/股)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徐向东所持有的阜阳颍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244329股执行依据(2025)皖1202执3095号之一
拍品所有人徐向东拍品现状查封已查封质押无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被颍州区人民法院查封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注意事项:①转让登记手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承担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
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②竞买资格或条件请自行咨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拍卖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竞买人亲自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单位,以及该企业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③拍卖成交后,由新的买受人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办理确认并转移登记其股东身份并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因专业原因,本院无法确认拍卖标的是够含有隐形瑕疵以及权利负担
请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实际了解该企业经营状况,理性参拍3.本院提供的照片、文字资料仅供参考,不作任何情形的瑕疵担保
本次拍卖起拍价522864.06元,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数倍),保证金1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日向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买受人如想将拍卖标的过户到他人名下需在拍卖开始前办理相关委托手续;一人参拍,但过户要求过到多人名下的,应办理委托手续
委托手续需委托关系双方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到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办理
凡未办理委托手续者,均视为买受人个人行为,相关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竞买人竞买时,对该标的物的投资或处理等,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及当地政府、相关组织的政策,具体情况请竞买人务必提前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咨询,否则全部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未办理委托手续的,视参与竞拍的淘宝账号所有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竞买意向人可自行前往该企业经营住所地查看经营状况,竞买意向人务必实地看样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由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负担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由本院按现状进行移交
涉及标的物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对于执行标的的实际具体价值参与拍卖人应当具有理性的判断
市场变动产生的股权价值波动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拍卖标的物的过户事宜出现政策性调整,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过户登记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竞买人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条件,请自行查询银行股东条件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5日前与本院联系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如因执行异议、复议或其他导致拍卖撤销的,本院仅按照买受人实际交付金额退款(不含利息),本院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成交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1、银行付款方式:缴入法院以下指定账户户名: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阜阳淮河路支行(联行号319372000141),账号:2082901021000009990081807),请在附言栏注明拍卖标的物并在缴款后及时告知本院司法网拍组、承办法官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余款缴付完毕后买受人凭成交款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63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
拍卖标的财产所有权自拍卖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举报监督电话:0558-255260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院咨询电话(成交确认书办理等):0558-2553065/18955882091王法官17705686060刘书记员司法辅助机构:安徽千和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看样电话:15856848015刘经理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京东网等7家网站同步发布
颍州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日竞买须知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26日10时至2025年11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具体时间以淘宝网公布为准)在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58/02,户名: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对徐向东所持有的阜阳颍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4329股的股权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权利依据为(2025)皖1202执309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物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标的物: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标的物,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本次拍卖标的:详见公告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由本院按现状进行移交
涉及标的物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对于执行标的的实际具体价值参与拍卖人应当具有理性的判断
市场变动产生的股权价值波动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拍卖标的物的过户事宜出现政策性调整,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过户登记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在相应司法网络拍卖平台上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阜阳淮河路支行(联行号319372000141),账号:208290102100000999008180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余款缴付完毕后买受人凭成交款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63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到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拍卖标的物按照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物权属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办理标的物产权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等依照相关部门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六、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在相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收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58-255260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院咨询电话(成交确认书办理等)::0558-2553065/18955882091王法官17705686060刘书记员司法辅助机构:安徽千和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看样电话:15856848015刘经理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京东网等7家网站同步发布
颍州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