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1-13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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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闽江源绿田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22.0398%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10099823

314.70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2-14
起始日期
2025-12-15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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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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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314.707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福建省 三明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12-14
  • 结束日期:2025-12-15
  •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福建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闽江源绿田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22.0398%股权
  • 评估价:449.581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注册资本:30150000.0
    转让方:福建绿*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市中心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其他介绍
    楼栋总数:1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福建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闽江源绿田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22.0398%股权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闽0403执恢562号承办法官潘阿鸿标的所有人福建绿*股份有限公司评估鉴定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其他介绍(瑕疵说明)1、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商登记信息载明的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权份额为22.04%;根据公司章程载明的福建闽江源绿田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3015万人民币,绿*股份有限公司出资664.5万元,认缴出资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为体现出资真实性,即写明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福建闽江源绿田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2.0398%的股权

2、上述股权为有限公司股权,已被本院依法冻结,未发现抵押及优先购买权人,本院按照股权实际现状进行拍卖,意向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认可,法院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意向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自行向股权登记机关、福建闽江源绿田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税务机关咨询股权限购政策及条件、过户限制、办证情况、过户流程、应缴过户税费种类、金额、计税标准及办税流程等事宜,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4、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拍卖标的物以办理交接时的实际现状为准

办理交付手续后,买受人方可就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特别说明:1、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商登记信息载明的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权份额为22.04%;根据公司章程载明的福建闽江源绿田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3015万人民币,绿*股份有限公司出资664.5万元,认缴出资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为体现出资真实性,即写明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福建闽江源绿田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2.0398%的股权

2、上述股权为有限公司股权,已被本院依法冻结,未发现抵押及优先购买权人,本院按照股权实际现状进行拍卖,意向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认可,法院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意向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自行向股权登记机关、福建闽江源绿田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税务机关咨询股权限购政策及条件、过户限制、办证情况、过户流程、应缴过户税费种类、金额、计税标准及办税流程等事宜,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4、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拍卖标的物以办理交接时的实际现状为准

办理交付手续后,买受人方可就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拍成交付清尾款后所有权变更登记在参与竞拍的淘宝账号绑定的个人名下,若须登记在他人名下或登记为多人共有(如配偶、子女等)须在拍卖开始前,将委托竞拍或共同竞拍申请书、有关人员身份证明等材料书面递交我院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意向竞买人拍卖前必须向本院提交购房所在地的限购资格证明或承诺不存在限购情况,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嘉华法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其他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嘉华法拍统一安排),有意者请与嘉华法拍联系,联系电话:15695980835(请于工作时间咨询)

若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看样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意向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自行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咨询不动产限购政策及条件、办证情况、过户限制、过户流程、应缴过户税费种类、金额、计税标准及办税流程等事宜,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拍卖及变卖的税费(包括卖方应当承担的过户税费、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承担方式为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的税费在收到裁定书、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向我院提交缴款凭证并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买受人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放弃向本院申请退还垫付款的权利,对于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流拍后,若上述不动产不存在限购政策或者申请执行人满足限购政策的要求发生抵债的,因抵债产生的税费由抵债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者不符合限购政策要求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或者因原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由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城支行,账号:3121012345670002358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于拍卖成交7日内向法院提供首付款缴清证明,并提交金融机构或中介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交款时间可放宽至30日

贷款未及时发放不能免除买受人的缴款义务,买受人未在30日内将拍卖余款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仍按悔拍处理

买受人需通过贷款方式迟延一个月缴纳尾款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于拍卖成交后7日内递交金融机构或中介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函等,否则应在拍卖成交7日内后缴纳尾款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⑴拍卖贷款:三明市国有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可担保放款,公积金及商业均可办理

联系人,詹经理:18060121363,黄经理18060121607

地址:列东街1号兴业大厦2层(2)拍卖贷款:如需代办(咨询)过户、相关税费缴纳、银行按揭事宜

请联系三明明房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陈经理,手机:13774727033,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和仁新村31幢一层

(3)拍卖贷款:三明世纪同创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肖经理13328596285

地址:乾龙新村19幢七楼21世纪不动产(泉州商会七楼)

(4)拍卖贷款: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中心支公司,全国大型金融央企,可担保银行提前放款,代办银行贷款、代办过户、税费测算、缴纳等相关事宜;联系人:杨经理13515983232、肖经理13806979000(5)拍卖贷款: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三元支行,提供按揭贷款

联系人:滕经理13666956100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17号

以上拍卖贷款,有意向人自行向相关贷款公司进行咨询,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买受人在办理贷款前需了解自身征信情况是否符合条件,如因此造成贷款受阻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拍卖款项的,相应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信息摘自三明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编号:明信资产评报字【2025】第G011-1号

看样、咨询电话:15695980835(嘉华法拍)、0598-8083165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安路40号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拍卖须知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12月14日10时至2025年12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98/05)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竞拍成交付清尾款后所有权变更登记在参与竞拍的淘宝账号绑定的个人名下,若须登记在他人名下或登记为多人共有(如配偶、子女等)须在拍卖开始前,将委托竞拍或共同竞拍申请书、有关人员身份证明等材料书面递交我院执行服务中心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意向竞买人拍卖前必须向本院提交购房所在地的限购资格证明或承诺不存在限购情况,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629414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城支行,账号:31210123456700023589)

(买受人于拍卖成交7日内向法院提供首付款缴清证明,并提交金融机构或中介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交款时间可放宽至30日

贷款未及时发放不能免除买受人的缴款义务,买受人未在30日内将拍卖余款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仍按悔拍处理

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由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看样电话:15695980835(嘉华法拍)、0598-8083165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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