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1-13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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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浙江宇昂池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0%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10100889

4.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2-23
起始日期
2025-12-24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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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安徽省 池州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12-23
  • 结束日期:2025-12-24
  •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池州市翠屏苑小区22幢129室
  • 评估价:4.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7时止(节假日
    房屋结构:钢结构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居室数:129室
    小区:州市翠屏苑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注册资本:100000.0
    转让方:拍卖大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
    注册地址:安徽省池州市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大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楼栋总数:2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公司名称<\/span><\/p><\/td>浙江宇昂池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span><\/p><\/td><\/tr>企业状态<\/span><\/p><\/td>吊销,未注销<\/span><\/p><\/td><\/tr>信用代码<\/span><\/p><\/td>91341700568999275F<\/span><\/p><\/td><\/tr>注册地<\/span><\/p><\/td>安徽省池州市翠屏苑小区<\/font>22幢129室<\/font><\/span><\/p><\/td><\/tr>企业类型<\/span><\/p><\/td>其他有限责任公司<\/span><\/p><\/td><\/tr>法定代表人<\/span><\/p><\/td>蒋金根<\/span><\/p><\/td><\/tr>注册资本<\/span><\/p><\/td>10<\/span>万元<\/span>人民币<\/span><\/p><\/td><\/tr>成立日期<\/span><\/p><\/td>20<\/span>11<\/span>年<\/span>2<\/span>月<\/span>25<\/span>日<\/span><\/p><\/td><\/tr>营业期限<\/span><\/p><\/td>20<\/span>11<\/span>年<\/span>2<\/span>月<\/span>25<\/span>日至<\/span>长期<\/span><\/p><\/td><\/tr>登记机关<\/span><\/p><\/td>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span><\/p><\/td><\/tr>经营范围<\/span><\/p><\/td>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公路、桥梁、古建园林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强制和许可证经营的项目)

<\/span><\/p><\/td><\/tr>股权结构<\/span><\/p><\/td>1、<\/span>大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span>认缴出资<\/span>6<\/span>万元,占注册资本的<\/span>60<\/span>%<\/span>;<\/span><\/p>2、<\/span>蒋金根认缴<\/font>2万元,<\/font><\/span>占注册资本的<\/span>20<\/span>%<\/span>;<\/span><\/p>3、<\/span>胡庆明认缴<\/font>1万元,<\/font><\/span>占注册资本的<\/span>10<\/span>%<\/span>;<\/span><\/p>4、<\/span>张跃忠认缴<\/font>1万元,<\/font><\/span>占注册资本的<\/span>10<\/span>%<\/span>

<\/span><\/p><\/td><\/tr><\/table><\/p><\/span><\/div><\/div><\/div><\/div>竞买公告大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大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宇昂池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0%股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大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12月23日10时至2025年12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大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东阳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5、能否办理产权证书或过户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标的物情况介绍来源于管理人提供的信息,标的实际情况以现状为准,若有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若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负,而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6、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目标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有意者请自行了解浙江宇昂池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资产和负债情况、法律诉讼等实际情况,未作了解或核实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7、竞买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另行向网拍平台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二、拍卖标的情况及拍卖方式标的物名称:大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宇昂池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0%股权标的物所有人:大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浙江宇昂池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状态吊销,未注销信用代码91341700568999275F注册地安徽省池州市翠屏苑小区22幢129室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蒋金根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1年2月25日营业期限2011年2月25日至长期登记机关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公路、桥梁、古建园林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强制和许可证经营的项目)

股权结构1、大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2、蒋金根认缴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3、胡庆明认缴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4、张跃忠认缴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2月1日前与管理人联系2、起拍价:48000元,保证金:48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3、特别提醒:(1)请竞买人于参拍前务必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后续过户、股东资格要求等政策后慎重参拍,参拍视为同意公告及特别提示内容,并接受标的物现状;(2)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属公司详细概况、经营状况、法律纠纷等信息请竞买人亲自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未调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拍卖标的交付前,拍卖标的产生的孳息(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款),属于大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财产

(4)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款后,买受人需自行至工商管理部门或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受让股权需符合《中国和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的股东条件或其他规定的限制条件,若因不符合受让条件或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5)管理人郑重提醒各竞买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价值与公司资产及经营情况、市场风险等多因素相关,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故管理人不承诺和保证本次拍品的价值,管理人所披露信息仅做参考,具体该拍卖标的物的资产状况及实际股权价值以变更登记时现状为准,由此引发的责任、风险由买受人承担;(6)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交易产生的所有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由买受人承担(包括按法律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7)标的物涉及的应交纳或补交的其它明确的或不明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对外债务、社保、欠税、行政/司法处罚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三、瑕疵说明1.管理人通过查看浙江宇昂池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发现股东大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已到位并进行验资,具体以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为准

2.鉴于可能存在注册资本金到位后抽逃、使用等情况,竞买人需预估对公司后续运营资金投入、债务清偿结构的影响;公司运营成果受市场、行业政策波动影响,股权价值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竞买人务必清楚自身潜在出资责任

3.股权相关权利与义务:成功竞买,买受人将依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涵盖表决权、知情权、分红权等,但同时需承担立即履行未实缴出资义务,按规定期限补足出资,以契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未按时补足,将面临罚款、股权受限甚至被剥夺等法律后果

