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span><\/b><\/b><\/p>Â<\/span><\/b><\/p>拍品名称<\/span><\/p><\/td>梓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持有的对<\/span>欧鑫达新能源发展(上海)有限公司<\/font><\/a><\/span>99%的<\/span>股权<\/span><\/p><\/td><\/tr>权利来源<\/span><\/p><\/td>(<\/font>2025)沪0115破46号《民事裁定书》、(2025)沪0115破46号《民事裁定书》、梓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font><\/span><\/p><\/td><\/tr>拍品所有人<\/span><\/p><\/td>梓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span><\/p><\/td><\/tr>有无优先购买权<\/span><\/p><\/td>本此拍卖标的物存在优先购买权人:<\/span>曾<\/span>阳<\/span>(<\/span>已过<\/span>优先<\/span>购买权行使期限)<\/span><\/p><\/td><\/tr>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span><\/p><\/td>无<\/span><\/b><\/p><\/td><\/tr>拍品简介<\/span><\/b><\/p><\/td><\/tr>标的<\/span>公司名称:<\/span>欧鑫达新能源发展(上海)有限公司<\/span><\/p><\/td>所属地域:上海市<\/span><\/p><\/td>注册地址:<\/span>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亭浦路<\/font>1211号<\/font><\/span><\/p><\/td><\/tr>注册资本:<\/span>180<\/span>0<\/span>万元人民币<\/span><\/p><\/td>法定代表人:<\/span><\/p>曾阳<\/span><\/p><\/td>曾用名<\/font>:-<\/font><\/span><\/p><\/td><\/tr>经营范围:<\/span>一般项目:<\/span>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软件开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span><\/p><\/td><\/tr>公司股东<\/span><\/b><\/p><\/td><\/tr>股东名称<\/span><\/p><\/td>持股比例<\/span><\/p><\/td>认缴<\/span>出资额<\/font>(万元)<\/font><\/span><\/p><\/td><\/tr>梓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span><\/p><\/td>9<\/span>9<\/span>%<\/span><\/p><\/td>17<\/span>82<\/span>万元人民币<\/span><\/p><\/td><\/tr>曾阳<\/span><\/p><\/td>1<\/span>%<\/span><\/p><\/td>18<\/span>万<\/span>元<\/span>人民币<\/span><\/p><\/td><\/tr>备注<\/font>:上表列示信息参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2025年<\/font><\/span>9<\/span>月<\/font>1<\/font><\/span>8<\/span>日的查询结果<\/font>,仅供参考
<\/font><\/span><\/p><\/td><\/tr>标的物介绍<\/span><\/b><\/p><\/td><\/tr>梓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持有的对<\/span>欧鑫达新能源发展(上海)有限公司<\/font><\/a><\/span>99%的<\/span>股权<\/span><\/p><\/td><\/tr>特别提请<\/font>,敬请竞买人认真阅读:<\/font><\/span><\/p><\/td><\/tr>1、竞买人条件特别提示竞买人应自行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资质和条件
<\/span><\/p><\/td><\/tr>2、本次拍卖标的为公司股权,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span>,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出资瑕疵、债务风险、诉讼风险等
<\/span>除拍卖文件披露外<\/font>,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font><\/span><\/p><\/td><\/tr>3、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span>解除资产上的冻结(如有)等保全措施并完成过户手续<\/font>,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font><\/span>税费<\/span>,依照法<\/span>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span>,除了税费之外其他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span>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font>,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font><\/span><\/p><\/td><\/tr>4.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有关标的物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工商管理等相关部门了解)
<\/span><\/p><\/td><\/tr>5.以拍卖成交之日为时间节点,在拍卖成交之日之前该股权产生的分红及股息归出卖人所有,拍卖成交之日之后所产生的分红及股息归买受人所有;<\/span><\/p><\/td><\/tr>6.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
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span><\/p><\/td><\/tr><\/table>Â<\/span><\/p>Â<\/span><\/p><\/p><\/span><\/div><\/div><\/div><\/div>竞买公告梓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11月24日10时至2025年11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梓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拍卖依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14日作出(2025)沪0115破46号《民事裁定书》、2025年4月24日作出的(2025)沪0115破46号《决定书》,以及梓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
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次拍卖活动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并依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分梓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财产
2、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标的转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是否可以成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税务、工商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办理转让登记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税款)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除税费以外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户手续费、平台服务费、交通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为梓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持有的对欧鑫达新能源发展(上海)有限公司99%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782万元),未查到存在冻结等限制权利的其他情况,具体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拍卖标的现状
本次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出资瑕疵、债务风险、诉讼风险等,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相应的风险
6、在拍卖成交之日之前,拍卖标的产生的孳息(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款),属于梓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的财产
7、管理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及相关方要求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前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管理人撤回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1、拍卖标的情况:本次拍卖标的为梓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持有的对欧鑫达新能源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9%的股权
2.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本次拍卖起拍价:人民币8,553,600.00元,保证金:人民币1,710,720.00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00,000.00元/次
特别提示:拍卖标的为破产企业持有的股权,无实物可供竞买人查阅,仅查询有相关登记信息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情况,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
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不清楚拍卖标的是否许可他人使用,权属是否存在瑕疵,或其他隐性的信息,也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于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即2025年11月19日10时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范律师(13858822107)
四、咨询与调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联系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范律师,15801722107
竞买人应自行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资质和条件
因不了解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无法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等
