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11-17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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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丰晟实业有限公司的25%的股权份额 <结束>

资产编号:10118460

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2-18
起始日期
2025-12-19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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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梅州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12-18
  • 结束日期:2025-12-19
  •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内环西路恒晟●百花园第二层商铺之二
  • 评估价: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装修程度:室内装修装饰。一般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1、即日起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小区:恒晟●百花园
    注册资本:20180000.0
    转让方:梅州市泰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顶明
    经济类型:外商投资
    拍卖原因:刑事
    环境:花园
    开发商: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
    配套情况:电器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企业名称大埔县丰晟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顶明成立日期2018年4月3日注册资本520万元人民币登记状态存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22MA51GWWG6Q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大埔县湖寮镇内环西路恒晟●百花园第二层商铺之二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修装饰

一般项目:农业机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水果种植

3、资本信息:企业名称大埔县丰晟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顶明成立日期2018年4月3日注册资本520万元人民币登记状态存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22MA51GWWG6Q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大埔县湖寮镇内环西路恒晟●百花园第二层商铺之二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修装饰

一般项目:农业机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水果种植

4、处置参考价:20000元,起拍价:20000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质或条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竞买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规定及大埔县丰晟实业有限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要求的规定

如大埔县丰晟实业有限公司申请股东变更,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股东涉及外商投资的,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规定

其他限制性条件、买受人资质、股权转让变更等问题请自行咨询大埔县丰晟实业有限公司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是否具备股东主体资格,因不符合入股条件参加竞买,造成不能入股的风险及相应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2、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缴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3、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三、优先购买权人情况及拍卖前通知的情况1、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除大埔县丰晟实业公司股东外,本院目前暂未收到其他优先购买申请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无法通知的,在网拍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3、如有联名竞拍、委托竞拍等情况均应于拍卖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本院不予受理

四、咨询和看样1、即日起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休息),咨询电话:0753-5538383

2、本院不进行集中看样,请自行看样

五、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

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迟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七、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自行实地看样

2、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转移登记手续

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过户税费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主管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其中应当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垫付税费后持有效支付凭证及退税费申请书到本院办理退税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费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三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埔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埔湖寮支行,账号:441872010400011240000008263,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5)粤1422执恢122号”,以便法院查收】,并在交齐拍卖款后待本院通知后十日内(凭确认书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文化路167号大埔县人民法院)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

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由本院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应由原买受人补交;原买受人若拒不补交,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十一、对于在网络司法拍卖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竞买人虚构购买资格、买受人悔拍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者撤回拍卖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3-5538189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竞买须知广东省大埔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2月18日上午10时至2025年12月19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大埔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司法拍卖事宜敬告各位买受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质或条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竞买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规定及大埔县丰晟实业有限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要求的规定

如大埔县丰晟实业有限公司申请股东变更,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股东涉及外商投资的,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规定

其他限制性条件、买受人资质、股权转让变更等问题请自行咨询大埔县丰晟实业有限公司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是否具备股东主体资格,因不符合入股条件参加竞买,造成不能入股的风险及相应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2、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缴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3、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四、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及拍卖前通知情况:1、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除大埔县丰晟实业公司股东外,本院目前暂未收到其他优先购买申请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无法通知的,在网拍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3、如有联名竞拍、委托竞拍等情况均应于拍卖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本院不予受理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的案件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迟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七、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由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自行实地看样

2、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三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埔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埔湖寮支行,账号:441872010400011240000008263,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5)粤1422执恢122号”,以便法院查收】,并在交齐拍卖款后待本院通知十日内(凭确认书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文化路167号大埔县人民法院)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

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十、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转移登记手续

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过户税费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主管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其中应当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垫付税费后持有效支付凭证及退税费申请书到本院办理退税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费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由本院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应由原买受人补交;原买受人若拒不补交,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十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竞买价格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对于在网络司法拍卖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竞买人虚构购买资格、买受人悔拍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者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竞买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拍卖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与本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竞买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为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3-5538189十六、本须知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内环西路恒晟●百花园第二层商铺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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