4.管理人未接管到浙江宇昂池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章、工商登记档案、出资证明书等相关的权属证明文件,竞买成功后,管理人不能移交任何与标的股权所对应公司的相关资料,请竞买人自行联系相关方或负责遗失公告、补办等手续,不得因此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承担违约、赔偿、解除合同等

5.管理人亦未接管到浙江宇昂池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负债信息、法律纠纷等相关资料,无法核实和确认浙江宇昂池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产和负债情况、法律诉讼纠纷等情况,请竞买人参加竞买前自行调查核实,并自行承担该风险及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亦不承担交付任何相关资料的义务

6.此次拍卖的标的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股权转让前后可能会出现或存在的未披露的诉讼、经营、债权债务、或有债务、税费缴纳、劳动用工、行政处罚、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或其他责任和损失

各位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对浙江宇昂池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情况、负债情况、经营情况、瑕疵情况等进行调查,管理人对该公司存在的任何瑕疵、资产负债等情况均不作任何承诺及保证

标的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均与管理人无关,均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效力7.股权的转让不影响浙江宇昂池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依法承担的义务(如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尽义务等)

本次拍卖成交之前该股权产生的股东权益(如有,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分红权等)归出卖人所有

8.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载,浙江宇昂池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大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0%股权

如大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际存在未缴纳、未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或者实缴后抽逃的情况,大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承担缴纳(补缴、返还)义务,缴纳(补缴、返还)义务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依法履行

管理人不对出资资本金是否实缴到位或是否存在抽逃作出陈述与保证,如未实缴到位或存在抽逃,相关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不得因此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承担违约、赔偿、解除合同等

9.本次为股权竞价,不组织实地看样,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浙江宇昂池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未作了解或核实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对于标的物及标的物所在目标公司瑕疵及风险,大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浙江宇昂池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该等瑕疵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浙江宇昂池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身积欠的各种税费、对外负有的债务(含对外担保)、经营风险、行政/刑事处罚、司法纠纷、股权权益无法实现、浙江宇昂池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需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欠付出资、亏损和应向其他股东承担的赔偿责任等)

10.因债务人已破产,拍卖成交后,债务人和管理人无法向竞买人开具发票

竞买人参与竞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四、咨询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7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因标的物为无形资产,股权看样系竞买人自行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本标的不安排看样,有关该股权的其他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向浙江宇昂池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有关部门咨询,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相关政府部门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必须一同在开拍前到管理人处现场办理委托手续,书面委托手续审核办理完毕后,管理人在开拍前及时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平台

竞买成功后,可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确认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上述委托手续必须在2025年12月1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资格经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竞买成功且款项付清后,须由竞买人到管理人处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浙江宇昂池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另三位股东蒋金根、胡庆明、张跃忠对本标的物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已经发函通知

2、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12月1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注: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及拍卖余款不予退还

八、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税费: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

法律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上述可能发生的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等问题由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自行测算

买受人在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2.因标的为破产性质,标的成交后,管理人无法出具发票

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询问,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无法开具发票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税费等其他费用增加的风险

3.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包括税费、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等其他费用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大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账号:120804013920004821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南街支行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软件服务费的支付1.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拍卖标的物通过阿里拍卖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买受人即应按照规则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

2.软件服务费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千分之五即0.5%,上限为50万元

3.缴费方式:标的物竞拍成功后,网拍平台会产生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支付该待支付的费用后,保证金方才转为货款支付至管理人帐户

买受人若不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则视同买受人未支付相应的货款

4.软件服务费付款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30天内

如需服务发票的,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5.上述收费规则详情请自行查看《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并以阿里平台的规则为准

6.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十二、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总部中心D幢东楼17层,浙江长虹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办理相关资产交付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相关标的物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逾期超过30日未办理的,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将另行组织拍卖,相关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或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的各项过户或变更登记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股权解封、行业规定等原因导致股权变更手续办理时间延长或者受阻等等

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3、因政策原因或存在隐性瑕疵、权利限制等原因导致股权变更手续办理延长或受阻碍等的,债务人、管理人和法院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人民法院、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十四、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买人须充分了解标的资产详情,具体明细规定请竞买人自行查询相关政策,以各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信息为准

3、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4、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5、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管理人电话:杜律师(15967912515)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大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竞买须知一、本《拍卖须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备法律效力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法规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相关资格或者条件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四、竞买人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拍卖活动,但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必须一同在2025年12月18日前内到管理人处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经管理人确认后,管理人在开拍前将委托信息录入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

无委托手续或未按前述规定办理的,竞买行为视为参与竞买人员的个人行为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2025年12月18日前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活动中行使优先购买权

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由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认其顺位,赋予不同顺位的优先竞买代码

六、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七、管理人有权根据法律、司法文件规定在拍卖成交前暂缓、中止、停止拍卖

暂缓拍卖期限届满或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需继续拍卖的,由管理人在五日内恢复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该等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管理人将以竞买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提供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作为竞买人确定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

竞买人应如实向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需更改的,竞买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与管理人联系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使法院、管理人的有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九、本次拍卖受破产审理法院东阳市人民法院监督,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电话:杜律师(15967912515)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总部中心D幢东楼17层,浙江长虹律师事务所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院监督电话:0579-86667035大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2025年11月13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池州市翠屏苑小区22幢12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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