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未接管到标的公司的任何资料,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状况、负债状况、诉讼状况、执行状况等)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五、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须在淘宝网及支付宝平台上实名注册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556弄2号国浩长风城北座604室)办理交接手续
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则应于开始拍卖三个工作日前(即2025年11月19日10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委托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本次竞买,但须在开拍前二个工作日将委托手续交至管理人处,由管理人确认后并在开拍一个工作日前至人民法院备案方可报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存在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为欧鑫达新能源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曾阳管理人于2025年9月22日向优先购买权人寄送了优先认购权通知书,但优先购买权人未作回复
现已过30日的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限
七、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拍卖成交,拍卖标的的权属变更登记过户及转移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仅提供必要的配合(仅配合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办理转让登记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税款)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除税费以外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户手续费、平台服务费、交通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过户及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和委托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理过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拍卖标的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竞买人决定参与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拍卖标的若存在差缺、终止、过期失效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若需补办、补缴相关手续及将产生的所有的费用和滞纳金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办理及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拍卖标的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尾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按照如下两种方式进行支付:a)银行账户付款方式:银行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梓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账号:86031110001643294b)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等待付款的订单】直接进行尾款支付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拍卖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4.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除管理人认为原买受人悔拍非因其自身原因以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买受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10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556弄2号国浩长风城北座604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标的的风险及权利自拍卖成交之日转移给买受人,按照交付时现状予以交付,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坏、被盗等一切风险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管理人无关
如拍卖标的涉及违法、侵权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3.拍卖成交并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拍卖标的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根据相关权属登记部门要求自行办理
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除了因交易发生的按法律规定需管理人承担的税款外,管理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由于管理人未接管到标的公司的营业执照、印鉴相关资料,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可协助竞买人发布遗失公告
十一、特别提醒1.由于拍卖标的系破产企业对外投资,管理人对于标的公司对外经营情况,所欠债务等情况并不知悉,也无法对标的公司的任何情况做任何保证或说明,管理人不对拍卖标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
管理人未接收到与该拍卖标的相关的任何资料,拍卖成交后,无法向买受人交付任何证书资料,本公司只能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管理人和拍卖人不开具拍品成交金额的发票
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拍卖标的,买受人如对所购得拍卖标的的处置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2.买受人对其所购得标的的处置,必须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3.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拍卖标的系破产财产,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中披露的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自行审慎、独立判断拍卖标的已披露和未披露的已知债务和或有债务的风险与责任
5.管理人将秉持诚信原则尽量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由于拍卖标的系无形资产,管理人无法对标的的任何情况做任何保证或说明
相关权属的价值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对标的权属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
6.竞买人应认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对买受人资质的要求、过户的手续
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自身不具备相应条件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过户至买受人名下而产生的所有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充分注意此投资风险
7.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8.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向管理人咨询梓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竞买须知梓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11月24日11时至2025年11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梓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为梓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持有的对欧鑫达新能源发展(上海)有限公司99%的股权(以下合称“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的权利状况、状态、有效性、实用性、适用性等问题一切以拍卖标的现况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管理人未从梓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处接管到有关公司股权的任何原始资料,竞买人拍得标的后应自行向有关部门查询相关档案,法院与管理人不负责交付
拍卖标的具体内容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仅供参考,不作为双方交接的依据
拍卖标的按照现况交付,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存在的合法性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如何处置等均由竞买人自行查证了解;竞买后,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上述拍卖标的资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如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人应于开始拍卖三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及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破产案件管理人;5、第1至4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特别提醒,竞买人是否符合买受人资格的,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
因不了解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无法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等
五、优先购买权人(如有)参加竞买的,应于开始拍卖前三个工作日(即2025年11月19日10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参与竞拍前,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标的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并评估相关风险
管理人不做股权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股权不能过户的任何法律责任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出资瑕疵、债务风险、诉讼风险等,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文件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对所竞买标的物进行尽调,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