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1月20日10时至2026年1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机构名称: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2、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3、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法院不保证拍品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该股权在拍卖成交前的(以出具成交裁定为准)分红等权益,无论是否实际获取或行使,该权益均由被执行人享有,买受人不得主张该权益
5、请意向竞买人先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竞买资格,未审核即竞买致无法办理过户的,由买受人承担相应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十日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领取标的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竞买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与本拍卖财产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特别提醒: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1月13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拍卖财产享有的优先购买权(联系电话010-69434364)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七、竞拍开始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拍卖财产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法院对拍卖拍卖财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
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特别提醒:拍卖余款在2026年1月28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2024京0113执10471号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343395664),缴纳拍卖成交余款后按法官通知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石门街6号)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交付拍卖财产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买受人变更送达地址,应当以书面方式告知人民法院买受人未书面变更的,以其确认的地址为送达地址
因买受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买受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法律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须知及其他拍卖资料举报监督电话:1236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法院咨询电话:林法官010-6943436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拍卖财产调查情况表拍卖财产名称林小强持有的北京天第食圣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处置依据(2024)京0113执10471号拍卖财产所有人林小强数量及型号林小强持有的北京天第食圣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查封情况有抵押情况无竞买人资格竞买人需符合相关行业、企业主体的购买持有要求是否特殊产权特殊产权拟提供文书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林小强持有的北京天第食圣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2.税费负担情况:按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3.咨询联系电话:010-69434364