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2月3日10时至2026年2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1/03,户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王刚持有的贵州东城明珠综合休闲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认缴出资额5100万元)公司名称:贵州东城明珠综合休闲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3067742500H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东山路217号中天世纪新城中心环岛商业1-3号注册资本:壹亿柒仟万圆整成立日期:2013年05月15日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非金融性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物业管理,销售工艺品;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游泳池;大型餐饮;洗浴;住宿;按摩服务;游戏室;娱乐室;房屋租赁;卷烟、雪茄烟、罚没烟草制品的销售;旅游项目开发)评估价:23764000元起拍价:20199400元保证金:4039000元增价幅度:40400元
瑕疵说明:1.此次评估范围为被评估单位贵州东城明珠综合休闲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拍卖范围为被执行人名下持有的被评估单位贵州东城明珠综合休闲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0%的股权,标的公司财务状况请参考出具的评估报告及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止标的竟买公告发布之日,标的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标的拍卖成交后及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期间,标的公司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相关风险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2.根据评估报告云评天勤报字(2025)第023号,第十一条、特别事项说明:标的物存在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后期重大事项、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其他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结论的特别事项
竞买人在竞拍前请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及2024年度审计报告,股权价值与公司资产及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相关,并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本院与拍卖人不承诺和保证本次拍品的价值,评估价值仅作参考
3.本次拍卖成交后,对于该股权是否产生收益,可能存在的应收应付款等事项,本院与拍卖人均不负责处理,由竞买人自行处理,本院与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其他未知瑕疵的保证,报名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由此产生的后果须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相关机构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它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的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账款及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按照相关法律办理,本次交易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五、竞买人条件:1、一般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网络司法拍卖为实名拍卖,过户信息只能登记竞买人账号所绑定的身份证信息,竞价成功后,无法修改竞买人信息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最迟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特殊竞买人条件: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利人条件有特别限制的
竞买人务必向相关登记管理部门了解咨询,如因条件不符,导致竞买人竞得标的物不能过户的,责任自负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需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网拍系统将自动冻结竞买人帐户内4039000元作为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24小时内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6年2月10日16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北支行,账号:6232813850015854928),待法院通知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十一家具旁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领取过户文书,买受人自行提取标的物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它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的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账款及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按照相关法律办理,本次交易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王刚持有的贵州东城明珠综合休闲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认缴出资额5100万元)执行案号(2025)云01执恢456号公司名称贵州东城明珠综合休闲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权利限制情况已冻结标的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7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3-05-1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3067742500H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非金融性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物业管理,销售工艺品;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游泳池;大型餐饮;洗浴;住宿;按摩服务;游戏室;娱乐室;房屋租赁;卷烟、雪茄烟、罚没烟草制品的销售;旅游项目开发)拍卖成交后提供的文书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缴款票据
实物状况1.此次评估范围为被评估单位贵州东城明珠综合休闲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拍卖范围为被执行人名下持有的被评估单位贵州东城明珠综合休闲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0%的股权,标的公司财务状况请参考出具的评估报告及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止标的竟买公告发布之日,标的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标的拍卖成交后及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期间,标的公司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相关风险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2.根据评估报告云评天勤报字(2025)第023号,第十一条、特别事项说明:标的物存在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后期重大事项、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其他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结论的特别事项
竞买人在竞拍前请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及2024年度审计报告,股权价值与公司资产及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相关,并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本院与拍卖人不承诺和保证本次拍品的价值,评估价值仅作参考
3.本次拍卖成交后,对于该股权是否产生收益,可能存在的应收应付款等事项,本院与拍卖人均不负责处理,由竞买人自行处理,本院与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其他未知瑕疵的保证,报名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由此产生的后果须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相关机构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相关信息摘自:云勤天评报字(2025)第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